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高興看到一本書《再生:幹細胞治療、再生醫學,生命科學研究新趨勢》。兩位作者從科史哲(HPS)的角度,爬梳並整理關於「再生」這個概念,從生物學史和生物學哲學(尤其是生機論和唯物論、先成後和後成論的形上學爭論)的角度,探討「再生」在歷史上重要的發展與轉折,為我這學期準備「生命倫理學」課程新增的一個新主題:「新興再生醫學之生命倫理議題:細胞療法與幹細胞技術」提供了生史哲分面的材料,為導入主要內容前做了基本鋪墊。
書的一開始就提到,「再生」不是新的概念,可從希臘神話開始說起。據說,希臘神普羅米修斯為了偏愛人類,將火從天上偷出來給人類使用。
相較於四大元素之其他元素,火,有獨特的地位,只有火是人類自己就可以駕馭的,各種因為懂得使用火所帶來文明,包括火焰、溫度,在人類文化中的各種象徵,包括吃熟食、冶煉金屬、在至暗中有光明、火燃燒後的煙裊,人類與上天的宗教關係等等,都讓人類超越了其他物種,成為所謂萬物之靈。
然而,受到欺騙、被普羅米修斯盜走火、目睹人類有更強大的自我力量而震怒的天神宙斯,決定好好懲罰普羅米修斯,將他用鐵鍊銬鎖在高加索山的山頂,命令每天有一隻巨大的禿鷹啄開他的身體,吃裡面的肝臟,吃完第二天,肝臟又會長回來,一樣的酷刑就再重複一遍,日復一日,永不間斷,也無終止,完全極度的痛苦與折磨。
之前在準備關於「死亡」或「永生」的哲學討論時,的確也想過普羅米修斯因盜火落於在重複痛苦且無法解脫的命運神話點上,思考一陣,但不曾聚焦在「肝臟受損後會再生」的這個生物事實上。書裡提到,有些人讀了普羅米修斯的故事,會覺得受到不斷受傷的命運很悲慘恐怖,但也有人因為看到原來生命受傷會自我修復的面向,感到有希望。
從普羅米修斯的肝受傷、再生,聯想到今日再生醫學所帶來的希望,或反過來,從今日再生醫學所有的知識與技術,想到普羅米修斯因盜用火所受到的懲罰與痛苦,都暗示人在一邊有能力之時,應該要想著如何善用、謹慎用,而不濫用或為我們想要的目標而任用,不知不覺或一轉眼,也有如普羅米修斯在高加索山上的境地。
書裡附上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於2006年出版的再生醫學報告封面,由溫斯洛(T. Winslow)繪製的希臘神話寓意與當代醫學發展的結合意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