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之乎者也 — 也 (矣﹑焉)
四﹕比較複雜的例句 - 3
弗雷格的《概念文字》在 §3 節討論到傳統的主語謂語結構時提出了主謂語的區別僅僅是一個人工手段。如果我們專注所謂的「概念內容」(begrifflichen Inhalt),下述兩個句子,除了輕微的含意差異之外,基本上是一樣的﹕
如果說「主語是判斷所處理的概念」,這個說法同樣適用於賓語。79
我們可以說「希臘人」(P 中的主語) 是判斷句 (弗雷格的用語) P 所處理的概念,或「波斯人」(Q 中的主語) 是判斷句 Q 所處理的概念﹔但我們何嘗不可將「波斯人」(P 中的賓語) 視作判斷句 P 所處理的概念,因為與 P 基本上同義的 Q 中的「波斯人」就是傳統意義上的主語。自然語言將主語置前賓語置後是一種方便或一種語氣的表達,按數學的觀點則一點也無足輕重。弗雷格繼而為他的真值概念引入他的判斷桿80,因此有
分別指稱 P 是一個事實及 Q 是一個事實。
這個處理使得整個的所謂主謂語句式 (即其概念內容) 成為主語,而「是一個事實」成為謂語。
弗雷格以此演示主謂語的區分不是語言的固有結構。
隨後在第 §9 節中,弗雷格進一步論證,即使採用他的函數/論元解析方法,函數和論元的區別同樣是一個人工手段。
回顧弗雷格的例句 1.3_20﹕Wasserstoffgas ist leichter als Kohlensäuregas [漢譯﹕氫比二氧化碳輕]。我們可以用「Sauerstoffgas」(氧氣)或「Stickstoffgas」(氮氣) 來取代「Wasserstoffgas 」(氫氣),從而改變 2.3.1_27 的意義。這只不過是說,「ist leichter als Kohlensäuregas」(比二氧化碳輕) 是固定的成份而「Wasserstoffgas」則是可被取代的成份。在這個意義上,弗雷格認為我們可以視那個固定的成份為函數,而那個可被取代的成份為論元。
但這個區分同樣不是語言的固有結構。
「… 這僅僅是一個看法的問題」(… sondern ist allein Sache der Auffassung),因為我們同樣可以視「Wasserstoffgas ist leichter als」(氫氣比 ... 輕) 為 2.3.1_27 的固定成份,那麼「Kohlensäuregas」(二氧化碳) 便成為這個固定成份 (即函數) 的論元了。
採用數學的觀點,沒有理論上的障礙致使我們不能執行再一個處理,將「ist leichter als」(... 比 ... 輕) 視為一個二元函數,因此「Wasserstoffgas」和「Kohlensäuregas」都成為這個函數的論元了。
雖然弗雷格的邏輯不涉語構型的問題,也沒有型階的討論,但他對語言結構的分析提供了一個依據﹕任一非終端符的字符串,其任一成份都可以視為函子或論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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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德語原文﹕Wenn man sagt: "Subject ist der Begriff, von dem das Urtheil handelt", so passt dies auch auf das Object.
80 橫桿 (—) 表示後續符號為概念內容,垂直桿 (|) 表示該概念內容為一個判斷,即有真假值的句子。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