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是自己的親身經歷
有一3人團隊與老闆執行任務,是評估風災過後的災損情形,需趕在一定時間內交稿..
有2人每天加班, 1人稱身體不好不能加班,把工作帶回家作這事情會加班的2人很不爽,然後覺得老闆也很不爽, 因為老闆也是跟著加班,每天下班後還持續交辦一些任務,確實知道另一位沒在加班,並能賞識自己,但實際並非如此
實際上2人長期加班,疲乏也沒效率,很多時候是做給老闆看,工作有完成但效率不佳,老闆沒覺得多厲害
而另一位因為能回家研究自己想法,最後獨立弄出一套新的成果,讓老闆能納入報告中使用,同樣完成目標任務並增添了新的觀點與內容,老闆大力稱讚這位不能加班的員工,有獎金有稱讚
跟著加班的兩位覺得自己才是小丑,啥也不是,有獎金但沒稱讚
這事情反映了:
1.事情有分苦勞與功勞,但都要有人做,不然老闆沒辦法完成,就像籃球有人要得分(功勞),有人要防守甚至故意犯規(苦勞)
2.功勞的人永遠比苦勞的人重要
3.效率是重點(加班的人)、反過來講,一個沒有壓力,能自由創作的工作環境也是重點(沒加班的人)
4.適時休息,一鼓作氣(要轉變成功勞的人,不要一直當苦勞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