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前一直想找有關於「合作父母」的書籍,最後找到了這本書,我也願意把這本書推薦給所有有興趣接觸此議題的朋友們。
合作父母是處理離婚案件時會遇到的議題。在一場離婚官司裡,夫妻往往都受有很深的傷害,彼此劍拔弩張的狀況並不罕見,但他們有可能同時扮演著小孩的父母親角色。究竟一對可能踏上離婚路途的夫妻,為什麼要在父母的身分上彼此合作?又要怎麼合作?這往往是家事法院在離婚案件裡關心的議題,也是律師能夠協助當事人面對的議題。
夫妻雙方要成為合作父母,需要認識到離婚對於未成年子女可能產生的影響。當小孩察覺到父母親對自己的愛皆沒有改變,只是生活型態改變時,可以展現出更多安全感,更快適應生活的變動。此外,根據許多研究結果顯示,如果父母雙方能夠合作,小孩在身心發展上會比較健康,也比較不容易產生偏差行為。合作父母,有時候也被稱為友善父母或善意父母,在法規範上具體落實於民法第1055條之1第1項第6款,也就是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包括應該注意「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
在實務運作上,法院透過囑託社工進行訪視,訪視報告會將父母雙方是否善意納入評估項目之一。

《合作父母與親子會面》一書是由現代婦女基金會的社工團隊所撰寫,他們是在法院第一線協助面對許多家庭紛爭的專業社會工作者。書裡描繪了許多故事,都很真實,也都很不容易。我們會看到有父母艱難地面對自身的婚姻問題與子女問題,也會看到實際因為捲入父母對立的壓力中而受害的孩子。另一方面,我們會發現小孩的想法往往比父母所知道的還要複雜、細膩。
讓離婚父母意識到,小孩的未來幸福跟離婚結果同等重要
,是推動合作父母的意義所在。願所有面對離婚困境的父母親,有機會練習成為合作父母,讓小孩不因為父母離婚而失去任何一邊的愛,也祝福創傷不延續到下一個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