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讓更多的人如你所願完成工作,你必須具備的不是一招半式的管理技巧,而是能在千軍萬馬中指揮若定的心理素質。
台灣的社會,呈現一個很弔詭的現象: 一方面,對於守法的要求無比嚴格,動不動就有人被檢舉,被直播,好不一副大義凜然的模樣。另一方面,尤其是關於職場,你在網路上看到的,都是揭露本公司特產的,怪異潛規則,都在呼籲上班族不要守規則,好像守規則的人,都是傻瓜。
今天在新聞上,看到一位駐守馬祖的中校軍官,因為號令手下,將部隊多餘的幾十箱罐頭,改包裝運回台灣分送親友,遭到檢警查獲,被依貪污罪送辦,並且被解職除役。同時害得手下,被依涉及情節輕重懲處。
我上網查了一下,一位中校連同薪資加給,月薪有七萬塊台幣。這位中校派駐馬祖,應該還有外島加給。他服役退伍之後,每個月還有終身俸可以領取。而幾十箱的罐頭,了不起也就值幾萬塊錢。這樣違規的代價,損失實在太大。
學生時代的法蘭克,很喜歡打籃球。以前每周六,我們都會相約去台灣大學打籃球。我記得在那裡,還常常看到當時火紅的明星,秦漢跟雲中岳,也在那裡打籃球。打球的人很多,這一場打輸了,常常要等三四輪,才能再上場。
以前打籃球的運動精神不好,當時我們年輕氣盛,很多人為了贏球花樣百出,不擇手段。上籃時一手運球,另一手肘撞擊防守者(俗稱: 幹拐子)。或者跳投時,故意用腳踢前方阻擋的人,為了進球,無所不用其極。
因為這樣,打球常常變成打架。我平均每打兩場球,就要勸阻或者幫隊友打架,打球本來是很有趣的事,變成打架就沒意思了。所以,我後來就不再參與,每次朋友邀約,我就編個理由婉拒,獨自跑到師大體育館,練我的國術去。
運動比賽有比賽的規則,在職場上競爭,也是一樣。在職場上,多數人爭取升遷的企圖心都很強烈,競爭的手段也是花樣百出。你在許多電影跟日劇韓劇裡,都可以看得到。尤其在越高層級的升遷,鬥爭就越激烈。
以前我有兩位前輩主管,為了晉級晉升殺到眼紅。雙方到處放話,只要抓到機會,就竭盡所能的攻擊對方,互相講得競爭對手,似乎都是萬惡不赦的惡徒似的。不說我們聽了太多次的同事厭煩,聽說上層主管,也都聽得很煩。
最後人事命令公布,兩個人都沒獲得升遷,卻是另外一位表現平平,比較沒有爭議的主管漁翁得利。我當時不知道,高層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決定?等到我當主管多年,累積了足夠的人事考評經驗,才覺得這樣的決定,十分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