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有限,沒有發表什麼公共性言論的力氣。以前不能理解前人為何到了一個年紀就一聲不吭,現在知道了。討人喜歡然後利用這份喜歡叫賣東西是種高度技巧,辦不到,只能樸直遲緩地寫介紹,有的剛好夠多人喜歡,賣得動,有收入,能存續——搞這種遊牧,也就只能管自己死活了。沒有餘力。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越往邊緣走本來就是一個對共同準則越來越不在乎的過程,越來越不需要大家往我在意的方向移動,因為我已經在那了,就夠了。我歡迎你待在任何地方。
最後想起前幾天聚餐突然被提到的某老兄。剛開店的時候大家對門口之低調莫不感到詫異(那時候連那盞燈都沒有),我向老兄解釋刑法235條的疑慮、雜誌瘋士林店在當時不久前有店員因為分區未落實直接被警察帶走。老兄曰:還是要努力讓大家上門啊,真的出事就鬧大,大家都會挺你們啊。目光炯炯,彷彿他希望我們趕快被抄,彷彿暗自認定我們也會期待跑法院讓自己成為文化史往前翻的一頁。那應該就是我對自詡進步份子開始下意識提防的開端吧。
有生之年不會看到本地產出和本地消費的齒輪卡上協調運轉的。請大家做東西絕對不要懷抱這種期待。我們這梯還是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