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兒女對母親愛的期待,受到無情利用成離婚的籌碼,離家的母愛在每週會見讓孩子倆心生怯意!每每會見。兄妹都是與盼望及早歸來的母愛「玩撲克牌」?卻不聞母親關懷或衣物用品補給;終於。孩子在家事法院執行的會見前後幾天,兄妹倆始有異常情緒反應!此。除孩子自己之外,僅本人可知。而前期,我先自行轉知 貴院協助了解子女感受給予安撫不遂。我卻同受她與 貴院指我阻擾親子互動權益?貴為自號兒童少年家事法院之名。不聽信我所身為當時養育子女過程所察見;然法院亦未行派員察看、詢問孩子當下的實際心理狀態!
剝奪年幼子女拒絕會見之權不論;更加諸強迫要求本人務必排除困難讓子女必須落實每週與棄家庭而去的親人會面? 加重孩子兩心理嚴重傷害於無視!子女
年幼子女生活驟失母親關愛。已生不知言形之痛!而家事法院又無依法維護孩子心靈創傷不至增生。
雖然年幼無知。但日復一日親歷不受法律正視之情。孩子豈能無感法院言行不一?視兄妹倆之苦而不故!驟變的家事足已令成年人肝腸寸斷。遑論年僅十歲幼童情何以堪?可想而知。
身處如此傷害我幼子女之窘境。我只能設法為子女尋求精神科治療及心理諮商輔導。而維持孩子正常生活,則是我個人當行的本份;我父子三人任歷經家事律踐踏!以致敗訴數月。原告曾來電本人提出「和解」本案?為何已獲子女二人監護權之勝訴方,竟毫無監護兒女實際行為?
誰無父母?誰不是為人子女?而我絕非草木。目賭母親絕情對待子女,兒少法院自命護佑幼弱。卻反行其道而行!去日,我為護兒女義無反顧;八年之後。兒女在我獨自養育之下皆已長成;而我身為渠父、受高院託付之責。我均自認無愧於心!
而今。因我信任子女不疑!竟未察覺子女常言「媽媽沒有和他們聯絡。」反常之處?直到收訖函文才驚覺兄妹母親未依高院判決行使義務就罷。居然還私下教唆子女對父親隱瞞諸多實情!甚可能已遭誤信母愛,而生思想及行為之偏差!
以上絕非本人無故揣測!縱然本人財務窘迫。但為兒女乘車安全而換購汽車;即使無力分身接送兄妹出入,我亦不惜支付計程車費用。僅只企求我兒女出入均能平安無虞!
為人父母者,愛子心切。何須躲藏自身隱藏為兒女疼愛之親情?若是為端正已近成年子女之品格。又為何教導孩子對我隱瞞實情?甚至對過往生活截頭去尾、言於不實?
做為父親本當其責。 貴院毀我便罷!我可無怨;惟。我子女已陷誤導,且有實證!可是家事法院執迷不悟,不查事實。草率隔離我與子女不得聯繫?
記得二審。歷盡艱辛的兄妹二人曾在開庭前問我:「把。如果法官問了我......。我該怎麼回答?」我則微笑告訴兄妹倆:「誰會問你什麼問題?把也無法預料!」
為不加諸兒女困擾,使兄妹坦然以對。「把教你們一個很簡單、而且還能回答得問心無愧?」
「當自己看見什麼,你就把你所見直說就好;譬如你們看見把喝酒、生氣。不管對把有何影響?記得,照實告訴法官就好!」
為我兒女知進取。在沒有課後輔導下憑靠自己努力,爭得第一志願的優異成績!如此成果絕非我造就而來;然而。處於單親爸爸教養,長期受父親終日飲酒、甚至情緒壓力下、或聲請書對我任一控訴?我子女可以有志上進?家事法院可曾查訪兄妹學校師生看法?
我。於情、於理、於法不有虛言!但敬問 貴院何人返家後永遠笑口常開?對子女管教和顏悅色、未曾皺眉?誰見兒女有錯還能不動聲色、拭目以待?還有身為父母卻忍睹兒女有錯,任由他們自己違法而自行負責?
我。已力盡養育子女之職!心中確實埋藏至今不能苟同的疑義?「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像個寶。」
我本為狠心之人絲毫不顧兒女而深感不解?然而。我更無法原諒教唆、利用自己兒女說謊,謀劃其私心的母親所有作為!但願。我的確是為情所困,才會對兒女母親有此深沉的恨意?
而本人愛子心切之私;惟。恭請司法以維護兒少權益不受危害為重!速查本案聲請人之居所去處?以及其八年所得及通聯記錄?切勿貽誤我子女本為良善的品德!
兒女受 貴院保護不知去向,已逾三月!在本人聲嘶若竭之後。我仍願為子女生錯前,為使兄妹坦然端正之品德。我願不計代價、義無反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