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創作前會寫大綱的人嗎?是在幾百字內簡單勾勒三幕劇,還是細到每一章的情節都先安排好?還是,你根本不寫大綱,都是順著每次寫作的靈感,想寫什麼就寫什麼?
在我的工作經驗中,遇到很多不寫大綱的小說作者,可能是沒有寫大綱的習慣、不知道怎麼寫,或認為小說就是憑藉靈感與「感覺」,還有少部分是曾寫過大綱,但真正落筆時漸漸溢出大綱範圍,從此認為既然計畫趕不上變化,乾脆放棄大綱,此後也不再寫了。
我是支持寫大綱的。寫大綱就像做菜前的採買與烹飪流程規劃:預計要做什麼風格的菜、需要哪些食材、手邊有哪些食材,還缺了哪些需要採買?萬一買不到或食材太昂貴,是否能用原本食材換做另一道菜?清點完之後反覆推敲做菜流程順序,決定哪些菜先做,哪些菜最後處理。
寫大綱也是確認作品調性、清點素材與決定結構順序的過程。想寫喜劇、悲劇還是冒險故事呢?該賦予主角什麼樣的背景、性格、缺點與可能遭遇的困境?主角以外的人物該有幾人,分別扮演什麼角色,功能與特色是否重複?這些人物與事件,預計配置在故事的哪裡出現,順序為何?
此外,哪些事件該做田調,需要聯繫哪些人或預留多少時間?故事的轉折與高潮或甚至反轉衝擊度夠嗎?各章節的人物性格建立與事件描述該花多少字數?預計要在多少字數內講完這個故事?有多少時間寫這部小說?甚至包括要修幾次稿,時間夠嗎?
我認為,小說大綱是基於管理的概念:預估在一定的篇幅內佈局人物與事件,以較小的規模反覆沙盤推演與調動各種可能性:如何安排懸念、如何轉折、或者如何設計三幕劇中每一幕要解決與開啟下一幕的事件。
大綱詳細的程度操之在人,大原則是故事線說得通就好,主要目的在幫助自己,不是給外人看的(雖然的確可以用來與編輯溝通),所以要不要寫操之在你,但從靈感到動筆寫之間通常還有幾個階段,像是靈感凝聚成故事雛形,雛形具體成大綱,大綱再延展成分章大綱。
如果實際寫小說時遇到與大綱矛盾、寫不下去,人物動機或性格建立不明確等問題,至少在卡住當下知道原因,不至於一股腦投入先寫了數萬字才發現自己迷路了。
卜洛克在寫《小說的八百萬種寫法》時採訪了約一百個作者,發現有許多人是不寫大綱的。我的樣本比較少,採訪了五個作者,毫無例外每個作者都寫,差別只在龜毛度與伴隨大綱還做了哪些輔助功課。
特別擅長描寫人物性格的柯映安在寫大綱之前,會先拉出一張三幕劇的圖,像是第一幕要轉進第二幕前,人物的抉擇是什麼?這代表此人當下的價值觀,以及擁有這價值觀的他將會在第二幕遭遇什麼事件的衝撞(兩種價值觀的辯證)。為了清楚檢視,她不用文字描述,直接以列點方式呈現每一幕中人物的行動。舉例:
第一幕
・女歌手站在舞台上
・女歌手昏倒了
・女歌手醒來時發現自己在醫院
・女歌手發現自己懷孕了
・來探視的經紀人問女歌手要怎麼辦
・女歌手決定生下小孩
柯映安説,三幕劇的圖與列點做清楚後,大致就能看到故事的起伏,接著她才接著整理大綱。至於三幕中的每一章,她會做出表格,橫格是章節,直格是主要人物。表格拉出來,就能看到每一個人物在每一章中的進展,如果發現某個人物在某一章沒有往前推進,就需要想想可以為他安排什麼事件。
張國立認為所謂的起承轉合或戲劇中的三幕劇意思是一樣的。他以拜訪韓國推理小說家金聖鐘的推理文學館舉例,如何思考推理小說三幕劇:故事第一幕大綱是「主角進入金聖鐘圖書館發現屍體」,這一幕內包括幾大項:為什麼張國立要進入金聖鐘圖書館?金聖鐘是誰?圖書館在哪裡與內部模樣等等。
