「推薦信」作為升學或就業的必備文件在國外行之有年,但在臺灣,這十年才開始慢慢成為學校或公司納入晉用人才的的參考資料。
一開始規劃「新北文化大使」計畫時,除了提供一般人比較可以理解的「證書」之外,納入「推薦信」作為學員取得文化資本或社會資本的「胡蘿蔔」,是因為大家慢慢體悟到「推薦信」之於個人生涯的價值。「新北文化大使」計畫經過二年的發展,「推薦信」的本質在整個團隊的認知中,寫推薦信的人和簽推薦信的人,似乎還是搞不清楚「推薦信」應該怎麼運作。
一般來說,「推薦信」是在描述個人和個人之間的人際關係互動,讓第三方瞭解被推薦人有什麼過人之處的強項、展現什麼優勢、執行什麼了不起的任務,「推薦信」內容作為第三方的參考資料,但絕對不是錄取被推薦人的要件。所以英文的「推薦信」有時候是用reference這個字,充其量也就只是參考資料。
「推薦信」是以個人為簽署人,不是一個公司或單位。因此,「新北文化大使」在規劃之初,即以最高層級的新北市長作為簽署人,每一位過關的學員所拿到的「推薦信」中英文內容都是一模一樣,政府部門對待每一位民眾都是公平公開的,連「推薦信」也是制式化的,常理來說,這也是權宜之計,無可厚非。
計畫進入第二年,政府部門開始覺得這樣高規格對待學員的「推薦信」似乎跟其他專案的對等程度差異太大,又或者覺得高中學生在參與一年的課程及活動,在社會投入的程度上仍有限,憑什麼拿到市長層級的「推薦信」?是不是應該由局長或科長簽署就好?
由誰來簽這份「推薦信」,成了一場爭論話題。最後,在招募簡章上寫可以取得「市府推薦信」,而究竟誰來簽這封信,時間到了再說。
話說回來,市長跟任何一位文化大使沒有密切的相處,甚至沒有一起開過會,憑什麼要市長簽「推薦信」?若真要市長具名,也應該是一個獎章或證書之類的,而不是「推薦信」。
要怎麼產出一封「推薦信」,也是有不同做法。傳統上,是推薦人親自寫,然後裝入信封並密封後,交由被推薦人送給甄試單位。科技發達至今,有的學校或單位運用電腦系統化處理,先請被推薦人輸入推薦人的電子郵件,學校單位送一個email系統連結給推薦人,由推薦人親自輸入各項被推薦的資料,包括與被推薦人的關係、認識多久、學習態度、特殊事蹟等。
實務上,推薦人怎麼有那麼多美國時間寫那麼多封推薦信?因此,通常是被推薦人自己以推薦人的視角,觀察自己在跟推薦人的相處期間,做了什麼豐功偉業的任務,像是自我宣傳一樣,寫下所有值得推薦的事蹟。
有些新北文化大使的學員寫著寫著,把學校的競賽、學校社團活動都寫進推薦信裡,忘記要用團隊老師的視角寫參與「新北文化大使」計畫內容。大部分的學員直接用文化局公告在官網上的制式版本,填上自己的姓名就送給工作團隊,沒有按照執行的專案過程、遇到什麼困難、解決的方案等多做描述。
寫一封自己推薦自己的內容之所以很難,是因為學員在參與課程及活動的時候,沒有認真投入,也沒有認真做紀錄,時間一久,腦袋裡的記憶就隨風而逝。又或者這種自我推薦的模式,對於華人含蓄的個性來說,要展現自我誇耀一番的態度,對很多人來說,確實有點困難。再者,人類的頭腦結構裡,經常強化記憶的事,通常不是什麼好事,壞事或鳥事卻是經常挖出來回想或拿出來抱怨。因此,自己寫一封自己的推薦信,就變得很困難。
我們當然也碰過很會寫自我推薦的人。但,正所謂半瓶水響叮噹。明明在活動中的投入、產出、表現沒有那麼耀眼,寫出來的內容卻是浮誇至極。收到這樣的推薦信初稿,修改的難度比起那些不會寫、寫不出來的人,還更麻煩。刪掉某些文字或句子,就好像刪掉他的自信和勇氣一樣。不刪掉一些字詞,如卓越outstanding、自我激勵selfmotivated,又覺得這封信實在誇張到簽不下去。
有些學員表現可圈可點,卻沒見他來申請推薦信。詢問之後,才知道要到國外唸書時,代辦單位建議找學校教授寫推薦信比較"有用"。國內大學的特殊選才管道,推薦信要找就讀學校老師寫,會比較"實用"。這也才發現,政府單位的長官或者非營利組織主管所簽的推薦信,甄選單位不見得會看上眼。
現在的學生說來也是很辛苦,不像我們過去的年代,只要把學科考試搞定就好。學習歷程作為未來職場履歷的練習版,練習怎麼學習,練習怎麼投入,練習怎麼產出一封與事實相符的推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