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
正靜以待命,不召不至,不問不言,言不過行,行不過道,曰沈靜者也。
2. 注釋
1. 正靜以待命:端正而安靜地等待天命或時機。
2. 不召不至:未被召喚則不主動前往。
3. 不問不言:未被詢問則不多言。
4. 言不過行:言語不超越自身行為。
5. 行不過道:行為不偏離道義。
6. 沈靜者:性情深沉、安靜、有定力的人。
3. 白話文
端正安靜地等待命運的安排,沒有人召喚就不前往,沒有人詢問就不多說話;說話不超過自己實際的行為,行為不超出道義的範圍,這樣的人稱為沈靜之士。
4. 總結
此段強調修身之道在於內斂與守分,能靜以待時、不妄動妄言,方能守道而不失。
啟示
守靜是修身的基礎,行止有度才能安於道。
言行合一,不躁進,不逾矩,乃真君子之風。
四二、
1. 原文
忠愛以事其親,歡欣以敬之,盡力而不面敬以安人,以故名不生焉,曰忠孝者也。
2. 注釋
1. 忠愛以事其親:以忠誠與深厚的愛心侍奉父母。
2. 歡欣以敬之:以愉悅與恭敬的態度對待父母。
3. 盡力而不面敬以安人:竭盡心力而不以外表的恭敬取悅他人。
4. 名不生焉:不求名聲,自然不會因此而成名。
5. 忠孝者:真心誠意盡忠於上、盡孝於親之人。
3. 白話文
以忠誠和愛心侍奉父母,以歡喜和敬意對待他們,盡力而為但不以外在的恭敬取悅他人,因此不求名聲也不以名著世,這樣的人稱為忠孝之士。
4. 總結
此段闡述真正的忠孝並非為名而行,而是出於誠心與自然的情感流露。
啟示
真孝不在表面,而在內心的真誠與實行。
忠孝者不求名譽,因其行於自然,德自在人心。
四三、
1. 原文
合志如同方,共其憂而任其難,行忠信而不相疑,迷隱遠而不相舍。曰至友者也。
2. 注釋
1. 合志如同方:志向一致,如同心同德。
2. 共其憂而任其難:同甘共苦,一起承擔憂患與困難。
3. 行忠信而不相疑:以忠誠與信任相待,彼此毫無猜疑。
4. 迷隱遠而不相舍:即使身處迷亂、隱蔽或遠方,也不會彼此拋棄。
5. 至友:最真誠、最堅固的朋友。
3. 白話文
志向相合如同一體,能共同分擔憂患、一起面對困難;以忠誠與信任相待,從不懷疑對方;即使身處迷亂、隱僻或遠離之地,也不會互相離棄。這樣的人稱為至友。
4. 總結
此段說明真正的友誼在於心志相合、患難與共、忠信無疑,即使身處遠方也不相離棄。
啟示
真友在於誠與信,而非利與勢。
友情的最高境界,是在困難時仍相守不棄。
四四、
1. 原文
心色辭氣,其入人甚俞,進退工,故其與人甚巧,其就甚速,其叛人甚易。曰位志者也。
2. 注釋
1. 心色辭氣:心思、神態、言辭與氣度。
2. 其入人甚俞:能極易打動他人,使人信服。
3. 進退工:進退得體,行為圓滑。
4. 其與人甚巧:與人交往非常巧妙靈活。
5. 其就甚速:成功或得人信任很快。
6. 其叛人甚易:但背棄他人也十分容易。
7. 位志者:指心志在權位、利祿之上的人。
3. 白話文
這種人心思、神態、言辭、氣度都能深入人心,進退舉止十分靈巧,因此與人相處極為巧妙,容易迅速得到別人的信任與成功,但也容易背棄他人。這樣的人稱為「位志者」。
4. 總結
此段指出,那些志在權位之人,雖能以巧言善變取人歡心,但其情誼浮薄,不堅於信義。
啟示
權位之志易使人失真,巧於取人者,亦易於棄人。
