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命救人(故事裡的警察人員名字都是杜撰的)
當警察救護傷患與挽救自殺是最重要也是天經地義的事,有時運氣好與想自殺的人交談或者運用技巧製造機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就可把人救下來。
在線上服勤的人常常會碰到這類案件,大家都很認真的看待,也咸認是積陰德的機會,但是有時真得是要玩命救人的。話說有一年凌晨,洪向欣等接獲林森北路某間出租公寓有女子要自殺,到達現場時,那名女子跟男友正在吵架,洪向欣到場時女子正站在6樓窗檯上,作勢要跳樓,男友在旁解釋一堆聽不懂的故事,洪向欣在旁也好言相勸地,詎料,那女子不聽任何阻勸,一縱身就跳了下去,洪向欣瞬時一把抓住那女子的左手,他男友竟被這瞬間嚇得癱軟昏迷,只剩洪向欣傻傻地拉住那女子的左手.那女子身材「汗草」太好,竟被她拖了下去,還好洪向欣雙腳勾住窗檯沒有被拉下去,其他同事則立即拉住洪向欣的雙腳,硬是把2人拉了上來,當時洪向欣吊在半空中差點丟掉小命也嚇得臉色蒼白,脫險後,氣得猛向該女子與其男友訐譙,後來發現這人自殺其實是服用了某種藥物,催化了情緒,那個年代有很多上班小姐會施用紅中、白板等藥物來麻醉,但更令人氣憤到有點氣血攻心的是,救了人還被這一對怨偶嫌多事。
自此之後,洪向欣只要處理這類案件,就不會這麼貿然地去拉人,因為他意識到誰也無法精準地衡量跳樓者的體重並計算其重力加速度,救了這名女子後,洪向欣胸部肌肉還嚴重拉傷,也看了很久的醫生才好,那個年代警察在現場救了很多生命,但是回來都不會紀錄,純粹是在做「功德」,或許是機關還沒有很健全的慰問機制,除非執勤中彈或被刀械砍傷,其他則無人聞問,只能自力救濟,自求多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