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文提及「命中注定」的命雖已注定,但卻可透過個人的努力—包括檢點自己的缺失,接著行善去惡—來加以修正、更改。那「命已自定」或者「靈魂契約」是否也一樣可以修正、更改呢?答案顯然是肯定的。
命已自定
「命中注定」的問題是:我認為努力無用,所以我不努力了。「命已自定」則是我沒有意識到這個"命、不命"的問題,它是自然而然的就這麼形成了,就這麼運作了。就這麼日復一日,甚至年復一年的運作下去,從現在就可以預見到三十年後自己的狀況,我根本沒有意識到努力不努力的問題,一旦意識到了,當然可以啟動修正、更改的過程。
靈魂契約
「靈魂契約」講的是我在出生前就和父母,以及親友們簽好契約,把今生待修的課程—以往的累世經歷,靈魂是有缺失的—透過他們給予的處遇來進行補修和更正,那這個待修的課程是什麼?無非是行善去惡,不是嗎?
改命做法
<了凡四訓>中的改命做法是:先徹底檢討自己的缺失,然後透過每天記錄的功過簿來檢討自己的功過,使過錯慢慢減少,功德漸漸增加,從而達到改命的目標。
每天記錄自己的功過,這使你想到什麼?你還記得我們之前提過的《讚美日記》、《6分鐘日記的魔法》嗎?每天記錄自己的功過,聽來有點抽象,有點不知如何下手,但每天晚上拿出紙筆,找出三件自己值得讚美的地方(讚美日記);每天早上花三分鐘寫出三件對自己的期待,每天晚上花三分鐘寫出自己的成就(6分鐘日記的魔法),比較起來,要容易且具體許多了。原來古今中外,許多道理是相通的,以往的良方也許已被疏忽,今日的解法卻又喚起了我們的記憶,而且做法上也更加的具體,更加的容易。(你還記得重點嗎?親手寫,每天寫—連續66天左右—,三-六分鐘,具體事蹟。.)
結論
「命由我作。福自己求。」人生不必「聽天由命」,人生也不會是「命中注定」,不管是「命已自定」也好,「靈魂契約」也罷,我的命運由我自己來決定,我的幸福由我自己來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