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879條之1(物上保證人之免除責任)(96.03.28增訂公布)之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六章 抵押權\第一節 普通抵押權(§860~881)

立法沿革︰

96.03.28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879條之1(物上保證人之免除責任)(96.03.28增訂公布)

第三人為債務人設定抵押權時,如債權人免除保證人之保證責任者,於前條第二項保證人應分擔部分之限度內,該部分抵押權消滅。

理由:

一、本條新增。

二、物上保證人代為清償債務,或因抵押權人實行抵押權致失抵押物之所有權時,依前條第1項之規定,於其清償之限度內,承受債權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如該債務有保證人時,該物上保證人對之即有求償權。故於債權人免除保證人之保證責任時,該物上保證人原得向保證人求償之權利,即因之受影響。為示公平並期明確,爰增訂本條,明定第

三人為債務人設定抵押權時,如債權人免除保證人之保證責任者,於前條第2項保證人應分擔部分之限度內,該部分抵押權消滅。

❄️❄️❄️❄️❄️❄️❄️❄️❄️❄️❄️❄️❄️❄️❄️❄️

您可能也感興趣

留言
avatar-img
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avatar-img
民法上書坊
3會員
624內容數
歡迎來到李不微之民法上書坊
民法上書坊的其他內容
2024/09/12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一章 通則(§757~764)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757條(物權法定主義)(98.01.23修正公布) 物權除依法律或習慣外,不得創設。 理由: 為確保交易安全及以所有權之完全性為基礎所建立之物權體系及其特
2024/09/12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一章 通則(§757~764)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757條(物權法定主義)(98.01.23修正公布) 物權除依法律或習慣外,不得創設。 理由: 為確保交易安全及以所有權之完全性為基礎所建立之物權體系及其特
2024/09/12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一章 通則(§757~764)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758條(設權登記:登記生效要件)(98.01.23修正公布) Ⅰ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Ⅱ前項行為,應以書面
2024/09/12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一章 通則(§757~764)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758條(設權登記:登記生效要件)(98.01.23修正公布) Ⅰ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Ⅱ前項行為,應以書面
2024/09/12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一章 通則(§757~764)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759條(宣示登記:登記處分要件)(98.01.23修正公布) 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
2024/09/12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一章 通則(§757~764)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759條(宣示登記:登記處分要件)(98.01.23修正公布) 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
看更多
你可能也想看
Thumbnail
創作者營運專員/經理(Operations Specialist/Manager)將負責對平台成長及收入至關重要的 Partnership 夥伴創作者開發及營運。你將發揮對知識與內容變現、影響力變現的精準判斷力,找到你心中的潛力新星或有聲量的中大型創作者加入 vocus。
Thumbnail
創作者營運專員/經理(Operations Specialist/Manager)將負責對平台成長及收入至關重要的 Partnership 夥伴創作者開發及營運。你將發揮對知識與內容變現、影響力變現的精準判斷力,找到你心中的潛力新星或有聲量的中大型創作者加入 vocus。
Thumbnail
撤銷詐害債權及債權人之代位權,應該算是民法債編保全章節中,最重要的兩個法條了。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統一見解認為「執行法院於必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於上述大法庭裁定統一見解後,在保險專業學習上,更不能忽略上開兩個法條之運用。
Thumbnail
撤銷詐害債權及債權人之代位權,應該算是民法債編保全章節中,最重要的兩個法條了。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統一見解認為「執行法院於必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於上述大法庭裁定統一見解後,在保險專業學習上,更不能忽略上開兩個法條之運用。
Thumbnail
金管會近日對保險法提出修正草案,起因在於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明確肯定「保單價值準備金」得為強制執行標的,導致不少債務人的人壽保險契約遭受法院終止。來看看這號裁定為何引起重視?
Thumbnail
金管會近日對保險法提出修正草案,起因在於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明確肯定「保單價值準備金」得為強制執行標的,導致不少債務人的人壽保險契約遭受法院終止。來看看這號裁定為何引起重視?
Thumbnail
前言 擔保物權中的「質權」,而質權依其擔保的標的又可以分為「動產質權」及「權利質權」,本話所介紹的就是其中的「動產質權」,相較於抵押權,其特點在於要將供擔保的標的物移轉占有與質權人,而在抵押權中,是不用移轉占有標的物的,原因在於其標的物的性質不同,且由於其動產與不動產之公示方式不同,前者為「交付」
Thumbnail
前言 擔保物權中的「質權」,而質權依其擔保的標的又可以分為「動產質權」及「權利質權」,本話所介紹的就是其中的「動產質權」,相較於抵押權,其特點在於要將供擔保的標的物移轉占有與質權人,而在抵押權中,是不用移轉占有標的物的,原因在於其標的物的性質不同,且由於其動產與不動產之公示方式不同,前者為「交付」
Thumbnail
在普通抵押權介紹完畢後,本話要介紹的是一些比較「特殊」的抵押權。而其中實務最常見,大家也最常在土地或建物謄本上看到的,莫過於「最高限額抵押權」,銀行在辦理貸款時,大都會在該所擔保的不動產上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而不是「普通抵押權」。而銀行在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時的金額,大約會以貸款金額的1.
Thumbnail
在普通抵押權介紹完畢後,本話要介紹的是一些比較「特殊」的抵押權。而其中實務最常見,大家也最常在土地或建物謄本上看到的,莫過於「最高限額抵押權」,銀行在辦理貸款時,大都會在該所擔保的不動產上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而不是「普通抵押權」。而銀行在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時的金額,大約會以貸款金額的1.
Thumbnail
抵押權可分為普通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差別在於其所擔保債權是否為「一定範圍內之不特定債權」,若是則為最高限額抵押權,否則就是普通抵押權。而其抵押權的特點在於當債務人未清償債務(常見的為房屋貸款)時,抵押權人可以實行抵押權,向法院聲請拍賣該抵押物,而以該拍賣的價金較一般沒有設定抵押權的債權「
Thumbnail
抵押權可分為普通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差別在於其所擔保債權是否為「一定範圍內之不特定債權」,若是則為最高限額抵押權,否則就是普通抵押權。而其抵押權的特點在於當債務人未清償債務(常見的為房屋貸款)時,抵押權人可以實行抵押權,向法院聲請拍賣該抵押物,而以該拍賣的價金較一般沒有設定抵押權的債權「
Thumbnail
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 873 條定有明文。次按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抵押物之所有權移屬於抵押權人者,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抵押權人請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所有權之移轉時,抵押物價值超過擔保債權部分,應返還抵押人
Thumbnail
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 873 條定有明文。次按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抵押物之所有權移屬於抵押權人者,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抵押權人請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所有權之移轉時,抵押物價值超過擔保債權部分,應返還抵押人
Thumbnail
我們上次介紹到了「保證人的義務」,權利義務常為一體兩面,負有義務的同時,相對地保證人也有其權利可以主張。只是保證人對於債權人的權利大多是防禦性質的權利,例如先訴抗辯權等是。而保證人人清償主債務人的債務,主債務人就沒有還款的責任了嗎?當然不可能就輕易放過主債務人,該負責的還是要負責到底,因此保證人對主
Thumbnail
我們上次介紹到了「保證人的義務」,權利義務常為一體兩面,負有義務的同時,相對地保證人也有其權利可以主張。只是保證人對於債權人的權利大多是防禦性質的權利,例如先訴抗辯權等是。而保證人人清償主債務人的債務,主債務人就沒有還款的責任了嗎?當然不可能就輕易放過主債務人,該負責的還是要負責到底,因此保證人對主
追蹤感興趣的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追蹤 Googl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