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制公教退休金採確定提撥制(DC),換言之,參與新制度之公教人員需承擔投資績效不彰的完全風險,而退休金管理者卻不用承擔任何責任;所以,退休基金管理機構能否與公教人員利益一致,將參與新制退撫之公教人員財務利益最大化,是新制DC退休金管理機構的核心。
2、 目前的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難以讓新制公教人員財務利益最大化,原因如下:
(1)銓敘部退撫司呂明泰司長說:退撫基金當初設計時就有很多限制,不可
與民爭利。(2017-01-09)~聯合報報導
(2)退撫司聲稱未來投資績效要達到4%是「可能的」。但這種「可能的」4%明顯不符合公教人員的財務利益最大化,公教人員要的是像國外優秀的退休金一樣,長期投資收益率可以在7%以上。
從過去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自成立起到投資當年的收益率來看(圖1-藍),可以發現,退撫基金自1996年至2021年,被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管理,在這26年間,有14年無法達到4%,且從2000年之後,自成立起到投資當年的收益率就未曾突破5%直到現在。
反觀與退撫基金股債比類似的安大略教師退休計劃(簡稱「安大略教師」)和澳洲平衡型超級年金(簡稱「澳洲平衡」),都能維持在9%以上,是退撫基金的一倍多;所以,從政府管理的退撫基金過去26年的投資表現,要達到4%不是不可能,卻會很吃力,更難期待它能夠像私營的私校退撫一樣,達到預定水準以上的表現(舉例來說:私校退撫的穩健型基金預設長期投資績效為4%,但自2013年~2021年期間,其投資績效高達7%),而以私營、自治、透明且高效能方式運作的安大略教師和澳洲平衡,卻能分別在31年和35年的長期運作下,達到9%以上的投資績效。就連投資保守的澳洲穩定型超級年金(簡稱「澳洲穩定」),其自成立起至各年的年化收益率也沒有低於5%。
(3)退撫基金過去的投資策略並不保守,而是風險管理欠佳。
過去只要退撫基金被質疑投資績效不佳,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就會用「投資保守」作為理由(圖2),事實上,退撫基金是風險管理欠佳,而不是投資保守。
若我們將退撫基金的收益率與澳洲投資保守的澳洲穩定比較就會發現,退撫基金的投資並不保守(圖3)。
一支「投資保守」的基金,其年度投資收益率波動的幅度不會很大。像澳洲穩定,其在2003~到2021年19年內有15年的收益率在5%~10%之間,遇到2008年的金融海嘯,收益率也僅低到-3.01%;反觀退撫基金,26年來的投資績效不斷上竄下跳,2008年可以低到-22.33%,2019年又可以高到19.49%,更可悲的是,在26年的年度收益率中,只有13年高於5%,這就是退撫基金26年的年化收益率勉強僅能達到4%的主要原因。
事實上,退撫基金的資產配置與波動性較高的的澳洲平衡類似(圖4)。
與澳洲平衡不同的是,澳洲平衡雖然波動度高,在35年內有26年(超過2/3)在7%以上,僅有3年收益率為負(約每10年出現一次負值);反觀退撫基金,投資26年僅有11年在7%以上(未達1/2),且有6年收益率為負(約每4~5年就出現一次負值)。
此外退撫基金既不像澳洲平衡和安大略教師有設長期投資績效標準,連年度績效標準都形同虛設。(圖5)
從圖5可以看到,代表績效標準的藍線和年度收益率的紅線,其圖形為各走各的,沒有關聯;不似安大略教師(圖6)績效標準和年度收益率的圖形不僅相當一致,且大多數年度的收益率都高於績效標準。
(4)退撫基金管理弊案連連
退撫基金成立迄今,發生不少弊案,就算是委外代操也沒有好到哪裡去。
列舉如下:
2003年的茂矽案,當時退撫基金的購買成本價為55元,但在案發時,茂矽已淪為雞蛋水餃股。
2005年,退撫基金的未實現虧損為362億元,其中,中環、東雲公司債、日月光等的具高度爭議性的金融商品也是退撫基金以高價買入最後造成重大虧損 的標的。其中,中環虧損70多億元,日月光虧損約30億元,而東雲公司債的虧損數額則未公佈。
