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裁極權有個特點是,它不只不尊重人(人民跟人權),它也不尊重專業,所以納粹跟中共與蘇聯等都有一些怪象,經濟發展的跌蕩起伏往往高於其他國家,走到最後經濟幾乎掌握在國家(更準確來說是黨)的手上,結局就是經濟大衰退,就是等於推翻啟蒙運動與科學革命的那段人類好不容易要走向進步的基礎,推翻經濟學理論與法學、民主憲政等基礎。這樣的政權裡的獨裁者固然不尊重經濟學家的意見,結局昭然若見。
沒有一個人可以掌握全人類的知識,人通常只能掌握一小部分範圍,能精通就很不錯了,所以政治上在要推動任何事務上,一定要全盤了解關於這事務的各個層面關乎到的知識,這是與不同領域專家、與民眾溝通的重要性,而不是一個人想幹嘛就幹嘛,例如說要把全國多數土地歸國有分一分給所有人這是完全不可行的。
這就是民主政治可貴的地方,透明與可問責,專家政府民間協作,彼此合作也彼此制衡,然而,政府在施行政策時會邀集專家學者與相關利害人討論,固然有些政策仍然邀集的領域與相關利害人不夠,但尊重專業與人權是基本的基本。同樣地,立法委員也需要與專業溝通,一個人發一萬就是沒跟專業溝通的後果(當然我知道現在他們刻意如此,也不會想這樣做,絲毫把專家的意見踏在腳下)。
據此,我想延伸的是我的淺見,理想上憲政各機關(五權或將來三權),除了掌握法律專業本身是一個專業有其要堅守的法治人權立場,比較被動制衡其他機關,其他主動的政治機關都必須與專業溝通,也要與民間溝通,並且都必須建立在尊重人權、經濟自由與政治權力制衡分立上。特別是行政、立法這兩個重要掌握權力與政策走向的機關,更應該善盡與各領域專業和民間溝通的義務責任,否則就會生出一些白癡政策白癡法案,禍國殃民。
「任何政策,若未經專業審慎討論,未經制度程序檢驗,未尊重人權,就不該被草率實施。」
因為真正的改革,不應該是對體制的摧毀,而是建立在自由、權利與理性基礎之上的再造與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