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大綱
第1堂 2025-03-03
生活中的思考盲點
探索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思考誤區,學習如何做出更明智的判斷
第2堂 2025-03-10
重新認識人文價值
探討社會價值觀是如何形成的,以及我們該如何理性看待這些價值觀
第3堂 2025-03-17
聽懂別人怎麼說
培養同理心與溝通技巧,學習如何真正理解他人的想法
第4堂 2025-03-24
做個有想法的公民
不只是表達意見,更要學會理性討論公共事務
第5堂 2025-03-31
道德的真相
探討道德的本質與現代意義,突破傳統觀念的限制
第6堂 2025-04-07
大家說好就是對的嗎?
探討多數決與社會正義的關係,學習獨立思考
第7堂 2025-04-14
說話的界線在哪裡?
第8堂 2025-04-21
熱門話題大家談
以時事議題為例,實際練習理性討論與分析
第9堂 2025-04-28
活出精彩人生
運用理性思考,打造更有品質的生活方式
筆記
第0堂 自由意志 free will
存在主意 沙特
Being in itself
Being for itself - human
- Being 某一時刻的某一狀態(當下的狀態,此狀態是會隨時間變動的)
- 存在now state先於本質(目標)
《The Concept of Being-in-itself and Being-For-Itself》
薩特的存在主義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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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兩種模式:自在存在與自為存在
1. 薩特與《存在與虛無》
法國哲學家尚-保羅·薩特於1943年出版了《存在與虛無:現象學本體論論文》,在書中探討了意識、知覺、社會哲學、自我欺騙、「虛無」的存在、精神分析以及自由意志等主題,為其存在主義哲學提供了理論基礎。
2. 拒絕康德的「物自體」
薩特在書中開篇即批判康德的「物自體」(noumenon)概念。康德認為我們無法直接感知外部世界,只能透過感官獲得對事物的表象(phenomena),而無法認識事物本身(noumena)。薩特則主張,現象的顯現是純粹且絕對的,並不存在一個不可知的「物自體」。他認為,世界可以被視為一系列有限的現象,這種觀點打破了內外、主客等二元對立。
3. 自在存在(en-soi)與自為存在(pour-soi)
薩特區分了兩種存在方式:
• 自在存在(en-soi):指無意識、無變化能力的存在,例如石頭或樹木。它們是固定的、封閉的,沒有自我意識。
• 自為存在(pour-soi):指具有意識、能夠自我反思的存在,例如人類。自為存在是未完成的、開放的,因為它缺乏固定的本質,必須透過行動來創造自己。
4. 虛無與自由
薩特認為,自為存在的本質是「虛無」。人類不像物體那樣有固定的本質,而是透過否定現狀、想像未來來創造自我。這種虛無使人類具有自由,但同時也帶來焦慮,因為我們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5. 他人的凝視與自我意識
薩特指出,當我們意識到他人正在觀察我們時,我們會開始以他人的視角看待自己,從而將自己物化。例如,當一個人看到別人正在建房子時,會將那個人視為「建築者」,而忽略其作為自由個體的多樣性。這種他人的凝視使我們失去了作為自為存在的自由,轉而將自己視為自在存在。(當你不在乎他人怎麼看你定義你時,恭喜你獲得了自由,但拾獲自由也意謂著自己全權負責,孤單又自由的靈魂;而人類畢竟還是社會性動物演化而來的呀⋯⋯要不在乎世俗眼光,何其掙扎與矛盾,這是當代的徬徨呀)
6. 自為存在對自在存在的追求
自為存在試圖通過吸收或佔有自在存在來逃避自身的虛無,但這種結合是不可能實現的。最終,自為存在仍然是虛無的、被他人物化的,甚至被自己欺騙的。然而,薩特強調,自為存在是自由的、超越的、具有意識的,並且能夠創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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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堂 生活中的思考盲點,學習更明智的判斷