真正的君子應以誠立身,不以權位為志。
四五、
1. 原文
飲食以親,貨賄以交,接利以合,故得望譽征利,而依隱於物,曰貪鄙者也。
2. 注釋
1. 飲食以親:以飲食往來作為親近的手段。
2. 貨賄以交:用財物賄賂結交他人。
3. 接利以合:以利益為聯合的基礎。
4. 望譽:追求名望與讚譽。
5. 征利:謀取利益。
6. 依隱於物:依附於外物以掩飾內心貪婪。
7. 貪鄙者:指貪圖私利、行為卑鄙之人。
3. 白話文
以飲食作為親近他人的手段,用財物賄賂來結交朋友,憑藉利益互相勾連,因此能獲得虛假的名聲與實際的利益,並假借外物來掩飾內在的貪念。這樣的人稱為「貪鄙者」。
4. 總結
此段批評那些以物利為交往之本、虛偽結合的人,他們假仁假義、貪而無恥。
啟示
真正的友情應建立在德與誠上,而非利益與財物。
以利為交者,利盡則散,終難得長久之信。
四六、
1. 原文
質不斷,辭不至;少其所不足,謀而不已,曰偽詐者也。
2. 注釋
1. 質不斷:本性不堅定,意志搖擺不定。
2. 辭不至:言辭浮泛,不能切中事理。
3. 少其所不足:遮掩自己的缺點與不足。
4. 謀而不已:處事多計謀詭計,永無止息。
5. 偽詐者:虛偽欺詐之人。
3. 白話文
本性不堅定,言語不誠懇;常掩飾自己的缺點,不斷設謀算計,這樣的人稱為「偽詐者」。
4. 總結
此句揭示虛偽狡詐者的特徵:外表謙和,內心詭譎,缺乏真誠與恆心。
啟示
真誠與堅定是立身之本,虛偽詭計終將敗露。
行事若失信於人,即使智謀百出,也難以長久。
四七、
1. 原文
言行亟變,從容謬易,好惡無常,行身不類。曰無誠志者也。
2. 注釋
1. 言行亟變:言語與行為經常改變,反覆無常。
2. 從容謬易:態度輕浮,舉止錯亂多變。
3. 好惡無常:喜歡與厭惡沒有一定的標準。
4. 行身不類:行為與身分不相稱,不合常理。
5. 無誠志者:指缺乏真心與堅定志向的人。
3. 白話文
言語與行為常常變化,舉止輕率而錯亂,喜怒好惡毫無一定,行為也不合其身分,這樣的人稱為「沒有誠心志向的人」。
4. 總結
此句描寫心志浮動、缺乏定力之人,無法持守正道,終將失人之信。
啟示
為人處世當堅守信念,不可隨境遷變。
心志不誠,則言行難一,終為人所輕。
四八、
1. 原文
小知而不大決,小能而不大成,顧小物而不知大論,亟變而多私,曰華誕者也。
2. 注釋
1. 小知:淺薄的見識。
2. 不大決:不能作出重大決斷。
3. 小能:微末的才能。
4. 不大成:無法成就大事。
5. 顧小物:只注意瑣碎的小事。
6. 不知大論:不了解大道理與整體原則。
7. 亟變:經常改變,反覆無常。
8. 多私:私心重,考慮自利多。
9. 華誕:虛浮不實、言行誇飾的人。
3. 白話文
見識淺薄,不能作大決斷;才能有限,無法成大業;常顧念細瑣小事,而不懂大道理;行為多變,私心又重,這樣的人稱為「虛華浮誕之人」。
4. 總結
此句批評見識淺薄、志氣不大、心多私利之人,終不能成大事。
啟示
志當高遠,不可拘泥小節。
虛華誇飾只會掩蓋真才,終失正道。
四九、
1. 原文
規諫而不類,道行而不平。曰巧名者也。
2. 注釋
1. 規諫:以言語規勸他人。
2. 不類:不合正理,不合道義。
3. 道行:行為舉止。
4. 不平:不端正、不正當。
5. 巧名:以虛假手段求取美名者。
3. 白話文
