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12章35至44節可以分成三段:
這三段看似獨立的敘述,但其實相互關聯。然而,我們容易被經文的章節限制,常常只見細節而忽略整體。
一個讀經的小技巧是將章節數字拿掉,這樣就能看見完整的敘述。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一起來思考其深層含義。
一開始,耶穌提出了一個問題:
「經學教師怎麼能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馬可福音12:35,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
經學教師認為「基督是大衛的子孫」,這句話對嗎?從人的角度來看,基督確實是大衛的後裔。
根據舊約的預言,彌賽亞將來自大衛的家族,帶領以色列復興與解放。因此,經學教師的說法並沒有錯,但他們的理解並不全面。
耶穌從上帝的角度提出:
「大衛自己稱他為『主』,基督又怎麼會是大衛的子孫呢?」(馬可福音12:37,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
如果基督只是大衛的子孫,大衛就不可能稱他為「主」;相反,基督應該稱大衛為「祖先」。
在經學教師的年代,他們尚未認識到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只用人的傳統眼光看待他。而耶穌強調了基督的神性身份,是上帝的兒子。
這段經文凸顯了兩個面向:一個是人的傳統——「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另一個是上帝的視角——「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將人的傳統帶入「提防經學教師」的經文,上帝的視角帶入「窮寡婦的奉獻」的經文,可以發現,經學教師只注重人的傳統,就是信仰的「外在表現」(如何被看見),而忽略上帝的視角,就是窮寡婦對信仰的「內在實踐」。
這讓我聯想到家庭信仰傳承的問題。
許多教會出現了年齡斷層,因為家庭的信仰傳承出了問題,孩子們不願意來教會,甚至不相信基督信仰。
此外,父母也存在一個迷思,認為孩子的信仰教育是牧者和教會的責任。信徒常期待牧者去探訪離開教會的孩子,希望透過牧者的引導,讓孩子回到教會。
但我要坦誠地說,孩子的信仰並非透過牧者的引導,而是透過父母實踐信仰的精神來引導。
西班牙牧師荷西·路易斯在其著作中說:
「生小羊的是羊群。牧羊人是要看顧羊圈,但有許多責任應該由羊圈中的其他人來負責。」(《月光下的十字架》,荷西.路易斯.那瓦荷(José Luis Navajo),梁麗燕譯,台北:啟示,2013,p222)
牧者的角色是教導,用基督的價值觀堅固整個羊圈,用聖經的話語餵養羊群。當羊群的信仰健康時,自然會生出健康的小羊。因此,父母信仰的實踐是教育的重要部分。
如果父母不按時參加禮拜,不重視教會生活,又如何要求孩子來教會?
如果父母不讀聖經、不禱告,也沒有活出基督信仰的價值,只是說一套做一套,孩子會如何看待父母的信仰?
如果父母沒有實踐信仰,在教會是一種表現,回家又是另一種樣子,孩子會如何看待基督信仰?
我們常聽到牧者家庭的玩笑話,牧師的孩子對父親說:「你在講台上時很溫柔,我希望你永遠不要下來,因為你一離開講台就變成了另一個人。」
或許我們認為孩子無法再接受基督教信仰,但事實是:現在才是信仰的起點。
只要父母有改變的決心,願意用自己的生命作見證,讓孩子感受基督信仰的精神,孩子仍有可能回到教會。
我聽過一些信仰的案例,五、六十歲的父母開始為孩子禱告,鼓勵他們參與教會禮拜。雖然過程漫長,但孩子確實回到了信仰的道路上。
因為孩子需要的是父母信仰的實踐,而不是父母的唠叨。
因此,我要強調的是,信仰不是外在的表現,而是內在的實踐。如果我們的信仰只注重外在的形式,那我們和經學教師一樣虛有其表。
耶穌要我們提防經學教師,因為他們「喜歡穿長袍招搖過市」、「喜歡人們在公共場所向他們請安」、「喜歡會堂或宴會上的特別座位或首座」、「吞沒寡婦的家產」、「表演長篇的禱告」。(馬可福音12:38-40)
這些經學教師內心只想着引人注目,空有外表的虔誠行為,卻沒有真實的內在敬虔。
