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跟人的相遇到底是不是宗教或是靈學中所說的『業』呢? 對這件事我很好奇。跟前任的關係根本就是我人生的巨大災難,我就算不做任何事,也仍然都會有事,或我做了甚麼我覺得是好的事,也怎樣都會被說是壞事,各樣的苦難怎樣都減少不了。
雖說已經分開了,但是那股冤氣仍然未除,覺得自己還是有那種受盡屈辱無處申的感覺,而且當這些事情又浮上腦海時,便又會睡不好做惡夢或是過往那種時常出現的乾嘔又要出現,每每這樣我的恐懼感就又要升高。
到底怎樣才能夠使這一切就成為往事過去,如果還要討要公平正義這種東西,那大概永遠都會陷在裡面,唯有向前走才能夠脫離這個有毒的狀態,向前去追尋新的事物,用過去學到的去開創出新鮮的事物,這樣才能使人生不一樣。
那段時間的巨大壓力讓我遇到了生命危險,雖然我活下來了但後遺症並沒有放過我,生活在各種後遺症的狀態中使我難以真的開懷以及釋然那些痛苦的事情,如果那些傷害都像黑青或是輕微破皮,那我可能就能使這些事情過去了吧。
黑青會好,破皮沒事,如果我能夠使身體的重大損傷減輕到成為黑青或是輕微破皮這樣的狀態,那我可能就會減少我的怨恨感,但身體真的能夠恢復嗎,經過了五年的努力都還是問題重重,我的身體真的能夠恢復到對過去無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