2009年退撫基金出現疑遭不當投資導致虧損案,管理委員會自行投資的國內外股票,虧損約新台幣80億。
2012年,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自行投資的台股庫存共一三八檔,虧損計一一三檔,其中跌幅達二十%以上、未達三十%有二十二檔;跌幅逾三十%以上計六十四檔。未實現損失金額高達三七二億餘元。
2013年,退撫基金由於委外代操績效不彰,遭監察院糾正。同年也發現,退撫基金當時委外代操10年,賠了95億元。
(5)退撫基金管理黑箱
上述的這些弊案只是冰山一角,更可怕的是,公教人員無從得知整座冰山究竟有多大。就算立法院針對退撫基金預決算評估報告多次提到退撫基金管理績效不彰且不透明,退撫基金依然故我,用「適切判斷考量」做為黑箱的屏障,只要是管理會不想給的資料,就算是監理會也無從得知。
舉例來說,在107年11月23日的退撫基金監理會會議紀錄看到,有監理委員要求看已出清股票的明細,結果,退撫基金管理會呂明珠組長先用投資已做「適切判斷考量」嘗試拒絕(圖7)
然後,監理委員繼續要求,於是,退撫基金管理會韋亭旭副主委又用「同仁會被質疑」和「造成同仁壓力」拒絕(圖8)。
當監理會不甩管理會呂明珠組長和韋亭旭副主委的拒絕,依舊要求要和已出清的股票明細時,當時的考試院副院長李逸洋就用技術性干擾—大幅度限制監理委員閱讀資料的時間,當天開會時才可以看,開完會就要收回。也就是說,監理委員只有當天開會的兩小時才可以看。在那種場景下,監理委員若要專心開會,根本難以消化那麼大筆的資料。
3、鑒於新制退休金採DC,所有的投資風險皆由新制度的公教人員承擔,公教人員需要OECD所認可的退休金管理機構,也就是符合自治、透明和高效能的管理機構。
4、在OECD國家,退休基金幾乎都以私營方式經營,在退休基金的董事會組成中,雇員代表至少佔董事名額的一半以上,不像我國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管理會中完全沒有雇員代表,就算是退撫基金監理會,公教人員代表也少得可憐。
5、由於OECD國家絕大多數的退休基金管理會都有至少一半以上的雇員代表,所以,雇員有權利選擇或更換退休基金的受託人(如:執行長、投資長),也就是說,若執行長或投資長表現不佳,雇員有權力將其更換。不像我國退撫基金,就算投資績效不彰、投資弊案連連和黑箱作業,公教人員還是被迫要讓這樣的團隊管理自己的退休金,這種扭曲的管理制度,事實上,已經為公教人員的退休生活帶來重大風險。
6、讓我們來看看OECD國家的退休基金管理會組成:
義大利:退休基金的成員代表大會、董事會和審計師委員會必須有相同數量的雇主和雇員代表。
日本、荷蘭、挪威、瑞典和瑞士對董事會也有相同的要求,也就是雇主和雇員
代表數量必須相同。
匈牙利:成員代表大會完全由雇員組成,董事會由成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這一點與我國私校退撫類似)
英國: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受託人(也就是基金管理者)由雇員任命。
澳洲:管理委員會必須有相同數量的雇主和雇員代表。
愛爾蘭:雇員有權利選擇一定數量的計劃受託人。
美國:多雇主計劃的受託人必須由雇主和雇員組織聯合任命。
西班牙:雖然雇員沒有進入管理委員會,但所有的退休基金都必須接受「控制委員會」的詳細審查,而「控制委員會」是由雇員代表組成,「控制委員會」的代表由雇員投票選出。
7、為了讓參與新制退休金的公教人員的退休金更加充足,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新制退休基金應仿效OECD國家的優良制度,將退休基金管理機構私營化,公教人員代表在管理會裡的比例應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甚至全部,並且公教分途以期讓新制退撫基金的管理能自治、透明和高效能。
8、為了讓投資績效更有競爭力,也可以設「用腳投票」制度,開放讓參與新制退休金的公教人員能選擇管理機構,相信在這樣開放的運作下,我國的退休基金管理才可能與OECD國家平起平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