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做錯事時,是先「後悔」還是「反省」?書的開頭就先點出這兩者的幽微差異。為了闖禍而懊悔,是一般人第一時間常會出現的情緒。但其實這樣的情緒,並非對於我們造成困擾的對象感到抱歉,而是因為我們怕讓自己惹上麻煩,出發點還是為了自己。
既然「反省」並非人的本性,因此作者認為,監獄和學校在要求加害人或犯錯的孩子從「反省」、「從被害人的觀點思考、以及「寫悔過書」,是無法讓他們真正反省的,反而會讓他們變得更壞。
這個說法顯然顛覆了許多人的既有觀念。要求犯罪者同理被害人的傳統做法,讓我想到韓國小說《死者的審判 》。小說裡建構出一套虛擬實境系統,讓犯罪者以被害者親屬的身分,體會失去親人的痛。這樣既能達到懲罰犯人的目的,又能達到教化意義。只是現實畢竟不是虛擬實境,要讓滿懷憤恨的加害者同理被害人,本來就不是容易的事。
因此作者主張,要讓這些犯錯的孩子和罪犯走上悔改和更生之路,是要從「加害人的角度」出發,鼓勵他們說出內心的想法。這些人之所以有失序行為,都是源自於內心的創傷,或許是不曾得到父母足夠的愛,以及在成長過程中被要求堅強、完美,而習慣壓抑自己、對痛苦感到麻木,直到最後一舉爆發。若要讓犯罪者同理被害人,首先必須讓他們敞開心房,透過覺察自己的痛苦,推己及人體會被害人的痛苦。
孩子犯錯是大人的機會。
道理講到最後,贏的一定是父母。而一旦變成父母是贏家、孩子是輸家的結構,親子關係就會開始惡化。
既然孩子犯錯的根源是缺乏照顧者的關愛,那一味地指責,其實就和要求孩子寫悔過書一樣,是無法讓他們真心悔改的。即使講贏了,也沒有解決根本的問題,孩子的創傷並未復原,總有一天還是會釀成大禍。
我想或許是因為,沒有人喜歡被指責,即使知道錯的是自己也不喜歡。這時若有人能同理自己、讓自己的情緒有所宣洩,才有辦法去思考自己所犯下的錯事,並同理他人的感受吧。
◆感謝遠流出版社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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