荷蘭神父盧雲認為,我們不斷遇到的試探有三種:
「被試探要『有功效』、『引人注目』、『有權勢』。」(《向下的移動:基督的捨己之路》,盧雲(Henri Nouwen),應仁祥譯,台北:校園,2013,p54)。
其中,「引人注目」的試探最難抵擋。這種試探並非宗教專屬,而是整個社會都難以抵禦的。
現代社會強調「注意力經濟學」,誰能吸引人們的眼球,誰就能獲得最大的經濟資源。
因此,世界三大產業中,除了糧食與能源之外,還有一個被稱為「行銷產業」。(《人類世的「資本論」:決定人類命運的第四條路》,齋藤幸平,林暉鈞譯,出版社:衛城出版,2023,博客來電子書)
商品的行銷不僅需要精美的包裝,還要懂得廣告宣傳、講故事,提升商品的價值,激發顧客的購買慾望。商品本身可能價格低廉,但加上包裝、行銷廣告等費用,售價可能是成本的三倍。
不僅商品在行銷,我們個人也在行銷自己。如何在FaceBook、Instagram、Threads、部落格等網絡平台行銷自己,也是「引人注目」的試探。
甚至教會也陷入了行銷的試探。
牧師畢德生認為:
「(教會)以行銷靈性取悅消費者,設計活動去討好、爭取他們的認同……教會不再是需要修剪、維護的場所,而是一種商機。」(《復活的操練》,畢德生(Eugene Peterson),屈貝琴、黃淑惠譯,台北:校園,2012,p27)
尤其我們新港教會擁有日式老屋,教會無形中也成為一種商機,但我們卻忘記教會是信仰的團體,這可能與商業有所衝突。
因此,我們可能沒有實踐基督信仰的精神,而是想方設法行銷教會,吸引人們的注意。然而,這種引人注目的試探本身就是一種慾望。
2010年,《富比士》雜誌公佈了慈善英雄人物,其中一位是台東菜市場賣菜的阿嬤陳樹菊。她從年輕時就開始捐款奉獻,並非故意引人注目。
她的名聲是因為媒體的炒作才讓她「引人注目」,但她並不想。她曾說:
「我所做的,只是盡力做我能做的事,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地方。很多人比我有名,捐的錢也比我多,十倍、二十倍,甚至上百倍的都有。」(⟨陳樹菊現象的社會文化論述⟩,黃鈺閔,p5)
因此,我們要思考一個問題:社會上默默付出的人是多數還是少數?
默默付出的人可能很多,只是未曾被人看見。但我們的社會常常忽視無名英雄,反而將聚光燈聚焦在懂得行銷、有故事性、引人注目的英雄身上。
當我們渴望引人注目,這本身就是一種慾望,因為我們忽略了默默行善的美德。
就像政府單位一樣,塑造一種「亮點政治」,通過煙火表演、宣傳、面子工程,看似為人民做了很多,實則只是希望被人看見,為下一場選舉做準備。這種引人注目的慾望,使我們短視近利,不為更長遠的發展計劃。
因此,耶穌提醒我們,要提防經學教師引人注目的宗教行為。他們空有外表的虔誠,卻沒有內在的信仰實踐,甚至吞沒寡婦的家產。
在接下來的經文中,耶穌用窮寡婦的兩個小銅板,諷刺了經學教師的假冒偽善。
耶穌坐在奉獻箱對面,看到許多有錢人奉獻大量的錢。隨後,他看到一位窮寡婦投進兩個小銅板。於是,他叫門徒過來,說: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個窮寡婦所投進奉獻箱的比其他的人都多。別人是從他們的財富中捐出有餘的;可是她已經很窮,卻把自己全部的生活費用都獻上了。」(馬可福音12:43-44,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
如果我們單獨閱讀這段經文,可能會誤解耶穌的意思,以為寡婦將自己全部的生活費奉獻出去才是敬虔的做法。
因此,一些教會特別引用這段經文,鼓勵信徒像這位貧窮的寡婦一樣,奉獻自己所有的。有的教會甚至教導,奉獻越多,得到的祝福就越大;如果只奉獻富餘的部分,上帝不會祝福你。你越與上帝計較,上帝就與你計較。
然而,如果我們用這段經文來鼓勵奉獻,其實是在利用經文剝削教會的信徒。
這段經文並不是在鼓勵奉獻,而是諷刺那些經學教師的假冒為善。他們表面上看起來很敬虔,實際上卻「吞沒寡婦的家產」(可12:40),而不是想辦法幫助貧窮的寡婦。
因此,耶穌才說寡婦的奉獻比其他人都多,因為他關注的是公平正義的原則。
如果教會教導奉獻越多,祝福越大,那麼富人的祝福豈不越來越大,窮人的祝福豈不越來越小?這難道是貧富差距如此懸殊的原因之一嗎!
