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公司會在入職報到時,給你一份合約要你簽名。
你是否都沒看過內容,就直接簽下去了呢?
如果人資表現得一臉不耐煩,要求你趕快簽名,急著要進行報到的下一步流程,你就更要提高警覺心了。
公司如果不希望你仔細看合約,可能代表這合約有問題,不然就是那位人資的性格有問題。不管是哪一種,都是地雷啊!
保密協議,是很多公司會要求員工簽署的合約。
尤其是掌握技術的科技產業,更是需要保障公司的商業機密。
保密協議的內容,大抵是要求員工不能洩漏公司機密資料,如果違反保密協議就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我曾在入職時,簽署過一份類似保密協議的公司合約。
其實我當時進入的公司,並不是科技業,但也要簽署保密協議,而且還有兩個附加條款:
簽約前,人資再三跟我強調,要認同這些條約才能正式入職。
我當下只覺得「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了,當然要入職阿 !」所以就簽名同意了。
這份合約的規範,其實應該是沒有違法。
但這就像是搭車不肯讓位子一樣的感覺,雖不違法,但違背人情... ...。
只能說簽約前先考慮清楚,自己是否能接受這樣的條款?
如果你仔細看了合約,發現有些條文明顯已經不符合勞基法,還不小心簽名下去,該怎麼辦呢?
別擔心!如果合約內容是違法的,即使你簽名了,在法律上來說 ,合約也不會生效。
但在人情的部分就比較麻煩,可能會遭受主管或同事的情緒勒索,這部分就較難有法律的保障了。
所以從最根本解決問題,就是簽合約之前都要看清楚、考慮明白,覺得認同且合法再簽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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