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傳甲所撰的京師大學堂講義對於「文學史」一詞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在於中國人撰寫的第一本中國文學史由林傳甲所著,其第一本的地位在1930年代的文學史論述中有著基本共識。
而林傳甲的《中國文學史》除了在大學堂流通外,也曾在報刊連載、正式刊印,但基於其知名度,受到的評論和抨擊也不勝枚舉,並認為其文章不符合文學史的體裁。然而林傳甲當時為了京師大學堂的《詳細規則》中的學期考核,需在七個月的時間內寫畢此國文講義,故而其文匆忙起草、疏漏實則為常事。
在寫作上,林傳甲的《中國文學史》受笹川種郎《支那文學史》影響,其引用笹川之論點卻延伸出不同的論述,如元代小說戲曲的看法、論莊和韓非等。而在內容上,林傳甲以大學堂章程為綱要撰寫講義,以師範科傳授為目標,然將這部分課程講義併入文學史著作,便顯得不倫不類。
而文學史意識上,在當時其意識非常薄弱,蓋因林傳甲將「研究文學之要義」作為論述基準,故而只能在原有範圍進行。如開頭源流變遷的講述,其原可以從歷時的角度去書寫,然而「研究文學之要義」在「詞章」的部分關乎「文體」,因此林傳甲也照跟著經、史、子、集等四體分述。所以在中國文學史的「史」上,他的文章弱化了這點。
若以現今中國文學史的標準去評論林傳甲的《中國文學史》,其在貶斥小說戲曲上,與現今文學史觀大相逕挺。但其書即使不論詩歌,在傳統的詞章之學也有著疏漏缺弊,事實上除了其第十二篇「李杜二人詩人駢律」外,涉及詩歌的只有第九篇論屈原楚辭。這種重文輕詩的觀念,明顯於文學史之學科理念不合,但因其年代講求「致用」和《奏定章程》影響,林傳甲在著作上的取捨便可以理解。
雖林傳甲的《中國文學史》被視為「第一本中國文學史」,近時學者又認為其書是依照的規限寫成的「標準教科書」,而非真正的文學史體裁。其內容雖主要參考日本學者笹川種郎的文學史,然而林傳甲其文的論點卻有所不及笹川種郎之文。本《錯體文學史-林傳甲的京師大學堂講義》作者在重新考察林傳甲當時撰寫背景和相關資料後,發現其「中國文學史」的文學史意識並不強,與日本文學史的關係亦不貼近。總體而言,此書原是京師大學堂的「國文講義」,其用意和文章立旨與現今的文學史著論並不相同,書中涉及的領域已不是傳統文學史的內容,而是將「諸科關係文學者」多包攬起來,如文字學、訓詁學、音韻學以及修辭學、中國史、諸子學說等,甚至並無歷時性的作文教材教法,也有專門章節進行講述。
中國文學史已漸漸從大學文科教育的產物,演變至以學科建設的角度出發,將中國文學史寫作的緣起和大學的文科教育聯繫起來。
早年文學史在史料、文史知識整理詳盡,卻不一定有明確文學史觀念,因此常被後世研究者詬病。沒有貫通的文學史觀念,似乎並不影響文學史的編撰或文學史的講授。但是,以今人的眼光看,這類文學史實在是缺乏章法。
雖然此文在如今看來觀念相對陳舊,但對於研究者的意義不可謂不深遠,蓋因其文為:(一)中國文學史的濫觴、(二)考據當時清末新學特色、(三)教科書體便於傳播推廣,故其文雖非正統文學史,並受制教學綱要的教科書體裁,但在研究上依舊是珍貴的文學史材料,在對文章上的獨立見解也多有可取之處。
文學史研究的意義,在於分析、解釋文學流派的演變和重要文體體例,很大程度上是對人類文學、文明的傳遞。文學史研究有如文學的承繼者和佈道者,關係於求知欲、意識領域的真理,那些需要理解乃至想象的文學研究也終究會被文學的實踐部分所追及。故而當我們在研究時,將文本和社會發展、宏觀歷史之間串聯起來是十分重要的,此《錯體文學史-林傳甲的京師大學堂講義》便將林傳甲《中國文學史》的時代、社會發展和後世文學批評連接起來,並提供新的研究思路,成為下一塊文學史研究的奠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