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和G一起去了公視紀錄片影展。騎車的路上我們開始聊著近況。
前陣子兼了家教,複習這些知識很有趣,回頭觀察這些觀念時,我才驚訝於知識間的各種矛盾。
舉例來說,一開始課本上說著植物的層次「細胞-組織-器官-個體」,而植物的器官有六個,根莖葉花果實種子;學完植物界分類後,會發現蘚苔類雖然作為植物,但是六個器官一樣也沒有。物理最常說的一句話是「質量守恆」,然而接下來愛因斯坦又說「E=mc²」
其實諸如此類的事情不是很少,儘管我不是相關專業,也能觀察到原理被使用在各種場景。像英文文法一樣,大部分時候用這些觀念,不過其他時候會適用不同原則。
國民教育喜歡讓我們學習規則與秩序,而大學時我學到的更多是不確定與可能性。
G說他沒有想過這些問題,考試的時候也就很順地寫了過去,順著脈絡走是他的專長,而我則習於觀察這些微小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