喜歡以言語規勸他人,卻行事不合道理;表面上品行端正,其實行為不正,這樣的人叫做「虛巧求名的人」。
4. 總結
此句批評假借道德與勸諫之名,而實行虛偽不正之行者。
啟示
真正的德行重在實踐,不在言辯。
求名而不守道,終將失信於人。
五十、
1. 原文
故事阻者不夷,畸鬼者不仁,面譽者不忠,飾貌者不情,隱節者不平,多私者不義,揚言者寡信。此之謂『揆德』。
2. 注釋
1. 故事阻者:行事遲疑、阻滯不決的人。
2. 不夷:不平易、不通達。
3. 畸鬼者:性情偏僻怪異之人。
4. 不仁:缺乏仁心。
5. 面譽者:當面稱讚他人。
6. 不忠:心懷不誠,缺乏真心。
7. 飾貌者:刻意修飾容貌或表情以取悅他人者。
8. 不情:虛偽不真誠。
9. 隱節者:暗中矯飾節操之人。
10. 不平:心術不正。
11. 多私者:心存私慾過多之人。
12. 不義:違背正道。
13. 揚言者:誇口多言之人。
14. 寡信:缺乏誠信。
15. 揆德:衡量人之德性的方法。
3. 白話文
行事遲疑不決的人,性情不平易;性格偏僻怪異的人,缺乏仁心;當面稱讚別人的人,往往不忠誠;刻意修飾容貌的人,通常不真情;假裝有節操的人,心地不平正;私慾太多的人,不合於義;言語誇張的人,缺乏信用。這些都是衡量人德性的標準。
4. 總結
本段以觀察人之行為言語為法,指出虛偽與真德的分界。
啟示
看人須察行與心,不可徒信其言。
德行在誠,不在外貌與辯說。
君子之道貴於真,不貴於飾。
五一、
1. 原文
王曰:「太師!女推其往言,以揆其來行;聽其來言,以省往行;觀其陽,以考其陰;察其內,以揆其外。是隱節者可知,偽飾無情者可辨,質誠居善者可得,忠惠守義者可見也。」
2. 注釋
1. 女:汝,你。
2. 推其往言:推究他過去所說的話。
3. 揆其來行:衡量他後來的行為是否一致。
4. 聽其來言:聽取他現今的言語。
5. 省往行:反省觀察他以往的行為。
6. 觀其陽:觀察他外在的表現。
7. 考其陰:考察他內在的真情。
8. 察其內:審視其內心思想。
9. 揆其外:衡量其外在舉止。
10. 隱節者:假裝節操的人。
11. 偽飾無情者:虛假裝飾、無真情的人。
12. 質誠居善者:質樸誠實、安於善道之人。
13. 忠惠守義者:忠誠仁厚、堅守正義之人。
3. 白話文
王說:「太師啊!你要推究一個人過去所說的話,來衡量他後來的行為;聽他現在所說的話,來觀察他以往的行為;觀察他外在的表現,以考察他內心的真實;審察他的內在情感,來衡量他外在的舉止。這樣,就能知道那些假裝節操的人,分辨出虛偽無情的人,找到誠實善良的人,並辨認出忠厚守義的人。」
4. 總結
此段說明君主觀人察德之道,須兼觀言行、內外、今昔,以明真偽善惡。
啟示
辨人之術在於察言觀行,不可偏信一面。
外表易偽,唯心誠可久。
為政者若能明察忠偽,則治道自清。
五二、
1. 原文
王曰:「於乎敬哉!女何慎乎非心?何慎乎非人?人有六徵,六徵既成,以觀九用,九用既立。一曰取平仁而有慮者,二曰取慈惠而有理者,三曰取直愍而忠正者,四曰取順直而察聽者,五曰取臨事而絜正者,六曰取慎察而絜廉者,七曰取好謀而知務者,八曰取接給而廣中者,九曰取猛毅而獨斷者,此之謂九用也。」
2. 注釋
1. 非心:違背本心之事。
2. 非人:錯待他人或誤用他人。
3. 六徵:觀察人品德的六項徵兆。
4. 九用:九種可用之才德。
