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好不容易補足單位欠缺的人力。
但因為是助理,我們對助理本來就不會用非常嚴格及仔細的標準去看,更何況,助理大多都是在學生、或備考生,能把例行事項維護好就好,其它的都沒啥重要,結果,一不小心聘到了一位加拿大「僑生」。
由於僑生打工有相關規定,弄不好,雙方都會受罰,僑生本人甚至有可能被勒令出境。
我們這位新助理,很可能沒有先取得工作證就來敝司工作。
他已大四準備等著畢業,如果被勒令出境還得了,所以昨天一整個早上都在確認細節,到底是哪個環節沒注意到,怎麼會在一個月之後才發現這個問題。
基本上不會想到對方是僑生,因為個資法的關係,不會讓他填身份證字號或影印身份證,他不刻意提,誰會去問他出生地是哪裡?
原則上這一關就會知道了。因為要提供個人資料建檔,並且辦理勞健保加保。只是我們人資非專門背景的,他不見得會知道這一項。(雖然我們是外商 XDDD)
我心想,死定了,聘個助理而已,搞那麼大事!?
原來,他有雙重國籍,他當初給的加保資料是台灣身份證,入境是以台灣護照入境,但申請大學就讀是以僑生身份,學校會向學生收取一筆健保費,這次彙總收費明細時沒有抓到健保費,所以學校才問這件事。
駕~~~吼砸!!可以這樣嗎?已再三和學校確認他的情形是可以工作的。
雖然很少遇到,但「徵才流程」還是要將之列入注意事項,不然罰則頗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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