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介壽路改名為凱達格蘭大道,政府有依循「大道」嗎?
近日針對中正路、經國路改名一事,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轉型正義其實是一個人權的問題。」然而,轉型正義是誰的人權?其目的為何?改路名是否可達到其目的?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下稱《促轉條例》)於2017年通過,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下稱促轉會)於2018年成立。依據《促轉條例》,轉型正義的目的為「為促進轉型正義及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而促轉會的工作為:「一、開放政治檔案。二、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三、平復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四、不當黨產之處理及運用。五、其他轉型正義事項。」
撇開「轉型正義是為了促進轉型正義」套套邏輯(循環論證)的問題,「清除」威權象徵與「保存」不易遺址是否相互矛盾?亦即,若威權象徵百分之百遭到清除,要如何還原歷史真相?又要如何記憶這段歷史?進而記取歷史教訓?
轉型正義一詞源自英文transition justice,譯為「變遷中的正義」較合適,因為轉型正義只是暫時的、過度時期處理正義的方式,而非終極處理方式。亦即,正義並非有權者一錘定音的,而是社會反省、對話、和解的過程。
總統府前的「介壽路」於1996年改為「凱達格蘭大道」有確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嗎?又《促轉條例》對於「威權統治時期」的定義,僅從1945年開始,而未上溯至日據時期日本政府對原住民的壓迫與同化,難道原住民的人權不是人權?
推動南非轉型正義的曼德拉曾言:「當我們把敵人非人化與妖魔化時,我們放棄了和平解決分歧的可能性,而且試圖藉此正當化對其施加暴力。」
今年適逢蔣中正逝世五十週年,其歷史定位,不管上一代、這一代或下一代,各有不同評價,非賴政府說了算。如同前總統蔡英文2022年出席「經國七海文化園區」開幕時,也肯定了經國先生堅定「保台」的立場。促轉會雖然解散了,但轉型正義不能停止。試問,賴政府上台至今,除了撕裂社會、製造社會對立,對於和平、和解與正義做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