因此,我們在解釋這段經文時要小心,避免用它來剝削教會的信徒,而應注重公平正義的原則。
舉例來說,社會福利制度有兩種類型:齊頭式福利制度和選擇性福利制度。
齊頭式福利制度,如全民健康保險、12年義務教育、公共設施等,無論貧富都可以享受。
選擇性福利制度,如低收入戶補助、殘障福利、老人津貼等,有排富條款和年齡限制。
雖然這些制度並不完美,仍有許多議題需要討論,但至少我們知道,福利制度需要建立在公平正義的原則上。
在此,讓我們思考一下:教會的奉獻是齊頭式的還是選擇式的?
有些教派嚴格規定「十一奉獻」,即將薪水的十分之一奉獻給神。但在我們的長老教會,我們稱之為「月定奉獻」。
十一奉獻可視為齊頭式奉獻,無論貧富,都規定月薪的十分之一要奉獻。即使一個月只賺一萬元,也要拿出一千元奉獻。
月定奉獻則可視為選擇式奉獻,無論貧富,依照自己的感動,自行決定每個月奉獻的金額。可能我一個月賺一萬元,但由於生活需要,只能每月奉獻五百元,這也是可以的。有些人可能一個月賺十萬元,生活開銷不大,每月奉獻五萬元,這也可以。
無論是十一奉獻還是月定奉獻,奉獻都應當是心甘情願的,不能強迫,也不應相互比較。
然而,有時候我們對奉獻的心態有誤,沒有抓住奉獻的精神。奉獻的精神不是為了外在的形式,也不是為了名聲,而是為了幫助神的教會,使教會能夠推動福音事工,幫助更多的當地居民。
但我們有時會對奉獻產生迷思,甚至拿來炫耀:「你看,禮拜堂有一半是我奉獻的。」、「你看,福音車的四個輪子是我奉獻的。」
有時我們會開玩笑說:「奉獻越多,天國的房子越大!」當然,這只是玩笑話,因為天國並不需要房子。
也曾聽過一些有趣的奉獻經歷,有信徒奉獻後跑來找會計說:「你可以找我九百元嗎?因為我只有一千元,沒有辦法換成一百元。」
最不好的情況是用奉獻來賭氣:「因為某個牧師或長執得罪了我,說了我不愛聽的話,所以我決定不再為教會奉獻。」
還有人用奉獻來情緒勒索:「我奉獻了這麼多錢,你們要按照我的想法去做事工,因為這是我奉獻的。」
遇到這樣的人,我都會告訴他不要奉獻,因為上帝不缺你的奉獻,教會也不會因為沒有你的奉獻而關門。
因此,我們奉獻的心態要正確。奉獻不是為了名聲,不是為了控制教會,也不是為了某個牧者或長執,奉獻是對上帝感恩的表達。
最後,我想以古代教父巴西略的一句話作為結論。古代教父巴西略(Basilius Magnus)曾說:
「你櫥窗裡的麵包,屬於飢餓的人;你衣櫥裡的斗篷,屬於無衣可穿的人;你放著不穿的鞋子,屬於赤足的人;你金庫裡的錢財,屬於貧困的人。」(《宗教統治(上+下:基督宗教如何塑造世界,一部橫跨兩千五百年的人類史)》,湯姆.霍蘭(Tom Holland),蔡怡佳、陳正熙、陳愷忻譯,台北:啟示,2022,p219)
我認為,基督信仰在這個社會的價值,正是透過實踐信仰的精神,向世人展現基督無私的愛與奉獻。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在新港老屋的門口,看到一張奉獻的說明。上面寫著:
「新港教會秉持基督教的博愛精神,承接歷史建物『菅宮勝太郎宅』,以無私的精神讓老屋重生。為了支持在地,老屋成為成功鎮的『公共財』。免費開放空間參觀,讓在地藝術家分享創作,並無償支持在地店家商品寄售。但每年歷史建物的維護經費超過十萬元,成為教會的責任與負擔。懇請大家支持,為老屋小額奉獻,支持在地的文化資產。」
為什麼我會寫這張奉獻的說明?或許有些人無法認同我的做法,認為無私奉獻的舉動只會讓教會吃力不討好。
但我寫這份說明,不是為了名聲,也不是為了利益,而是為了榮耀上帝的名,讓新港教會真正實踐基督信仰的精神。
因此,回到經文,我們不是經學教師,只做表面的信仰;我們是基督的學生,要實踐基督的精神。
盼望透過今天這段經文,我們一起實踐信仰,讓基督無私的愛與奉獻,在新港教會顯現出來。
也盼望透過我們信仰的實踐,讓親人朋友看見最美的見證,有一天因著我們信仰的腳蹤,一同來敬拜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