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大的新聞標題「青少年」犯罪引起眾怒。有人認為會被輕判,出來後又繼續成為社會問題。實際上,媒體這種渲染背後有著一種象徵性,有時甚至帶有出名或炫耀的意味。
我猜媒體想藉此探討家庭、學校和社區是否在教育和輔導青少年方面出了問題。身為青少年助人工作者,我不辯解,但青少年行為不能僅靠司法和教育來解決,這是一個結構性議題。整個社會由不同的小系統組成,青少年不是問題而是在於更多的陪伴。
為什麼青少年容易拿到毒品?甚至是伊托咪酯(喪屍煙彈)?為什麼他們會被幫派利用為青少年會去當車手呢?青少年就是壞的嗎?再加上一句標「8+9」青少年就一定是壞的嗎?
在青少年時期本來就是探索刺激和逃避痛苦的階段,在某種程度上是正常的。然而,當他們生活在匱乏的環境中,更容易被不良勢力吸引。我們該責怪的是做出偏差行為的青少年,還是我們的社會並不夠安全,讓青少年長大的路上變成讓我們擔心的人呢?
當我們以上帝視角來評判青少年的行為,忽視了結構性根源。作為一個社會成員,應該反思自己能做些什麼。是只在事情發生後呼籲重罰,這樣的行為忽略了青少年面臨環境的困境。甚至其實青少年自殺率持續升高,如果我們無視這些挑戰,問題只會持續存在,其實我們都是默許這些青少年困境的人。
承認政府法規跟不上社會變遷,我們能做的是一起陪伴上身邊的孩子。在青少年犯罪議題中,要知道社會該負的責任比誰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