5. 平仁而有慮:心地平和仁厚,行事周全。
6. 慈惠而有理:仁慈施惠,合於道理。
7. 直愍而忠正:剛正忠誠且有同情心。
8. 順直而察聽:性情柔順正直,能聽納諫言。
9. 臨事而絜正:處事清潔端正。
10. 慎察而絜廉:謹慎洞察而廉潔。
11. 好謀而知務:善謀事理,明於政務。
12. 接給而廣中:應對靈活,胸懷寬厚。
13. 猛毅而獨斷:果敢堅定,能獨自決斷。
3. 白話文
王說:「啊,要謹慎啊!你要小心不要違背自己的良心,也要謹慎不要錯待他人。人有六種可觀察的徵兆,當這六徵具備後,就能觀察出九種可用之才。九種才能確立後,就能明辨用人之道。第一,要選取心地平和仁厚且周慮的人;第二,要取慈愛惠人而又明理的人;第三,要取正直且忠誠、有同情心的人;第四,要取柔順正直且能聽諫之人;第五,要取臨事清潔端正之人;第六,要取謹慎洞察而廉潔之人;第七,要取善謀事理、懂得政務之人;第八,要取應對靈敏、胸懷寬厚之人;第九,要取果敢堅毅、能獨立決斷之人。這九種人,便是用人之道所需者。」
4. 總結
此段言用人之道,強調慎於心與人,察人必觀徵象,任人須辨德才。九用之人皆兼具仁、智、正、廉、勇等德,方可輔政濟世。
啟示
為人當守本心,不失仁義。
用人須明察德行,兼取其長。
九用之道,可為領導與自修之準。
五三、
1. 原文
平仁而有慮者,使是治國家而長百姓;慈惠而有理者,使是長鄉邑而治父子;直愍而忠正者,使是蒞百官而察善否;慎直而察聽者,使是長民之獄訟,出納辭令;臨事而絜正者,使是守內藏而治出入;慎察而絜廉者,使是分財臨貨主賞賜;好謀而知務者,使是治壤地而長百工;接給而廣中者,使是治諸侯而待賓客;猛毅而獨斷者,使是治軍事為邊境。因方而用之,此之謂官能也。
2. 注釋
1. 平仁而有慮:心地平和仁厚,思慮周全。
2. 治國家而長百姓:治理國政、安撫人民。
3. 慈惠而有理:仁慈而講理。
4. 長鄉邑而治父子:管理地方,使上下親和。
5. 直愍而忠正:剛正忠誠,富於惻隱。
6. 蒞百官而察善否:監督百官,考察善惡。
7. 慎直而察聽:謹慎正直,善於聆聽。
8. 長民之獄訟,出納辭令:主持訴訟,掌管法令與公文。
9. 臨事而絜正:處事清潔端正。
10. 守內藏而治出入:掌管財庫與收支。
11. 慎察而絜廉:謹慎洞察,廉潔無私。
12. 分財臨貨主賞賜:分配財物與管理獎賞。
13. 好謀而知務:善於謀劃,通曉政務。
14. 治壤地而長百工:掌管土地與百工生產。
15. 接給而廣中:應對靈活,寬厚待人。
16. 治諸侯而待賓客:管理諸侯與接待外賓。
17. 猛毅而獨斷:剛強果斷。
18. 治軍事為邊境:統率軍隊,鎮守邊疆。
19. 因方而用之:依其才能所長加以任用。
20. 官能:各職分之才能與職責。
3. 白話文
心地平和仁厚而有周慮的人,應讓他治理國家、領導百姓;仁慈惠人而明理的人,適合管理鄉邑、使上下親睦;剛正忠誠且憐憫的人,應讓他監察百官、辨別善惡;謹慎正直且善聽諫言的人,適合主持訴訟、處理辭令;處事清潔端正的人,應管理內庫、掌收支出;謹慎廉潔的人,應負責財貨分配與賞賜;善於謀略且熟政務的人,應治理土地、領導百工;應對靈活而胸懷寬厚的人,應治理諸侯、接待賓客;剛毅果斷的人,應統率軍隊、鎮守邊境。能依其性質與才能分職任用,這就叫「官能之道」。
4. 總結
此段明示「因才授職」之理,九用之才各有職司,唯依德配位、才稱職者,國政方能調和有序。
