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自住優惠不是保證,盡不到條件就補回去
汐止購屋者常被「賣前遷戶籍保優惠」說法吸引,但實務走一遭後才發現:只靠一句「我已搬進去住」不夠,還要在賣出前一年設籍且未出租、並實際居住,才能保優惠。否則,政府就把你當成投資客,全額補稅不留情。
2️⃣ 各家觀點彙整|稅改細則重點提醒
📌 《經濟日報》:土增稅一生一次優惠條件
- 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自住用地優惠需三條件:
- 出售前一年內已將戶籍遷至該房產;
- 同時一年內無出租或營業用途;
- 確實自住。
- 若提前遷戶卻未佔用一年,只要不超過一年內「已售」,仍可適用優惠
📌 《聯合報》/《udn》:房地合一2.0新制前提
- 自住房屋要免稅,必須設籍並居住滿6年,且獲利未超過400萬元,可適用10%優惠稅率;
- 否則就按一般稅率課徵,短期售屋35〜45%稅率重罰
📌 《udn新聞》:補稅範例
- 某汐止屋主「裝潢完後趕緊賣」,雖在一年內賣出但戶籍因忙碌遲反映,結果還是被視為非自住用地,補交高額土增稅與合一稅 。
3️⃣ 彥邦分析|汐止屋主實戰指南
重劃區像「遠雄U‑TOWN」、「樟樹灣」有不少屋主賣屋前才準備遷戶,但如果你在房子裝潢完一年內才實際居住滿30天,就是累犯。
✅ 自住稅儲備三步走:- 賣出前一年就設戶,且不得出租;
- 實際居住,非僅掛名;
- 保證利得不超過400萬且滿6年,才能享10%優惠稅率。
若你是為了孩子學區換屋,不要只想著推案文宣「自住優惠申請好容易」,你的戶籍和稅務不能少看然後一步到位。
4️⃣ 建議給汐止購屋族|搞不好幫你省十幾萬
- 計畫賣房前提前設籍且保證滿一整年未出租;
- 裝潢、租借紀錄一定要備妥明細 evidence;
- 預售轉售的時間點要拉到第6年後,且估利得400萬以下;
- 若打算「即裝潢後轉手賣出」,務必先冷靜估算:土增稅+房地合一稅可能超過10幾%~45%稅率,少賺勿找問題找自己。
機會不是免費給的,優惠不用就白白被吃,汐止買房買腦才是贏家。
🔗 法條引用整理
- 自住用地土增稅「一生一次優惠」要件:《土地稅法》第41條第1項(設籍與使用);
- 房地合一2.0:《所得稅法》第5條之10(持有年限與稅率);
- 自住條件:「設籍+居住6年+400萬以下」依 《所得稅法》第5條之10第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