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難想像如果推理小說的主角的設定,並不是為了正義而存在的「天才神探」(例子舉不完,這是傳統的做法)、「冷血固執警探」(老美現實主義風格的偏好)或者是「牽強的資深的推理小說作家」(折原一的倒錯的歸結),我從來沒有接觸過勞倫斯.卜洛克,偏偏架上已經收集滿滿一整套他的作品,經年累月飄飄蕩蕩的日子,晃呀晃的!
之前徜徉在奧罕帕穆克的《我的名字叫做紅》《純真博物館》的廣闊文字大海裡,這些推理成分加起來絕對不到「白羅」靈機一動,深吸一口氣準備大肆推理來龍去脈的瞬間,卻讓人無法停下手地沈迷其中。
那種流暢的文筆與引人入勝的故事結構,分明是驗證了「愛不釋手」的這個說法,換言之,如果要強調文學性的推理作品,卻只是
並且在文章裡充滿了主角強烈偏激性格,守財、吝嗇等等令人反感的生活態度。那就真的不是一些令人期待的作品了。我想,懂得我在說什麼的朋友絕對認同我的說法;這是我被這隻沒有明天的右腳,以鑿釘式的疼痛呼應我看到這種不堪入目作品時,一劑撫平浙傷痛的妙效良方。
這是一件大雪山莊裡發生的害人連續謀殺事件,是「勞倫斯卜洛克」赫赫有名雅賊系列中一個比較長篇的故事,其中當然包括了一定有人死亡,有各說各話的房客,有真假難辨的謊言,有欲擒故縱的推理破案主持者,當然也免不了一些在旁邊搧風點火卻洋相百出的「阿呆與阿瓜」精彩對話,這是在推薦人第三千六百五十次的邀請之下,大分貝預告讀後心得時的台詞,
但是深怕懸疑小說、犯罪小說又佔去了我的時間,所以這些年來一直看著書的封面沈醉,遲遲不想動手去追隨,直到剛剛終於看完了(因為翻譯的不好),這在二十年(1997)前就寫好的作品,喔不!我的老天!這在二十年前就寫得這麼好的作品,這句比較貼切。
單純的大雪山莊謀殺案,在故事裡只是一個表面的事件,其中包括了調查之後的已知、未知的動機、手法,中間還穿插了一半以上與「純驚嚇」聯合演出笑死人不償命的對話,但是隱喻法與美式幽默的風格太過強烈,搭配了老派不對味的翻譯風格,讓人看起來略感到些微的不耐煩,這當然也是我私心上想要快點知道案情發展的緣故,畢竟這只是第一本卜洛克的小說,對主角的設定還沒有太多的感情與信任,所以這個論點比較主觀,可以不必認真看待這一項。
除了固定本格派裡該有的動機、手法之外,那些未解死亡原因(被殺死的原因)就一直被罹難者帶進墳墓了,這一點作者把主角沈迷於「雷蒙錢德勒」的「大眠」裡的寫作風格具體呼應了起來,果然在閱讀這位大作家的小故事裡,如果能有更多的閱讀資歷的話,想必會有一場更痛快淋漓推理饗宴,除了飽餐一頓之外還能意猶未盡。
讓人念念不忘的除了最後的甜點細緻迷人之外,更迷人的附餐咖啡像是一把桃花劍,斬斷之後能不再留戀的寫法讓人稱快,而虛構的歷史(我不置可否)對話,當時是不是真的如此的文人相輕,更是耐人尋味地忍不住,忍不住把「雷蒙錢德勒」的《大眠》抱了上床,今天晚上,我就開始一件一件扒開歷史真相吧!
我想臉譜在玩死了「米涅沃特絲」之後,過了幾年的時間,有幸代理了勞倫斯卜洛克的作品後,依然不改(1991發行)推動不成熟的翻譯作品的行銷風格,封面設計也是潦草行事,博客來的銷售頁面上竟然連原文(英文)的書名都打錯,the burglar in the liberary,被寫成了the breaker in the liberary ? 臉譜把竊賊翻譯成了夜賊?博客來把竊賊翻譯成了煞車器?
這個集合了巧合、愛情、罪惡感、自我期許、拜金、偷竊、歷史尋根與羞恥於一個謀殺故事的好作品,活碰亂跳的劇情被粗枝濫造的翻譯潑了一桶冷水,大雪紛飛裡冷的全身發抖,期望大家一起用手心的溫度,把她捧到眼前的燈光下,繼續她該有的閃耀風華吧!
簡單來一句,這本《圖書館的賊》是一個非常推薦給大家閱讀的好作品。
柏尼·羅登拔(Bernie Rhodenbarr),是勞倫斯·卜洛克筆下雅賊系列推理小說內的虛構主角。首次登場於1977年出版的別無選擇的賊;直到2004年,他總共在卜洛克的十本小說裡出場過,也出現在兩篇短篇故事裡(The Burglar Who Dropped In On Elvis 和 The Burglar Who Smelled Smoke)。
根據繁體中文出版商臉譜出版總經理唐諾的說法,相較於「冷硬派」的馬修‧史卡德系列,雅賊系列反而更偏向所謂的「傳統偵探小說」模式 — 有兇手,有偵探(柏尼),還有最後那齊聚一堂,由偵探指出兇手的最後一幕。
這是我之前在2016.11.21讀的第一百一十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