啟示
用人當審其才,授職須得其所。
治國之道在於分工明確,才德相稱。
官能之設,貴在知人善任,因方而用。
五四、
1. 原文
九用有徵,乃任七屬:一曰國則任貴,二曰鄉則任貞,三曰官則任長,四曰學則任師,五曰族則任宗,六曰家則任主,七曰先則任賢。
2. 注釋
1. 九用有徵:九種才能之人(前文所述九用)都有可考察的憑據。
2. 任七屬:依據才能分配於七類職位或層面。
3. 國則任貴:在國家層面上任用尊貴之人以領導。
4. 鄉則任貞:在地方治理中任用貞正之人。
5. 官則任長:在官職中任用有領導能力的人。
6. 學則任師:在學校教育中任用學識淵博之人為師。
7. 族則任宗:在宗族中任用德高望重的宗長。
8. 家則任主:在家庭中任用能主持家務之人。
9. 先則任賢:在先導領袖位置上任用賢明之人。
3. 白話文
九種才能的人都有跡可循,因此在社會的七個層面上應加以合理任用:治理國家要任用尊貴之人;治理地方要任用貞正之人;管理官府要任用能領導的人;教育學校要任用有學識的老師;統理宗族要任用有德的宗長;主持家庭要任用能主事之人;引領眾人要任用賢德之士。
4. 總結
此段說明九用之才應對七層任職,強調「德位相稱、才職相宜」,以確保社會各層次皆有其相應之才。
啟示
人才必須各安其分,方能成就整體秩序。
從國至家,皆需依德授任,不可亂序。
明察才能、因位而任,是政治與社會長治久安的根本。
五五、
1. 原文
正月王親命七屬之人曰:「於乎!慎維深,內觀民務,本慎在人。女平心去私,慎用六證,論辨九用,以交一人,予亦不私。女廢朕命,亂我法,罪致不赦。」三戒然後及論,王親受而考之,然後論成。
2. 注釋
1. 正月:指歲首之月,象徵萬事更新、政教之始。
2. 王親命七屬之人:國君親自命令七類主管之人(前文所述七屬:國、鄉、官、學、族、家、先)。
3. 慎維深:慎重而深思,不可草率。
4. 內觀民務:由內心觀察人民的事務與實情。
5. 本慎在人:治政的根本在於用人謹慎。
6. 平心去私:保持公正心,去除私意。
7. 慎用六證:謹慎運用六種考察方式以辨人(指觀志、視中、觀色、觀隱、揆德、考志等)。
8. 論辨九用:根據九種才能分析辨別人才。
9. 以交一人:與每一人往來交接,都須依此法度。
10. 予亦不私:君主自言亦不以私心用人。
11. 女廢朕命:若你們違棄我的命令。
12. 罪致不赦:罪大不可赦免。
13. 三戒然後及論:三次告誡之後,方才議論人事。
14. 王親受而考之:君主親自接納考察結果加以審核。
15. 然後論成:最後確定任用之論斷。
3. 白話文
正月裡,君王親自命令七類主管說:「唉呀!務必慎重深思,從內觀察民情,治國的根本在於謹慎用人。你們要保持公正無私,謹慎運用六種考察方法,分析九種才能,以此與人交往,我也絕不以私心行事。若有人違背我的命令、擾亂法度,罪不可赦。」三次重申警戒後,方才討論任用之事。君王親自接納報告並加以考察,然後決定人事任命。
4. 總結
此段說明君王親臨選任之制,強調用人要「公正、審慎、無私」,並以制度約束臣下行為。
啟示
治政之道在於慎選人才,公心為本。
君臣皆須自戒去私,才能維持政治清明。
制度與慎思並重,方能保障用人公正無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