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網路家長的發文,發在家長社群 家有中學生 中,後來被罵到刪文了。
刪文後依然有其他討論串:
每次這種家長社群中,有匿名文章探風向,被罵以後就自刪了。然後許多家長、教師給的良善建議都默默沉入刪除的大海。
前言
由於網路社群上太多討罵的不配當家長的家長了,為了匡正人倫、提升社會素質,我決定不要憋氣吐槽,開啟這一系列的文章。凡是在網路上看到離譜的家長言論,我就會開文來進行討論,希望可以營造出一個資料庫,讓教師們有所準備與依歸。當然不是所有的家長都是恐龍,但只要社會上不譴責恐龍家長,那麼教育現場就會變成只有恐龍家長小孩在大聲的侏儸紀世紀。
免責聲明
本教師在討論案例時,並非像其他網紅教師。
我報喜不報憂,隱惡揚善,鼓勵現在任教學生。
如果談到自己案例,都是已畢業之案例。
如果是網路案例,具名者會遮蔽具名,被公眾批評而刪文、匿名者則會直接截圖。
網路案例來源來自各平台。
事件背景
爭議的背景
家長認為自己的孩子最後一名,不討老師喜歡。
老師成績單評語寫建議轉學,原因是離家較遠造成的遲到嚴重、作業缺交問題。
學校背景
所謂的五虎學校,是台北市的中正國中、龍門國中、敦化國中、金華國中和介壽國中。這些學校由於升明星高中機率高、學生學力普遍好,因此屬於明星國中、是許多家長想要擠進去的學校。
家長的訴求與想法
家長是想辦法擠破頭到了五虎學校,結果因為老師不喜歡,所以用成績單評語逼迫她轉學。家長可能是認為五虎學校具有同儕影響效果,因此寧願耗費長期的交通路程讓學生入學。
家長的行動
到1999進行濫訴,認為教師拒收學生。為何我認為純屬濫訴,後面我文章會說明原因。
涉及的法律辦法
主要是學生受教權。原則上,依《國民教育法》,學校或教師不能拒收學生。因為國民教育是義務教育,所以學校不能拒收。私立學校要拒收也需要有理由。
教師的情況
教師是使用成績單的評語進行書寫。
- " 可以審視孩子這一年的學習狀況 " 足以說明 " 教師認為這是客觀事實 "
- 其 " 學習狀況" 具體可以從 " 常常遲到、經常性作業不交 "
- "可以考慮"純屬建議而非要求。並教師具有同理心的,以外在環境因素歸咎於交通距離為主,並非說到學生成績低落等學力問題,而是作業不交(非考試成績之評量依據)與時常遲到(具體操性行為)作為評論。
教師反制
- 具體狀況具有明顯的舉證可能,教師只要能用出缺席系統來處理,還有作業成績、教育處作業抽查紀錄等,即可捍衛自己權利。
- 舉證越詳細越好,打臉家長。
- 舉證時說明並非以成績作為依據,而是以作業沒時間寫、時常遲到、上課精神不佳作為舉證。遲到與作業遲交都能有具體資料,越齊全越好。
- 強力推薦行政勸說家長轉班。學生要轉班,要書面教務處說明轉班原因,
- 建議家長或者透過行政建議家長勸說家長轉班,畢竟教師也不想接受恐龍家長,家長也不想與原班教師繼續衝突。不想轉校,就只剩下轉班可行。
我的評語
家長實屬恐龍
不過我這篇文所截圖的也是匿名資訊,
評論對象真的很不具體,所以也沒辦法告我就是了。
這個家長本身具有問題
- 具有學區迷思,讓學生必須長遠跋涉(常常遲到)
- 具有過度妄想,想要學生成績好,卻沒有真實督促其學習狀況(如作業)
- 放大事件亂告:明明是建議,卻被說是強迫,害老師不得休息還要處理相關事件。
教師除了蒐證以外,也跟教務處持續連繫,並且請行政協助轉班。
在國一就這個樣子,接下來兩年對於班導師與家長的相處信任度已經低了,很難再持續接受下去。未來家長持續胡亂陳情興訟,後患無窮。行政應該向家長勸說並輔導轉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