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則有意思的新聞,法國有一間公司,專門跟亞馬遜等網路電商收購歐洲各地無人領取的包裹,並以「秤重盲盒」的方式賣給消費者。在結帳之前,消費者不能拆封,只能憑包裹的大小、重量與形狀來「試試手氣」。
如果裡面的內容物是電子產品,相當於中了大獎。但當然,更常發生的事情是:裡面是一些你根本不需要的東西,譬如有人買到了一百支狗牙刷、有人買到農用耙子。它們或許物超所值,但如果你沒有養狗也沒有打算在自家後院做點園藝,那接下來就換你要去想怎麼處理這些東西了。
這些包裹之所以沒有人認領,可能是地址填錯、可能是運送過程物品受到損傷,且寄送方也不願意負擔回收的成本,所以物品就留在物流公司、拍賣網站、或郵政單位。按照當地的規定,如果一段時間之內都沒有人認領,該單位就可以自行處分這些包裹。而與其讓這些東西被銷毀,讓它再次留通道市場上,除了一定程度上避免浪費外,也增添了一些抽獎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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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找相關資料的時候,才發現原來台灣也曾在2019年時有過關於「盲包裹」的報導。北中南各地的夜市都在那段時間裡,出現過店家批發這些無人領取的包裹進行販售。當時也有幾個Youtuber購買拍片,掀起了小小的流行。
然而,這些商家並不是像法國的那間公司直接與亞馬遜合作,有著相對周延的制度,而是「各顯神通」,用他們各自的方法得到沒有人認領的貨。
這樣的商業行為也引發了幾個方面的爭議。首當其衝的是個資的問題,因為那些盲包裹上往往寫著收件者的姓名與電話,即便轉賣的業者有用麥克筆將資料塗黑,還是可能讓有心人士得到並利用那些資料。
第二個問題則是所有權的爭議。根據《民法》、《公路法》等相關規定,未取件的貨品其實並不等於「無主物」。原則上,這些貨品還是屬於原物主。根據情況,都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失物招領期」,在這段時間過後,公司或相關單位才能自行處理。
雖然這些物品大多數都是寄件方與收件方都沒有打算領取才會出現在那,但其中也不乏會出現因為地址錯誤或其他原因,具所有權的人想要卻沒能拿到。如果沒辦法確定這些物品已經超過了招領期限,就仍可能存在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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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除了前兩者之外,更令人擔憂的事情是,在報導中,有業者提到了另一種貨品來源:這些商家宣稱自己透過海關工作人員,聯絡到不願意出回程運費的海外電商,並從這些電商手中直接買下貨品。
海關工作人員是否會這樣把物品所有人的聯絡方式隨意給人這點,就已經使這種宣稱聽起來不太正常。但即便我們暫且相信這一說詞,這個模式也相當於直接和賣家批貨,業者原則上能夠知道對方賣的東西是什麼,完全有違了「盲包裹」的理念,而是用資訊不對等的方式在詐騙民眾,想銷掉那些本來就沒有價值的東西。甚至,他們可能有意無意之間,成為海外詐騙分子的幫兇。
譬如在2019年6月基隆八斗子夜市的相關報導中,新聞中除了展示有兩位民眾接連買到同款的中國製洗面乳,更提及商品中有許多的包裹都寫著「與內容不符,所以拒收」字樣。這讓我立即聯想到過去曾經看過YouTuber「Bump」的一部影片,內容就是在探討中國詐騙電商的問題。
那些詐騙商家會寄送一些品質低劣或與網站敘述完全不符的商品,當消費者想要退貨,才發現上面的電話、信箱、地址都是假的(一段時間後,網站本身也會消失)。而基本上消基會、反詐騙部門、警察局和貨運公司都會告訴你這件事情他們沒辦法處理,你可以報案、提告,但基本上找不到對方是誰,所以也幾乎不可能有機會拿回被騙的款項。
而這些賣「盲包裹」的人,批發這些對方不願意回收的商品,不但不是在「避免浪費」,反而還讓這些黑心或詐騙電商平白多賺一筆。事實上,我們也能查到在2020和2021出現了數起批發「假盲包」的刑事案件,這些被告宣稱她們「不知道自己賣的是什麼」,但都經法院認定她們知道自己販賣的是中國進口的仿名牌貨品,被依《商標法》97條,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仿冒商標商品判罰有期徒刑或拘役。
所以,無論是作為消費者還是想要趕流行賺一筆的人,這種來路不明且充滿爭議的東西,還是少碰為妙。虧錢事小,如果淪落為詐騙產業鏈的一環,為人作嫁、傷害別人之後,還可能吃上官司,絕對不是什麼值得我們追求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