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自住的屋主該如何處理呢?
這對某些新手來說算是棘手的問題,不過自住還要同時賣的屋主一定也有其苦衷,只要誠意相待,盡量做好一些事前的防範措施,說真的也只能防君子不防小人。自住的屋主除非能爭取專任委託,否則難防想跳過仲介的買方會事後自行找上門,對於如何爭取專任湧泉有專門的一堂課,排除專任的情況下自住的屋主通常有其苦衷,不是想單純的自售就是想利用仲介的買方資源從中省下仲介費,對於有經驗的仲介來說除非買方的掌握度高,要不就是盡量不做介紹,以免介紹了客人也是做白工,當然對於某些仲介乾脆直接公開資訊,反正屋主就在屋內人人都找得到,只能看是否能找到一組願意透過仲介的買方。
屋主自售就不說了,畢竟還有許多案子可以賣,不一定要賣自住的案件,畢竟做白工的機會很大,市場自然有它的機制運作,若是屋主長期賣不掉或是被各種買方刺激騷擾之後,只要保持關心與跟進一樣有專任的機會,這就像一場馬拉松,全看自己怎麼經營,對於自住的屋主回報上自然要真實,對於帶看後的客人也要報告反映狀況,逐漸累積屋主對我們的信任,然後一步一步邀請專任,以確保成交會跟自己有關。
如同開頭所說,自住還同時出售的屋主有其苦衷,因為他們會知道勢必影響居住時的品質,甚至家裡的隱私或作息會受到干擾,不願受這樣影響的會想盡辦法搬出,而等著要賣出才搬走的其實相對可以做議價。
自住的案件好成交嗎? 一方面屋主的東西都還在屋內,空間與賣相勢必會受到影響,而且還要配合屋主在家的時間,可以說是稍有門檻。除非屋主願意配合慢慢搬遷,或是信任你把鑰匙交給你自由帶看,否則仍有其困難度。
平時與屋主建立關係,做好回報是案件經營的不二法門,因為只要屋主的心有所動搖,價格議下來的時候自然就容易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