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閱讀心得記錄,有很多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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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是否應該對公民實施道德教化?
亞里斯多德 - 公民應該共享相同的道德價值
亞里斯多德把公民的道德教育是為國家的主要任務。教育是城邦團結與幸福的條件,目的並不在於個人的成功,而是傳播共同的價值。
《政治學》
「立法者首要應該關注年輕人的教育,這是無可爭議的。
[…]再者,關於所有能力與技藝,預先教育與習慣養成是必要的,而德行活動顯然也是一樣。既然整個城邦只有一個目的,那顯然所有人的教育必定是相同的,而這種教導關懷也必須是相同的,並非像當前這樣每個人以私人的方式教導自己的子女,隨個人所認為最好的施教。那麼關於公共事務的訓練應該也是共同的。同時也不應該認為任何公民都只屬於自己,而應該認為所有人都屬於城邦,因為每個人都是城邦的一部分。對於整體的教導關照本質上就是對於每個部份的教導關照。」
Q:在一個教育體系下,培養「屬於自己」的個人和培養「屬於城邦」的個人,兩者的差異是什麼?
「屬於個人」會是以個人利益為考量,所教所學都會是以〝那個人〞為基準點。「屬於城邦」,如果意圖是好的,想讓城邦更有發展性,書中提到「每個人都是城邦的一部分」,所以培養屬於城邦的人,就等於讓城邦更有發展性。
Q:「所有城邦都只有一個目的」,這個觀點是否危害到個人自由?
這問題好像跟上一個問題有關聯?如果城邦的目的是「為了某個特定族群或個人利益」,那無疑是不好的。但如果城邦的目的是「為了城邦整體」,是為了公共利益、整體社會的提升,這樣則沒有危害到個人自由。
藉由公正的公共機構,公民能發展出某種道德感,而無須喪失自由人的地位。
約翰‧羅爾斯 - 公民教育有助於平等
《作為公正的正義》
「如果在一個良序社會中,公民承認彼此是自由且平等的,基本制度就應該教育他們如此設想自己,並且公開展示與鼓勵此一政治正義的理想。[…] 熟悉這種公共文化並參與其中,是公民學習設想自身是自由與平等的方法之一。
[…] 基本結構包含了某些社會制度,在其中,人們能夠發展自身的道德能力,並成為由自由平等公民所組成的社會裡充份合作的成員。[…] 這種結構能提升人們樂觀的態度與對自身未來的信心,以及在公共原則下被公平對待的感受。」
這段以我的理解,社會制度的設計 — 如教育和法律的設計,應該要促進公民的道德能力發展,建立一個由自由平等良好社會。並透過公共文化的參與,如演講、節日、展覽等,來理解自身的行為舉止,對社會所帶來的影響。
看國家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是比如教導尊重、包容、公平、正義等,那會使社會整體更好。而如果是一些歧視性、種族主義的思想,就可能會導致社會走向極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