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RT原則是一種目標設定準則,分別代表以下五個英文單詞的首字縮寫:
具體的(Specific)、可衡量的(Measurable)、可達成的(Attainable)、相關的(Relevant)和有時限性的(Time-bound)。
這個原則是由管理學家彼得·杜拉克(Peter Drucker)在1954年提出,用於幫助企業更有效率地讓實現商業戰略。
Specific (明確的)
目標應具體明確,避免模糊、籠統或定義在認知上有產生不一致的可能性。
Measurable (可衡量的)
目標應有可量化衡量的指標,以便於執行過程中追蹤進度,及結案後用於評估成果。
Attainable (可達成的)
目標需具有挑戰性,同時需盤點現實中的人力、資源,評估是否有達標的可能性。切忌過度理想、不切實際。
Relevant (相關的)
目標應與企業的整體目標及策略方向相關,才能疊加動能,發揮最大效益。
Time-bound (有時限性的)
目標應設定明確的截止時限,有助於提高執行力。
舉例,行銷目標若制定為「增加品牌宣傳力度」,定義則較模糊不清,實際執行的策略也無法聚焦討論。
相對的,「在 2024 年Q4前,將品牌IG帳號的UGC貼文數量提升 20%」的目標就更為明確,能制定下一步確切執行的方向和策略。
以SMART原則分析上述目標:
明確地設定目標,指出要提高社群帳號UGC數量。
UGC數量可以衡量,提供明確的評量指標。
考慮現有資源和團隊能力,目標是切實可行的。
目標與企業的整體目標和行銷方向相關,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目標有明確的執行期限,設定截止日期為2024年Q4前。
再舉一個例子:
行銷目標制定「為了提升來店消費的客戶滿意度,在六個月內將Google我的商家評論星等提高到4.5顆星以上」
運用SMART原則分析上述目標:
具體設定了「Google我的商家評論星等」為執行目標。
「星等層級」是可量化衡量的指標。
目標雖具有難度,但符合現實且有機會達成。
提高「Google我的商家評論星等」此目標與品牌願景中「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具有一致性。
目標設定在「六個月內」執行完成。
SMART原則是一種簡單但有效的規劃工具,在商業運作上不僅可以幫助企業設定更有效的行銷策略,甚至能延伸運用於設定公司財務目標、員工績效考核、專案管理,乃至於規劃個人的職業、學習等各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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