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別人」的認知是非常低能量的思維
「分享」是高能量頻率
沒有對象,我們的「幫助」就沒有作用,就沒有「幫助」得以發生。
當有一個對象願意也能夠接受我們的提供或分享,是對方在成就我們的分享行為,對方值得自己感謝。
而以對方同意接受的立場,他們的思維其實就不管我方的事了,常理來說,通常對方會感謝被分享。
提供或分享給別人事物,首先有沒有做到尊重自己真心的意願,然後有沒有去尊重對方是否有選擇接受與否的意願。
若被接受,那是自己得到了能夠分享自己資源的機會,並不是自己去幫到別人什麼,實質上的確有產生助益別人的作用,但實際上站在自己的立場,自己才是被對方幫助的人,他若不接受,自己自認為的好意就只會停留在自己手上。
沒有幫助者,沒有受助者,沒有幫助與被幫助的事物,沒有好與善的定義認知,只有因素條件的聚合。
帶著「自己是在幫助別人」的角色認知代表絕對有著取得對方感謝確認自己是幫助者的價值認可,是索討者,是心靈的乞丐,當然是低能量者。
接受「被分享」的人,是提供了我們分享的機會平台,無須去評析他們是高或低能量者,去評析就是產生妄想,沒有必要。
去分享、去佈施、去幫助別人,真心感謝對方願意接受自己資源的人是高能量者,或者可以透過練習這種思維來培育提升自己的能量場。
最好把「幫助」改為「分享」思維。
有些情況,例如餐廳剩食想要分享出去,餐廳業者才是需要被對方「幫助」的角色。
佈施、分享是雙向心理活動與行為,從來都不是單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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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時候並沒有這樣的思維,是我長大後才有。
小時候路上很多乞丐,我都覺得是在施捨他們。
長大後,看到流浪漢在翻找垃圾桶,我很想買便當給他,雖然我買了會只剩下很少錢,還能夠餵飽自己一個便當。
我先去買了一個便當,然後去問流浪漢:「請問我可以分享便當給你嗎?你願意接受嗎?」
他願意接受我於是把便當給他,當下我真的好快樂,他跟我說謝謝。
我回應他:「謝謝你讓我分享便當給你,感恩你。」 那天的快樂我到現在都還記得。
後來我就小雀躍跑跳著去買我自己的便當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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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台北的路上手上買了都是喜歡的麵包遇到流浪漢,我也是同樣問對方願意讓我分享嗎?結果那位流浪漢談吐很高級欸!
總之我後來都是這樣去分餐廳剩食或完好的餐飲剩食。
我每次都覺得我是被他們幫助的那一個,所以我好快樂🤣
看他們吃飽飽我又更快樂🥰
看哦~便當、麵包也才那些,吃完就過的,可是我莫名快樂的感覺居然可以留這麼久~真的是CP值太高,我也不知道啊!就是想起來都很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