第二幕大綱重點可能是「主角涉入謀殺案被逮捕並設法逃出警察局」,第三幕自然就是主角解謎。先列出每一幕的主要情節,再往下思考這主要情節前後脈絡包含哪些事件。至於大綱要多詳細?他認為大綱越複雜仔細越好,他通常整理人物、場景與事件細節到至少有兩三萬字的資料,才會動筆寫。
陳浩基對於大綱的基本做法是,先定好最大塊的「方塊」,例如 :
・發現屍體
・調查
・第二名死者
・再調查
・解決
然後再逐一分拆,例如「發現屍體」這個方塊又可細拆成:
・死者家人回家發現死者
・偵探登場
・描寫屍體的異常
「簡單來說就是Divide and Conquer」。至於長篇小說與短篇小說的大綱,他認為兩者本質相同,只是長篇比較詳細,短篇比較簡略而已。而不論長篇或短篇小說,除了寫大綱,他也會寫年表、角色設定等等,當然,如果短篇人物少、時序簡單,也有可能寫得很簡略。
你也可以試試看「索引卡法」。《寫作的秘密》這本書中收集了上百位大師的創作法,有許多小說家都採用了類似的方法,書中稱之為「索引卡法」(我覺得跟卡片盒寫作法的部分原理很像)。
不同的作家使用的方法略有不同,《寫作課:一隻鳥接著一隻鳥寫就做了》作者安・拉莫特會在家裡到處貼滿索引卡和筆,想到什麼點子或對白就寫上去。她另一個方法是在卡片上寫下故事片段,再按照順序排列,藉此檢視劇情發展是否合理。
《狼廳》作者希拉蕊・曼特爾也是先建立卡片,而後,她說,卡片上的字句會自我繁殖,再將之排列在板子上,直到時序與邏輯自然浮現眼前。她會隨意以自己認定的順序排列,接著整理入一本活頁筆記本(好處是可以更動頁碼順序)中。接著還是可以重複前面的流程:加入新的卡片,更動頁碼。漸漸地從這些卡片中可以開始看到自己寫了多少內容,有哪些角色、背景、對白需要寫。
這方法的好處是保持彈性,等到自己真的坐下來,按照順序寫出初稿前,都沒有侷限自己在一直線上。曼特爾認為這是「培養」出一本書,而非「寫出」一本書的方法。
同樣重視人物描寫與反轉的謝東霖,大綱相等於人物的成長線。由於創作以漫畫為主,謝東霖特別著墨在分頁大綱、每一頁的哽(點子),與對白如何精準呈現點子。他在創作過程中會因為有新想法,而持續修改後面的分頁大綱。在調性與大結構不變的前提下,即使連載中也會一直修改細部內容,或呼應連載時讀者反應,或因為日常有新的靈感啟發。
就連散文作家江鵝回想起《俗女養成記》寫作過程,也說確定主題後,她先做是回憶童年時有哪些記憶清晰的事件,先按照食衣住行幾個主題逐一整理條列,慢慢地,童年故鄉的情境逐漸立體起來。與其說大綱是為了規範或約束書寫,不如說是為了讓想像力、情感與回憶恣意的奔跑起來。
一:如果你是寫大綱的人,卜洛克提供了一個我覺得很棒的建議:在寫自己的大綱之前,先寫別人故事的大綱。字數不用多,兩三百字就好。這樣可以有意識的讀別人的小說,並且有意識的整理與拆解,有助於自己的潛意識從事創意活動,能在讀過的書當中,架構出屬於自己原創的故事。他名之為「為創造力尋找正確的框架,並且適切地照亮它」。你可以從你正在閱讀的經典作品做起。
二:不管你有沒有做前面的練習一,在看了前面幾位作家的做法後,試著為你想創作的作品寫一份大綱,而如果你已經寫了大綱或部分內容,你會想要怎麼調整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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