非黑即白的誤解,多元解答
學習蘇格拉底對話:
1,開放性問題、澄清問題
2,挑戰假設
探索性問題、反思性問題
3,視角探索
多角度問題,假設角色反轉問題
4,探討後果和影響
後果預測問題
風險評估問題
5,解決方案和行動
創新性問題,行動導向問題
6,反思和評估
自行問題,持續改進問題
第2堂 價值觀
第5堂 道德的真相:探討道德的本質與現代意義,突破傳統觀念的限制
定義什麼是【責任】、 【義務 】,才能分辨所謂的“道德”、“應該”字眼及華人文化傳統似是而非、人芸我芸、悠悠眾口的情 》理、法社會事件造成常見問題與爭論的集體迷糊仗。
責任 社會上因本身身份自發自覺
權利 法律為了社會秩序的必要性而有的相關規定,會有懲罰
義務 規範性、約束性 比較強,道德具有一種規範性、義務性、神聖不可侵犯性
少了自發自覺、包容,落入非黑即白、二分法的道德不道德觀念是無關道德,
也讓道德變得不再美麗
第6堂生命的意義
- 人,Being 某一時刻存在某一狀態(無常)
- 在書本“活出意義來”,維克多.法蘭可著中提到意義治療 logo therapy,所謂的Logos 法則, 即中文老子的“道”,
- 尼采:只有知道自己為何而活的人才能夠承受生存問題。
- 世人普遍用情緒來爬梳定義生命的意義-----但卻去除掉怒哀;或用既定正向的任務,追求完美,然而:
受苦難<=>相對的, 有存在意義
苦難(suffering)==> 成長
- 生命的四個事實,但人總是會恐懼(dread)這些事實
1無意義 (公平看待?)好壞事件都有意義
2孤獨 alone, not lonely
內心(自知)、社交、存在(不知,空虛,沒有人懂自己)
3死亡
4自由
第7堂 死亡
認知到,如何處理
1-回想,生命,自己的故事
- 好好地活著就是好好地面對死亡
- 死亡焦慮
1-失去掌控權
2-失去身邊的人
3-失去自己
第7堂 自由
- 沙特 我們必須在原始的混亂中做選擇
非 順從情緒,恣意而為
選擇=>負責任(概括承受)
- 叔本華 你可以做你想做的 但未必能擁有想要的一切
允許想要的不被滿足
- 有認知選擇或做不到 ==> 自由感
- 終極自由 海德格 Lives Towards Death
但是我可以選擇我用什麼樣態度去面對死亡、面對痛苦被燒疾病跟死亡 如果說我們可以知道自己用什態度去面對痛苦悲傷
第8堂 正義與多數決
問題:都更是否可以允許多數決
命題思考:
(1)個人利益與社會公眾利益的衝突之下該如何選擇
(2)是否有折衷的方案能夠傾聽少數意見的聲音,然後經過協調,找出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
(3)但如果找不出來,是否會淪為公共利益被少數私人意見綁架的狀況
個人意見:
(1)家與居住地是情感的連結、是代表個人行數個人與安身立命的場地空間,一旦它被改變,個人狀態如何調整?是否允許自身隨著場域的改變而調整?或者拒絕變通?要思考拒絕改變的理由。
(2)公共利益的代價:如何評估這種代價
(3)社會要前進,公民要持續對話,公民也要成長
(4)過程會有衝突如何化解歧見
(5)公民權利凌駕與公共利益之上嗎?
(6)哲學提供的見解是什麼
筆記:
- 多數決 <= 工具, 非權力
依法做事,總統及政府非最高權力
- 社會契約論 霍布斯
在共識下,犧牲某些個人的權利,否則社會將回歸自然狀態,也就是原始、混亂
- 聽每個人的聲音,若只簡化為多數少數兩種二元論、只有對立(只有非藍即綠,沒有多元議題)、只見少數服從多數,未聞多數尊重少數---->淪為只具民主之假象的多數暴力
- 少數菁英決?
- 若是沒有帶著武器的少數,多數決將成為多數暴力
- 居住權是人民基本權利, 不能犧牲,即使有社會契約、為了都市發展?在不涉及危害公共安全,都應受到保障,並給予尊重與傾聽、想辦法說服尋求解決之道(但不是少數人都會有公民的理性思考與為公共利益犧牲自己呀⋯⋯大家要努力)
- 要多多思考“多數尊重少數”,而不是只聽見“少數服從多數”
第9堂 公民素養 公民不服從(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