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有問題,很可能源自養育者有問題
梁旅珠家的狗狗四處搞破壞,到處去尿尿,怎麼打罵都沒用,後雖送到狗學校去住校受訓兩個月,學會了聽從”起立","坐下"等口令,然而,原先的破壞、尿尿等都依然如故,打罵也都失效。為解決此一棘手問題,她四處打聽、並請教,終於找到一名業界聞名的狗教練。她憧憬著訓練期間可以放鬆一下,做點自己想做的事,也憧憬著狗狗從此成為一隻可愛、整潔、服從…,舉止文明,定點尿尿,令人疼愛的寵物狗。因此與教練訂了四十八小時的訓練時數。
教練一來就要求她要全程參程,必須仔細聆聽和觀看,並且還要有心得報告。教練為展現自己的能耐(雇主只是道聽途說,可能會懷疑他的功力)特地帶了一隻三個月大的示範狗,一個指令,一個動作,服從力和專注力都令人矚目,與高家的狗相較起來,幾乎不可同日而語。
整期課程辛苦且漫長,梁旅珠隨侍在旁,聆聽教練的指導,觀察教練的訓練,感慨良深的把它歸納成六個重點:
最後的心得是:觀念和方法大概幾個小時就懂了,就理解了,然而重點在執行—確切且堅持的去做。不到位的執行—要求不確切,口令不到位,賞罰不到位,有時這樣,有時那樣,有時可以,有時不可以……狗狗無所適從,訓練越久結果越糟。梁旅珠對教練心服可服。那她家那隻狗最後有變好嗎?答案是沒有,原因有二,其一太慢訓練,積習已成,改變不易需要狠下心且堅持不懈(而他們認為有困難);其二是爸爸認為狗性如此,不必太在意。於是一切歸零。(事實上,訓練狗的重點,用於孩子身上,一樣行得通。)
從教練帶的示範狗可以概見:狗,三月有成;梁旅珠書中則提到:孩子,十歲前不能有例外,亦即兒童的教養必須從出生一直堅持到最少十歲才能稍稍建立起良好的習慣和價值觀。在此階段,沒有什麼愛不愛的,該獎要獎、該罰要罰,而且必要時還要讓孩子覺得痛—打手心或打屁股,梁旅珠稱之為「痛感處罰」(見153頁)—,讓孩子知道你是當真的,她在書中的200頁提到親戚遵循所謂「愛的教育」對做出危險動作的幼童娃細聲細氣的講道理…讓她大開眼界。講道理能讓孩子知道危險動作—例如玩火,或接近瓦斯爐上的熱湯—的可怕嗎?一旦真正發生危險,再來抱憾終身又有什麼用?因此此時沒有什麼客氣的。你記得上面提到的訓練狗的重點之一嗎:跟狗溝通必須用狗能懂的方式,講道理和訓話對狗沒用。對孩子溝通何嘗不然?教孩子只靠講道理、用獎勵,你看看狗就知道:那是痴人說夢,行不通的。
梁旅珠(2011)。梁旅珠教養書:教出錄取哈佛、史丹佛七大名校女兒的教養秘笈。台北:寶瓶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