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兒少組研究專員 李育襄
前言
你是否曾遇過這樣的情況:早上打開 Facebook,發現朋友昨天分享的那則戰爭影片突然不見了?一段前幾天轉貼的影片被下架?或是辛苦寫的文章觸及率莫名掉到谷底?這些看似瑣碎的經驗,其實都在提醒我們:誰在決定網路上的規則與秩序?
2024–2025 年,X 平台在以色列—加薩戰爭的貼文處理爭議,再次把這個問題推向台前。有人批評它侵犯言論自由,有人卻認為這是必要的秩序維護。這些爭論凸顯了:當平台成為資訊流動的核心節點時,它們的規則與決策已經不只是技術問題,而是攸關公共話語權的政治問題。
我們可以把網路想像成一座巨大的城市,無數人同時在其中交談、表演、爭辯。城市要能順利運作,必須有規則。但在這座虛擬城市裡,規則究竟該由誰來訂?平台?政府?還是我們每一個使用者?
這正是「網路自律」的核心課題,他不是單一平台的問題,而是我們每個人都會遇到的現實。它不僅涉及平台如何訂定和執行規範,也關係到使用者和創作者是否願意對自己的內容負責。網路自律能否落實,關係到我們在網路上看到的是多元討論,還是單一立場。
本文將從這個出發點,帶你理解網路自律的運作模式,對比台灣與國際的實踐,並探討它在法律與倫理上所面臨的挑戰。
什麼是網路自律?不只是平台說了算
很多人聽到「網路自律」,第一時間會想到:平台自己訂規則、自己刪文。這當然是一部分,但其實遠遠不只如此。網路自律包含平台、使用者、甚至政府在內的多重角色,交織成一張規則網。我們不妨先從幾個常見的場景來想:
l 平台自律:你在 Facebook 發文,結果因為涉及仇恨言論或錯誤資訊,被系統直接下架。這就是平台用自己的「社群規範」維持秩序。這種模式給了企業很大權力,正如學者 Reidenberg 所說,平台透過技術與商業條款,其實早就在制定一套「像法律一樣」的規則。
l 使用者自律:你在 PTT/Dcard/Instagram或是Threads上 發表爭議性內容,可能立刻被其他網友檢舉,或在留言裡遭遇強烈抵制。這不是官方規範,而是社群文化和共識所形成的「自我監督」。
l 共同治理:再看看歐盟,《數位服務法》要求超大型平台必須公開透明報告、接受獨立稽核,不然就可能面臨高額罰款。這是政府和平台共同參與的「合作式規範」,比單純的自律或他律更具彈性。
這三種情境,展現了網路自律的不同層次:有來自平台上層的規範,也有來自使用者之間的文化力量,還有政府和產業合作的制度設計。它們彼此之間不一定互相排斥,反而可能同時並存,在不同議題、不同國家裡交替發揮作用。在這座龐大的數位城市裡,誰來管、怎麼管,才是決定秩序與自由平衡的關鍵。
國內外網路自律的實踐與挑戰
台灣:自發力量撐起一片天,但透明度有限
台灣的網路自律主要依賴自發性的民間力量。像是「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成立,就是一種公民社會對抗不實資訊的自律實踐。它的力量不來自法律,而是來自公信力與社會信任。行政院在2024年的〈網路爭議訊息之治理〉報告中明確指出:不會另行立法管控內容,而是鼓勵平台業者與第三方團體共同建立自律機制。這樣的做法降低了政府直接干預言論的風險,但同時也留下隱憂——缺乏強制力與統一標準。結果是,不同平台在處理爭議訊息時各自為政,透明度難以全面保障,使用者往往不清楚自己的貼文為什麼被下架或限流。
國外:從放任到法規驅動的典範轉移
和台灣的「民間自律」相比,歐盟選擇了另一條路:把自律納入法律規範。 2022 年通過的《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就是一個關鍵轉捩點。
DSA 要求超大型平台(每月活躍使用者超過 4,500 萬人)必須每年進行系統性風險評估,提交風險緩解計畫,並定期接受獨立稽核。如果違反規定,最高可被罰到全球營收的 6%。換句話說,平台的「自律」不再只是道德選擇,而是法律義務。
這種模式將平台的自律從「可有可無的道德選擇」變成了「必須遵守的法律義務」。它賦予了平台「守門人」的角色,迫使他們必須主動管理其內容生態,而非袖手旁觀。
自律的深層倫理困境:自由與安全的永恆拉扯
然而,即使是法規驅動下的自律,也並非完美。網路自律的根本的矛盾:要如何在保障言論自由與維護網路安全之間取得平衡?
當平台被要求審核內容時,它們實際上在行使一種龐大的權力。學者Gillespie 在其專書 Custodians of the Internet 中指出:這些看不見的決策,正在形塑我們每天看到的網路樣貌。如果缺乏透明度,公眾根本無法判斷這些決策是否公平。
更關鍵的是,在法律壓力下,平台為了避免違規,可能採取「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的保守策略。這導致一些具爭議性但受言論自由保障的內容被過度移除,反而扼殺了開放討論的公共空間。
結論與展望:走向共治的未來
網路自律的推動,從來不是一個單一解方,而是一場在「自由」與「秩序」之間持續拉鋸的長期過程。它不能僅僅依賴於法律規範,更需要社會、平台與使用者共同承擔責任。
網路新聞自律聯盟(TASON)的成立,就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嘗試。
這個由台灣新聞媒體與科技平台共同組成的聯盟,透過結合傳統媒體的專業倫理與數位平台的技術能力,來共同制定打擊不實資訊與提升新聞品質的標準。TASON 的運作模式,證明了不同利害關係人可以在面對共同挑戰時,協調出一個既能保障新聞自由,又能有效遏止亂象的自律機制。
在台灣現階段,本稿主張:比起以「違規即罰」強制平台執行一般性刪除義務,更有效的方法是強制透明度與外部稽核先行。例如,要求平台必須季報:包含刪除件數、理由分佈、以及平均處理時長等數據。同時,我們也應將數位素養教育納入課綱,例如對 15–18 歲族群導入 4 週、每週 90 分鐘的課綱原型,並納入期末實作評量。
唯有透過這種多方共治,我們才能在保障言論自由的同時,有效遏止網路亂象,共同創建一個更安全、更有秩序的數位未來。
參考文獻
- 行政院 (2024)。 〈網路爭議訊息之治理〉。 https://www.ey.gov.tw/Page/5A8A0CB5B41DA11E/709e122f-1e4e-4d69-a2cc-821ab058ef0d
- Gillespie, T. (2018). Custodians of the Internet: Platforms, content moderation, and the hidden decisions that shape social media. Yale University Press.
- Reidenberg, J. R. (1996). Governing networks and rule-making in cyberspace. Emory Law Journal, 45(4), 911–949.
-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經濟組 (2024)。 〈歐盟數位服務法 (Digital Services Act, DSA) 概要〉。 https://www.roc-taiwan.org/uploads/sites/124/2024/12/%E6%AD%90%E7%9B%9F%E6%95%B8%E4%BD%8D%E6%9C%8D%E5%8B%99%E6%B3%95%E6%A6%82%E8%A6%8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