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十二章是一個關鍵轉折,主耶穌與法利賽人之間的對立浮上檯面,也顯明神國與宗教制度的根本差異。從安息日的爭議、醫病趕鬼、到指責虛偽與教導真實親屬的本質,這一章展示了主耶穌如何以權柄與智慧,揭示神國的實質,並挑戰人的心靈狀態。以下從三方面探討其屬靈意義。
一、安息日的主(太12:1–14)
主耶穌在安息日與法利賽人的爭論,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揭露他們對律法的誤解與形式主義。祂說:「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12:8),表明祂有詮釋與成全律法的主權。當法利賽人將安息日視為一條絕對禁令時,耶穌指出神的心意是「憐恤,不是祭祀」(太12:7),意即神重視人的需要與生命的尊嚴,勝過宗教的外在儀式。屬靈上,這提醒信徒勿將信仰化為規條,而應體認主的心意,活出真正的憐憫與公義。二、神國與敵對勢力的分界(太12:22–37)
耶穌醫治被鬼附者,法利賽人卻指控祂是靠鬼王趕鬼。耶穌以清晰邏輯反駁,指出「若一國自相分爭,那國就站立不住」(太12:25)。祂宣告自己是靠神的靈趕鬼,這是神國臨到的明證(太12:28)。這一段的重要屬靈意義,在於揭示神國與撒但國度之間毫無妥協地分立。拒絕聖靈的工作,不只是誤解,而是抵擋真理,其結果是不得赦免的罪(太12:32)。這提醒信徒警醒分辨,不可心硬拒絕聖靈的光照,否則落入靈裡的麻木與滅亡。
三、屬靈親屬的定義(太12:46–50)
當耶穌的母親與弟兄來找祂,祂回答說:「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太12:50)這一宣告不是否定地上的親情,而是提升了屬靈關係的優先次序。主所看重的,不是名份、血緣、外貌的認同,而是是否真實遵行神的旨意。屬靈的親屬關係是建立在信心與順服之上,這對今日信徒而言,是一種呼召:不是僅僅認信基督,更要活出與天父心意一致的生命。
《馬太福音》第十二章揭示的,不僅是歷史中的對話與衝突,更是一面鏡子,照見人心與神心的差距。耶穌強調憐憫勝過儀式,神國權能高於宗教詮釋,順服真理重於血緣關係。屬靈的意義在於呼喚我們回歸神的心意,認清基督的權柄,並在生活中真實遵行祂的旨意。這章不是僅供解釋,而是催促我們做出回應——在耶穌面前,是接受祂為主,還是像法利賽人一樣,靠近卻抵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