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首先存在,碰到各種遭遇,世界起伏不定,然後限定自己。因為,人在開始時一無所有,只是後來才成為甚麼。」(Jean-Paul Charles Aymard Sartre,1946)
《存在主義即人文主義》(法語:L'existentialisme est un humanisme)本書原為1945年10月29日沙特在一場演講的講稿,後發表於1946年,沙特開宗明義地指出本文的目的是「針對幾種對存在主義的責難進行辯護」。二次大戰期間的世界面臨毀滅性的破壞以及各種矛盾、衝突,存在主義就是在這種背景下誕生的,無論是丹麥的齊克果(Søren Aabye Kierkegaard)、德國的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 )、美國的梅(Rollo May)或是法國的沙特。
存在主義的要義在於爭辯人的存在意義、目的、價值等問題,不同於其它我們熟知的倫理學或哲學,他們有的用神學方式詮釋,有的試圖提出一個人性的判准,如康德。然而,沙特認為這些方式難以自圓其說,舉例而言,若上帝在造人時即已知人的人性與概念,那麼造出人這樣的生物來就相當合理;但是上帝其實並不存在,套用尼采的話來說,上帝已死(Nietzsche,1882)。
因此人們已經沒有一個絕對的真理可以服從,缺乏了道德標準的人類要以什麼為圭臬呢?沙特認為是所謂的「人的實在」(human reality)。在這麼多歧異的存在主義哲學觀點中,沙特指出他們唯一的可能共同點即是肯定「存在先於本質」,所謂的哲學必須從本質開始。這就是「主觀性」,也是沙特之所以要為存在主義辯護而有這篇講稿的原因之一,因為對存在主義的曲解之一恰恰來自於此,時人認為這種主觀性並未詮釋人與石頭、桌子相比而言除了尊嚴還代表什麼?沙特的回應是:
「人確實是一個擁有主觀生命的規劃……,在把自己投向未來之前,什麼都不存在;連理性的天堂裡也沒有他,人只是在企圖成為什麼時才取得存在」
所以重點在於選擇,人的自我選擇體現了我們成為什麼樣子的人,因為人的本質、人是什麼這個問題,後於存在而出現。存在先於本質,所以人先存在,爾後透過各種選擇定義出自己,這代表我們需要面對自己的真實面目,而且對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commit),同時,也對他人負責(同場加映但還沒寫:他人即地獄)。我們是什麼樣的自己,是由我們的選擇所鑄造而成的,是自己定義自己,而非他人、世俗、道德,或是已死的上帝。
存在主義的幾個概念:痛苦、聽任、絕望即依此而來。
人是痛苦的,因為選擇是痛苦的。選擇這件事意味著我們為自己的將來做了決定,而且同時也為全人類做出決定,這種巨大的責任感是無法擺脫的,雖然有的人決定逃避這種內疚。
人只能聽任自己,因為在上帝已死的時代裡,任何天堂與真理都已經不再存在,人在這個世界上喪失了可以倚靠的事物,人們變得孤苦伶仃,我們失去可以用以選擇的判準,唯一能相信的就只剩我們自己。
因為人已經不能參照一個已知或特定的人性來解釋自己的行動,在過去或未來,都不是一個有價值指引的世界,人們被逼得自由,我們必須為自己承擔責任,我們無法為自己辯解或推卸責任,只能是孤獨的一個人。所以沙特說人是「被迫自由」的。但這樣讓人類的自由昇華到新的境界,人的自由因此真正成為可能。
舉例而言,一個經典的例子,沙特的一個學生問他,應該從軍打仗,為了祖國奮鬥,還是在家陪伴母親,因為其他孩子都已經戰死沙場。沙特的回答,跟沒回答一樣,他說
「你是自由的,自己做選擇吧,也就是說,要創造出路。」(Sarah Bakewell,,2016;摘錄自《我們在存在主義咖啡館:那些關於自由、哲學家與存在主義的故事》)
聽起來真的有講跟沒講一樣對吧?但咀嚼前面沙特所言,這類電車難題就很好理解了。沙特並未從傳統倫理學的角度出發,從效益論或義務論的角度爭辯到底什麼才是「對」的,對存在主義而言,沒有對或錯,因為真理已不存在,唯有自己的選擇才是產生意義跟詮釋的主體,而且沒有任何一種神學或哲學可以解除這種選擇的痛苦,我們或許是「聽任」其產生。
選擇的後果的處境可能是無法承受的,例如被秘密警察抓住而行刑逼問,或是坐在辦公室填寫表格直至戰爭結束,也有可能是消失在戰場,讓所愛的母親承受更多喪子之痛。
絕望就相對容易理解了,既然存在主義主張我們透過選擇來選擇成為什麼樣的人,那選擇的界線也將是存在的,人們只能將自己的依靠限制在自己的意志範圍之中,他人、超過自己意志的選擇可能性是不存在的,因為沒有上帝、沒有先天的真理能使這些可能性適應自己的意志。換句話說,我們不應懷著希望行動,因此我們的生命是絕望的。
至此,沙特認為時人對於存在主義的誤解與批判已經完成回答。對我而言,存在主義因此可以這樣理解:
面對渾沌未知的世界,我沒有一個絕對正確且可信的指引可以倚靠,因此我必須誠實面對自己,看見真實的自己,然後勇於選擇,而且承擔選擇的任何一切後果,就算他是痛苦、難以接受的,這也是我的一部分,這就是我自己的本質,我聽任其發生。而且,我必須承認我的選擇有其界限,我能做的有限,但是這不代表我消極面對這個世界,我依然做了選擇,我只是不將結果、信心建立在超越我的意志的他人或所謂真理之上,我不應存在幻想,而是盡力而為。
在對存在主義的詮釋上,例如最常被超譯或亂譯的尼采,存在主義經常被是做消極、逃避,而且脫離現實的。但我認為存在主義其實相當積極,畢竟當時存在主義所要面對的問題是道德崩毀的兩次大戰後,人類對世界失去希望,我們不再能相信過去可以相信的一切,這種根本信仰崩壞的問題。
如同在二十一世紀的今日,面臨各種諸如科技發展、全球化、階級分化或政治極化的焦慮,情感疏離的冷漠社會,加以COVID-19疫情與後疫情對我們生活的定義、重定義與再定義,我們還有什麼能相信呢?我們對世界,對人生有這麼多的疑問與懸而不可能決的問題,能透過什麼來得到解脫呢?
我認為,也許只有自己吧!但打個預防針,這不代表我們要撇開其他人而活,我們只是應當對自己負責,並且相信自己是能超越過去的自己的。
「存在主義的核心要旨是什麼呢?是自由承擔責任的絕對性質;透過自由承擔責任,任何人在體現一種人類類型時,也體現了自己─這樣的承擔責任,不論對什麼人,也不管在任何時代,始終是可理解的─以及因這種絕對承擔責任而產生的對文化模式的相對性影響」(Jean-Paul Charles Aymard Sartre,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