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告訴你健康醫療險要保書填載的注意事項,和違反的法律效果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小陳跟保險公司買了一張定期醫療險,在填寫要保書詢問事項:「最近2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勾選「否」,隱瞞自己曾因失眠而看中醫的事實。

在保險期間,小陳經醫生診斷有精神病,而且已達失能的程度,小陳因此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失能保險金160萬元,但保險公司以小陳投保時故意隱瞞就診的事實,因此解除契約,拒絕給付保險金。

本篇文章要說明要保人的據實說明義務,以及違反的法律效果。

要保人的據實說明義務和違反的效果

保險法第64條第1項規定:「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此為要保人有據實說明義務的法律規定。

醫療險的被保險人,是否有據實告知保險公司身體情況和就醫紀錄,攸關保險公司的危險估計和保險費的計算,如果被保險人違反該條第1項規定的據實說明義務,依照保險法第64條第2項本文規定:「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即違反義務的程度,已經達到讓保險公司將不會承保的案件為承保,或是將應核定更高保險費的案件估計為較低時,保險公司得解除契約,縱使保險事故發生後也能解除。

又保險法第64條第2項但書規定:「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即要保人證明他違反的據實說明義務,跟保險事故發生事實無關時,保險人不得依保險法第64條第2項本文規定解除契約。

但為了避免要保人有意隱瞞、拒絕誠實說明,即使不實事項與保險事故無關,也得以較低保費承保的僥倖心態,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844號民事判決的見解認為,只要是要保人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已經影響保險人是否決定承保,縱使保險事故已經發生,保險人仍得解除契約,只有在要保人說明或未說明的事項,不影響保險公司對價平衡時,也就是不影響保險費的計算時,才有保險法第62條第2項的適用。

此可參考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844號民事判決意旨:按「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前項解除契約權,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1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契約訂立後經過2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約」,保險法第64條第1至3項分別定有明文。又按保險法第64條之立法目的乃保險制度中「最大善意」、「對價平衡」及「誠實信用」基本原則之體現,當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因故意、過失違反據實說明義務,致保險人無法正確估計危險,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未告知或不實說明之事項與保險事故發生有相關連而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時,縱使保險事故已發生,保險人仍得解除契約;惟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雖具有違反誠信原則之事實,而此事實經證明並未對保險事故之發生具有影響,即對特定已發生之保險事故,未造成額外之負擔,「對價平衡」原則並未受到破壞時,保險人始不得解除契約。又保險法第64條第2項但書所規定之關聯性,在解釋上須考量要保人可能心存僥倖,儘量隱瞞應據實說明之事項,致保險人無從憑以作為危險之估計及保險費之計算,圖使原本為保險人所拒絕承保或須加費承保之危險,得以較低之保費獲得承保,一旦事故發生,即令與不實說明事項有關,充其量保險人至多亦僅可解除契約;如果兩者並無關係,被保險人即可達到以較低之保費,從原本須繳更多保費或根本不為保險人所承保之保險中,獲得保險金補償之目的,殊非事理之平。從而,應認該關連性存在對象係在於「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與「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之間,亦即當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已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時,縱使保險事故已發生,保險人仍得主張解除契約。

