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工作很久之後,某一天忽然有的體認。首先要先能理解兩件事情。
1.做對的事情,不一定能賺錢。2.熱愛公司、熱愛工作不一定能賺錢。對多數老闆而言,公司不過是場投資,能不能賺錢才是老闆看重的,其餘都是假的。尤其是業務型的老闆。舉個例子來說,當工程師經歷無數個失眠,無數個挑燈夜戰,筋疲力盡的耗費全身能量,好不容易誕生出一個跨時代的新產品,老闆看的是新產品能不能賺錢,可是工程師愛的是產品本身,那怕他一點都不賺錢,那也是自己生出來的孩子啊~
當產品失敗的時候,老闆不捨的是投入的資金成本,工程師不捨的是這個來不及茁壯的產品。老闆可以很果斷的設立斷點,重新尋找投資標的,但是工程師很難捨棄自己孵出的產品。
不過老闆本來就有責任跟義務帶領公司賺錢。畢竟沒有賺錢什麼都是假的。他不需要那麼愛公司,投入太多感情是一種負擔,能在商業上做正確的判斷比什麼都重要。但是他也沒那麼不愛公司,畢竟那也是他的錢。
這是一篇幫員工講話的文章,認識很多員工,都比老闆還要愛公司,對公司的歸屬感都比老闆強烈,沒有老闆嘴裡那樣不堪。只是,他只是個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