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寫作要找一個安靜不被打擾的地方,才能激發出好的靈感。不曾想,拖個地也讓我悟出個道理來。廢話不多說,言歸正傳。
我們經常在說,希望在一段關係裡共同成長。那所謂的共同成長是…
用你認為的好,對方要盡力配合,還是對方認為的好,要你全盤接收。
兩者皆非。之所以稱為共同,應該是這個目標的構成因素裡有你有我。兩個人共同協議,彼此確認過眼神才叫做共同目標。
【眼神很重要,因為眼睛不會騙人,好吧!有時也是會的,但這不是重點。】
唯有雙方都認同,表示這個目標對彼此而言都是可行且認定的。如果只是單方面認為的好,而加諸在對方身上,希望他接受你的觀點而「認定的成長」,最終都會因為一方不堪負荷而宣告失敗。
單方面的認知,只能說是命令或是以控制的手段,要求對方配合自己的標準。
一旦對方沒有照你的標準走,你就認為對方不求進步。雙方從來就沒有共識,怎麼會有辦法實行。
畢竟人無完人,每個人的強項不同。你做得到的事,對方未必能做到。而對方懂的我們也未必都知道。不是不配合你的需求,就是不懂得進取,而是我們都忘記了那個目標對另一個人而言是可行的嗎?適合他嗎?
所謂的共同成長,最後卻淪為分手的理由。一段關係無法繼續往往是因為彼此的期待不同,真心確認的共同目標,在實踐的過程隨著彼此的差異溝通調整,才是所謂的成長。
而成長也不該是追求名利物質、相互較量,更多時候是各司其職、發揮所長。看見彼此在關係裡的付出,相信雙方都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而不是比較誰強誰弱。
關係不是在爭權奪利,不該用輸贏論定。關係裡的成長,更多是我拉你一把,你送我一程。是彼此成就,是雙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