結論

案例中的小陳,如診斷的精神病症狀包含失眠,即與先前看中醫的症狀相符,因此會遭保險公司認為違反據實說明義務,依照保險法第64條第2項的規定解除契約。

建議民眾在購買保單時,對要保書詢問事項應據實以告,但如果是要保書未記載的詢問事項,則不需要告知!以免影響承保與否以及保險費的計算。

在找律師推薦嗎?這裡會告訴你律師如何收費、如何尋找到適合自己的律師,以及免費法律諮詢的陷阱。法律充斥於生活之中,舉凡公寓大廈管理、不動產、詐騙、毒品、離婚、繼承、保險、債務、車禍、智慧財產等等。用白話的文字和小故事,搭配法院實務見解,讓你用喝一杯咖啡的時間,學習到實用的法律知識。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本文探討了意外傷害保險的理賠條件,特別是因中暑、熱衰竭死亡事件中的法律觀點。根據最高法院的見解,意外傷害必須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本文詳細闡述中暑、熱衰竭如何被認定為外在事故,並強調即使沒有外傷,仍符合意外險的理賠條件。因此,保險公司不得以此拒絕理賠。
這篇文章討論了借名契約保險爭議案例,以及法院對借名投保是否違反公序良俗無效的見解。法院認為當借名關係並不影響保險公司對保險風險評估時,保險契約仍然有效,且提醒要保人變更需要具備保險利益。本文是很好的保險法實務案例,有助於人們更深入瞭解保險法和實例操作。
本篇文章介紹保險契約理賠時效規定,提醒被保險人應留意時效起算點,並闡述最高法院對保險契約條款解釋的最新見解。
本文討論了計程車司機小何的案例,當小何因積欠卡費遭到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對保單強制執行時,執行法院如何對待小何幫女兒購買的壽險附加醫療險保單。並就保單強制執行的相關爭議和最高法院的見解進行了探討。文章強調了附約延續批註條款的重要性,並指出最高法院對此問題的統一見解。
文章主要介紹了意外傷害保險的功能、承保範圍、舉證責任等相關內容,並提供了一個實際案例以進一步闡述相關法律規定。該文章內容豐富、深入,適合對意外傷害保險理賠爭議有興趣的讀者。
要保人A於2022年向B保險公司購買終身醫療保險,並於2023年診斷罹患乳癌,遭B保險公司解除契約。本文探討保險法第64條對保險契約解除的規定及適用情形,並討論A違反據實說明義務後B保險公司解除契約的爭議,提供保險相關訴訟上的意見及建議。
本文探討了意外傷害保險的理賠條件,特別是因中暑、熱衰竭死亡事件中的法律觀點。根據最高法院的見解,意外傷害必須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本文詳細闡述中暑、熱衰竭如何被認定為外在事故,並強調即使沒有外傷,仍符合意外險的理賠條件。因此,保險公司不得以此拒絕理賠。
這篇文章討論了借名契約保險爭議案例,以及法院對借名投保是否違反公序良俗無效的見解。法院認為當借名關係並不影響保險公司對保險風險評估時,保險契約仍然有效,且提醒要保人變更需要具備保險利益。本文是很好的保險法實務案例,有助於人們更深入瞭解保險法和實例操作。
本篇文章介紹保險契約理賠時效規定,提醒被保險人應留意時效起算點,並闡述最高法院對保險契約條款解釋的最新見解。
本文討論了計程車司機小何的案例,當小何因積欠卡費遭到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對保單強制執行時,執行法院如何對待小何幫女兒購買的壽險附加醫療險保單。並就保單強制執行的相關爭議和最高法院的見解進行了探討。文章強調了附約延續批註條款的重要性,並指出最高法院對此問題的統一見解。
文章主要介紹了意外傷害保險的功能、承保範圍、舉證責任等相關內容,並提供了一個實際案例以進一步闡述相關法律規定。該文章內容豐富、深入,適合對意外傷害保險理賠爭議有興趣的讀者。
要保人A於2022年向B保險公司購買終身醫療保險,並於2023年診斷罹患乳癌,遭B保險公司解除契約。本文探討保險法第64條對保險契約解除的規定及適用情形,並討論A違反據實說明義務後B保險公司解除契約的爭議,提供保險相關訴訟上的意見及建議。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這個秋,Chill 嗨嗨!穿搭美美去賞楓,裝備款款去露營⋯⋯你的秋天怎麼過?秋日 To Do List 等你分享! 秋季全站徵文,我們準備了五個創作主題,參賽還有機會獲得「火烤兩用鍋」,一起來看看如何參加吧~
Thumbnail
11/20日NVDA即將公布最新一期的財報, 今天Sell Side的分析師, 開始調高目標價, 市場的股價也開始反應, 未來一週NVDA將重新回到美股市場的焦點, 今天我們要分析NVDA Sell Side怎麼看待這次NVDA的財報預測, 以及實際上Buy Side的倉位及操作, 從
Thumbnail
Hi 大家好,我是Ethan😊 相近大家都知道保濕是皮膚保養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步。無論是在畫室裡長時間對著畫布,還是在旅途中面對各種氣候變化,保持皮膚的水分平衡對我來說至關重要。保濕化妝水不僅能迅速為皮膚補水,還能提升後續保養品的吸收效率。 曾經,我的保養程序簡單到只包括清潔和隨意上乳液
Thumbnail
年金保險契約之生存年金部分,不得有除外責任。 除外責任,是因對被保險人因故意,或不法原因所致的危險,保險法明文規定保險人免除賠償責任。
Thumbnail
醫療保險是每個人的重要安全網。無論您是年輕健康還是面臨各種健康問題,良好的醫療保險都能為您和家人提供必要的保護。但是,在眾多保險計劃中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卻是一項艱鉅的任務。 在今天的文章中,我們將探討醫療保險的關鍵要素,幫助您全面了解不同類型的保險計劃,以及如何選擇最符合您需求和預算的方案。無論您是
