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實踐力行,才不會失去全部的人生價值.

2024/03/12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摘錄於鸞書寶德雜誌185期)

天上聖母 降                     107年3月21日

述論:實踐力行之意義

  所謂:「實踐」,就是實行、履行。所謂:「力行」,猶言竭力而行。

  人生在世,每個人都要學會實際生活、工作和待人接物的能力。

  光從書本中學到一些知識,或從流行事物中得悉一點訊息是不夠的;於是,許多父母共同的煩惱是:孩子只會花錢,不肯做事。諸如:子女向父母需索金錢,要創業,當老闆,開公司,但他們都是好高騖遠,做事一點也不落實,很快就關門大吉;因此,父母親的退休金花光了,半生的積蓄貼上了。

  擁有高學位者,如果缺乏實務的磨練,對自己或事業所帶來的風險也很大,特別是在企業裡,實務的經驗根本無法從書本中得到,必須自己親自去做才行。如果只從言傳中去學習,不可能學到徹底的真本事;如果從實踐力行中去學習、接受磨練,那麼所學的真工夫,絕非三言二語能說得清楚的。所以,要培養一個人的行動能力,必須從中學會寶貴的經驗。

  有一位哲學家上了渡船,在船要渡河途中,便問船伕:「你懂得人生意義嗎?」船伕說:「不懂。」哲學家說:「你已失去三分之一的人生價值。」接著,哲學家又問:「你懂得真善美嗎?」船伕說:「不懂。」哲學家又說:「你又失去三分之一的人生價值。」緊接著,哲學家又問:「你懂得信仰嗎?」船伕說:「不懂。」哲學家很感慨地說:「你又再失去三分之一的人生價值。」

  這時船在激流中觸礁,船底破了洞,水湧了上來。船伕問:「你會游泳嗎?」哲學家說:「不會。」船伕說:「這下子你失去了全部的人生價值。」

  修子切記!人必須在不斷的行動中學習,所學的才是實用的能力,務必在實務中磨練,擁有的知識才會化作生命的力量。是故,光憑空想思考,不能實地解決問題的人,是註定要失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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