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盲、文盲、理盲:臺灣英文的三道天險】

2024/03/29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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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英文的第一要務,

是把聲音「聽清楚、講明白」。

所謂的「聲音」

兼具兩個科學的定義:咬字;語調。

所謂的「咬字」也兼具兩個科學的定義:音素本身;音素組合。

所謂的「語調」也兼具兩個科學的定義:語音高低;語速快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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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英文的第二要務,

是把單字「排清楚,用明白」。

所謂的「單字」,

兼具三個科學的定義:字面意義;生活意義;文化意義。

字面,就是英文教材,每課每課在枯燥編排的;

生活,就是英美社會,每天每天在實際發生的;

文化,就是英美經典,每本每本在燦爛綻放的。

所謂的「排清楚」,叫做文法;

所謂的「用明白」,叫做文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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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英文的第三要務,

是大徹大悟,開心開門。

所謂的「大徹」,

是把英文的檢定跟英文的實力,徹底分離;

再把外師的價格跟中師的價值,徹底看清。

所謂的「大悟」,

是領悟母語勢必要扎根下去,外語才會拔高上去;

是領悟若連聲音都糊裡糊塗,溝通就是緣木求魚。

所謂的「開心」,

是打開心門,告別過去的歷史包袱;

所謂的「開門」,

是打開國門,看清楚SoR在美國正掀起英文教改的海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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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學英文的三個天險,

分別是語盲、文盲跟理盲。

語盲就是

以為「腔調」=「口音」

以為 英國人可以有口音 = 臺灣人可以有腔調

以為 bed=bad, fit=feet, paper=pepper

以為 KK ≠ IPA ≠ 英文字母 ≠ 注音符號 ≠ 平假名片假名

不知道這五種符號系統,

通通都馬是,也通通都只是,

「某種音標系統」。

然後天天沈醉在

「發音不重要,能溝通就好」

「發音不重要,內容才重要」

「發音不必求完美,口音多元也很美」的安慰劑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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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盲就是舉凡英文的文,

都只會考,不會用,不懂欣賞,不敢評析,不玩翻譯,不曾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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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盲就是

這篇文字的每個「所謂的」,

每個「」裡的,

每個看似苦口,實則婆心的...

我們看著、看著、又來了。

『這學校又不考。』

『某教授不是這樣講的。』

『我當年不是這樣學的。』

『這很理想啦,不過吼,可是吼,但是吼。』

#英文安全網

#系統性問題

#還要苦多久

雙語的定義:雙語=母語+外語 外語的定義:在可預見的未來,還是美語。 雙語的教改:我的主張就是SoR。 SoR, 是 Science of Reading, 意即「腦科學實證的英文學習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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