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政治,政治是妥協,而妥協是最簡單的。因為你只要重複同樣的事就好,它不會有結束的一天,我不要這樣的結果,我要無意義的殺戮不再出現。—八尺門的辯護人
究竟民意能不能左右司法? 十年的時間從當初鄭捷案的快速執行死刑到如今的法官全數同意,這其中民意如何轉變? 如果沒有,那又是甚麼促成了如今的局面? 廢死聯盟嗎? 而如果民意是如此快速的轉變,那為何司法又能受到民意巨大的掣肘?這些問題在我看劇時在腦海中浮現。
「在歷史上的金融創新能夠實現,大部分的狀況都是因為constraint的改變,而不是因為什麼偉大的財務專家發明了甚麼東西。」(臺大期貨社演講)
上述這段話中的constraint就是法律。如果說世界是一盤巨大的棋,民意左右著法律;法律左右著市場;而利益又牽扯著人民和法律,這在環境、永續相關的議題上最為明顯。而關於死刑,我開始思考這件事會不會也是犧牲少數人和忽略弱勢群體以及社會真正問題所帶出來的民意? 又或者是某種意識形態的堅持? 就像是同婚議題最初支持的是國民黨,反對的是民進黨,但到頭來卻並非如此。
廢死聯盟曾經做過一項民意調查,臺灣民眾有七成的人對司法公平性缺乏信心,有七成五認為臺灣法律只保障有權有勢的人,有八成的人認為窮人比有錢人更容易被判死刑,但是八成五的人支持死刑。(八尺門的辯護人)
對於我來說,當這部劇結束後,我的疑問達到頂點。這恰好切合我第一次讀書會中討論到的一點,書中說:「就像是一顆蘋果之前被放在了桌上,現在法律要透過遺留的香味、痕跡去追溯蘋果原本的樣子。」影視作品中拉扯中的張力總是牽動人心,站在上帝視角的我們清楚蘋果最終並未被完全回溯,為了更了解死刑議題,我觀看了6個多小時的憲法法庭死刑辯論。

憲法法庭死刑辯論
對於憲法法庭辯論中學習中提出的問題反思主要有兩點,而這兩點將帶出我之後的收穫:
- 許家馨研究員的「兩種價值體系的衝突」是什麼?
- 死刑議題在牽扯問題範圍為何如此之廣?
在攻防中提及的社會契約論和羅爾斯的無知之幕等哲學論述讓我意識到一點 - 「死刑議題的根源可能是哲學」這讓修過西洋政治哲學概論的我有了突破口。同時,我也試圖在觀看的途中提出對「價值體系」的解釋,以下兩點將成為我學習死刑的關鍵:
- 對自由意志的理解:
黃榮堅教授在讀書會的書中提到:「人是用他的自由意志在面對所處環境時的行為反應,或者其實是DNA在決定一個人面對所處環境的行為反應?」在哲學教育不普及的臺灣,我想多數人相信的是前者。如果情緒勒索是以前的常態;如果原生家庭的傷害在以前是不被在意;如果精神疾病在以前是不能言及的缺陷。世代之間的差異一直是我所關注的議題。
- 遲遲延宕的憲法問題與民主轉型:
多次在辯論中被提及的還有臺灣的憲政體制。儘管我並非非常熟悉憲法價值,但卻讓我想起了葉浩教授曾在訪談中提及的「政治時差」。臺灣與國際脫軌的人權觀念、錯過時機的民主轉型和遲遲未結束的轉型正義。政治時差的概念也跟憲法法庭辯論中的社會共同價值、民眾決定國家走向和書寫共同文化相似。
葉浩教授說:「臺灣的民主仰賴威權時代的觀念和習慣。『不談政治』就是一個例子。」也是我們-臺灣人共同的記憶。
憲法法庭辯論過程中產生的想法與彰顯的自我立場…
從辯者到公民,憲法法庭辯論讓我覺得,每當我深入了解一個個生命故事時,那人類引以為傲的理性在共情理解能力面前潰不成軍。我想起讀書會中討論的「理性主義的女妖」。那時的我聯想到公民與歷史課上提過的左派與右派,如果說左、右派與年齡和教育程度掛勾,甚至是國家經濟狀況,那麼所謂的人權真的是能固定不變人類價值嗎?這與憲法法庭辯論中的一段相似,我在筆記裡記錄到:
林麗瑩檢察官: 這是不是菁英與民眾的對立?共同價值期盼?
許家馨研究員: 要共同承認,要有共同記憶,要有嘗試改革的過程。民意性質、文化背景。『思辨今天才剛開始』 」
那時我理所當然地認為這是個人權教育普及的問題,認為許多的社會問題終究會回歸到教育、跟民眾對話,是需要交由時間去解決的。當時我寫下以下心得:「關於死刑,我覺得只有立場的不同,身為兩地家庭的小孩,我能共感手機成癮的人,那是逃避痛苦的方法但也是毒藥。我也知道有非常多的人不能理解,就像是世代間不知道新一代的人暴露在過多資訊下的痛苦一樣,也正如同我們無法理解自閉症的人的世界一樣。人的痛苦是如此難以理解,又是如此輕易的被忽視。每個人從每個人的角度看事情本沒有對錯,只求多一分的同情能相互理解。」這段話到了最後成為了我研究死刑議題的一個佐證。
我不否認加害者的惡,並為此感到憤慨。但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其實我什麼也不知道。如果你問我:那你支持廢死嗎?
我會說:我支持所有不把死亡當作答案的努力。

- 憲法法庭筆記筆記:
在憲法法庭辯論時,鄭善印教授曾說道他認為臺灣不該過度保障強勢(加害者)而忽略弱勢(受害者),我在隨手記上曾對這段話打上問號,因為我對於加害者與被害者來說,前者或許也是社會上的弱勢,不一定是強勢。這種帶有特定情境設定的話語我竟在憲法法庭上聽到,當下感到有些不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