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研究方法課都會提醒學生:即便你找了一堆資料來支持你的論點,經常還是說服不了別人。因為你只顧著檢視自己的論點,忘了排除其他各種可能解釋。如果別的解釋也說得通,為什麼只能聽你的呢?
涂爾幹經典的《自殺論》,為我們示範如何排除其他說法。他試圖解釋的現象是:為何每個社會都有穩定的自殺率,但不同社會間的自殺率差異那麼大?涂爾幹先討論第一派學說:自殺是因為心理變態。經由邏輯演繹與經驗證據,他將這派學說淘汰出局(看這裡)。緊接著第二派學說登場:自殺率的差異源自種族或遺傳因素,但再一次淘汰出局(看這裡)。隨後第三派學說登場:原因是氣候或氣溫,又淘汰了(看這裡)。輪到第四派學說:自殺率的高低來自模仿,還是出局(看這裡)。直到眾多替代說法都遭到排除之後,涂爾幹才讓他提倡的社會因素隆重登場,並透過各種數據支持。
《臺灣族群史解謎》第二章的布局很像《自殺論》。此章試圖解釋的現象是:為何盛行纏足的福佬人一旦鄰近不纏足的客家人,纏足率便大幅下降?
第一個檢視的說法是:福佬、客家之間經常發生衝突,因此鄰近客家地區的福佬女性得避免纏足,才能在衝突中逃脫或抵抗。我拿出史料證據,指出福客交界處並非都常衝突,且泉漳、原漢衝突之處並未避免纏足。衝突說淘汰出局。
第二個說法登場:很多鄰近客家人的福佬人其實是福佬化的客家人(福佬客),但是保有天然足風俗。我拿出族譜證據,指出福客交界處並非都有很多福佬客,且許多福佬客聚集地的纏足率很高。客底說經不起考驗,出局。
第三個說法登場:在鄰接地帶,福佬人與客家人共組家庭的可能性比其他地區高,使較多福佬女性得以擺脫纏足。我拿出戶口證據,指出福客交界處並非都有很多融合家庭,且融合家庭的纏足率未必較低。融合說還是不行。
輪到第四個說法:客家女性必須從事生產勞動,因而免於纏足。客家地區周邊的經濟條件類似客家地區,使較多福佬女性也投入生產勞動而免於纏足。我分析各種勞動條件,發現某些條件確實些微降低纏足率,但無法解釋客家人的低纏足率,也無法解釋交界地帶的低纏足率。勞動說沒能解決問題。
於是,我真正提倡的社會因素脫穎而出了。究竟是什麼原因呢?詳見《臺灣族群史解謎》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