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十年代時,香港還被視為「殖民地」,香港人是英國屬土公民。因此不像今天那樣,還要甚麼 BNO。根據 1948 年英國的國籍法,香港人是 CUKC (Citizens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olonies),在英國的居留權利,其實與英國公民沒甚麼分別。即是無限制的進入英國,無限制的居留,不需要簽證。
直至 1962 年收緊移民法之前,香港人要移民去英國其實頗為容易,但當年大部份香港人都是從中國湧來的難民,限制他們移民英國的並不是法律,而是經濟能力。他們連在香港都要露宿了,別說乘甚麼越洋的飛機與船,以及在英國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