Thumbnail
這篇文章提供了對於有體況的客戶買保險的幫助,包括如何處理不同類型的體況、如何選擇業務員等建議。
Thumbnail
來瞭解這三大險種:重症險、醫療實支、意外險,並透過實際案例來瞭解,在檢查出罹癌後,有保險的人可以如何幫助自己。此外,文章提到了重症保額及醫療實支的注意事項,以及意外險的重要性。推薦年輕健康的人趕快購買適合自己的保險。
Thumbnail
心情筆記 2024.1.24 #保險的重要 經歷二次車禍和這次罹癌,幸好有保險,幫忙支付大部分的醫療費用,減輕不少壓力和負擔。以前總認為自己不可能發生意外,會買保險其實都是買人情,因為親戚、朋友在做保險,就買了一些。 到目前還剩下三張保單在繳費,雖然每個月要多四、五千元支出,但一次
Thumbnail
現代科技進步,健保署推出健保快易通APP,包含健康存摺等功能,但使用需謹慎。合理告知保險公司,並非所有就醫紀錄均應告知,需避免不必要的告知。網路謠言對投保保險無實質幫助,應積極查證,求專業意見。投保前應謹慎評估健康存摺內容對保險影響,若有疑慮可諮詢醫事機構,甄選專業人士進行保險規劃。
Thumbnail
Q:部分保險公司之 「實支實付醫療保險」理賠文件需要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是否合理? A: 一、甲說:合理。 二、乙說:不合理。 三、預防之方法。
Thumbnail
保險是幾乎每個人都會規畫購買的商品,長年累積下來的保額是一筆不小的開銷,大約每人一年2~3萬元,都可以快閃日本一趟了,但大家往往對於保障內容不甚了解,甚至要申請理賠時,才知道不在保單範圍之內。只有你才會最在意自己的錢,讓家庭的收入發揮最大的價值,下面列舉了九項保險概念,讓你不再被動接收保險業務員
Thumbnail
Q1:人壽保險之原要保人生前無償將新要保人變更為他人,是否為贈與行為?   Q2:人壽保險之新要保人對於被保險人是否需要有保險利益?
Thumbnail
這個秋,Chill 嗨嗨!穿搭美美去賞楓,裝備款款去露營⋯⋯你的秋天怎麼過?秋日 To Do List 等你分享! 秋季全站徵文,我們準備了五個創作主題,參賽還有機會獲得「火烤兩用鍋」,一起來看看如何參加吧~
Thumbnail
11/20日NVDA即將公布最新一期的財報, 今天Sell Side的分析師, 開始調高目標價, 市場的股價也開始反應, 未來一週NVDA將重新回到美股市場的焦點, 今天我們要分析NVDA Sell Side怎麼看待這次NVDA的財報預測, 以及實際上Buy Side的倉位及操作, 從
Thumbnail
Hi 大家好,我是Ethan😊 相近大家都知道保濕是皮膚保養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步。無論是在畫室裡長時間對著畫布,還是在旅途中面對各種氣候變化,保持皮膚的水分平衡對我來說至關重要。保濕化妝水不僅能迅速為皮膚補水,還能提升後續保養品的吸收效率。 曾經,我的保養程序簡單到只包括清潔和隨意上乳液
Thumbnail
年金保險契約之生存年金部分,不得有除外責任。 除外責任,是因對被保險人因故意,或不法原因所致的危險,保險法明文規定保險人免除賠償責任。
Thumbnail
醫療保險是每個人的重要安全網。無論您是年輕健康還是面臨各種健康問題,良好的醫療保險都能為您和家人提供必要的保護。但是,在眾多保險計劃中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卻是一項艱鉅的任務。 在今天的文章中,我們將探討醫療保險的關鍵要素,幫助您全面了解不同類型的保險計劃,以及如何選擇最符合您需求和預算的方案。無論您是
Thumbnail
這篇文章提供了對於有體況的客戶買保險的幫助,包括如何處理不同類型的體況、如何選擇業務員等建議。
Thumbnail
來瞭解這三大險種:重症險、醫療實支、意外險,並透過實際案例來瞭解,在檢查出罹癌後,有保險的人可以如何幫助自己。此外,文章提到了重症保額及醫療實支的注意事項,以及意外險的重要性。推薦年輕健康的人趕快購買適合自己的保險。
Thumbnail
心情筆記 2024.1.24 #保險的重要 經歷二次車禍和這次罹癌,幸好有保險,幫忙支付大部分的醫療費用,減輕不少壓力和負擔。以前總認為自己不可能發生意外,會買保險其實都是買人情,因為親戚、朋友在做保險,就買了一些。 到目前還剩下三張保單在繳費,雖然每個月要多四、五千元支出,但一次
Thumbnail
現代科技進步,健保署推出健保快易通APP,包含健康存摺等功能,但使用需謹慎。合理告知保險公司,並非所有就醫紀錄均應告知,需避免不必要的告知。網路謠言對投保保險無實質幫助,應積極查證,求專業意見。投保前應謹慎評估健康存摺內容對保險影響,若有疑慮可諮詢醫事機構,甄選專業人士進行保險規劃。
Thumbnail
Q:部分保險公司之 「實支實付醫療保險」理賠文件需要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是否合理? A: 一、甲說:合理。 二、乙說:不合理。 三、預防之方法。
Thumbnail
保險是幾乎每個人都會規畫購買的商品,長年累積下來的保額是一筆不小的開銷,大約每人一年2~3萬元,都可以快閃日本一趟了,但大家往往對於保障內容不甚了解,甚至要申請理賠時,才知道不在保單範圍之內。只有你才會最在意自己的錢,讓家庭的收入發揮最大的價值,下面列舉了九項保險概念,讓你不再被動接收保險業務員
Thumbnail
Q1:人壽保險之原要保人生前無償將新要保人變更為他人,是否為贈與行為?   Q2:人壽保險之新要保人對於被保險人是否需要有保險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