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為尊重的旅人 #書中提到台灣推廣異族觀光(這觀點很西方 #觀光從來不是單向給予而是一種雙向互動共好的過程 #觀光帶有神聖性
今年到德國德勒斯登遊學三個月,以及雙十連假的花蓮兩天三夜行,頓時對於思考「何謂旅行?」產生興趣。
本書英文版於1999年出版,2019年繁中版出版(根據英文第二版),今年七月出新版(根據英文第三版)。作者為美國文化人類學家Erve Chambers,本書為其代表作。
「我不想談論任何特定的旅程,因為在我心目中,總有一段旅程屬於義大利。它可以是一段縈繞在我記憶中的過往旅程;它也可以是我正在進行或是籌劃中的一段旅程。這樣的旅程很可能是必要的,對我的工作而言不可或缺。」-芬蘭建築師Alvar Aalto
我們心中,總有個「他方」。當機票訂下去的那一刻,旅程早已開始,對於他方的想像,提供我們前進的動力。然而,何謂觀光?為何需要觀光?又何謂現代觀光?
何謂觀光?
「本書認為觀光是由各式各樣的旅遊活動所組成,包括對於異地的自覺經驗。」
「廣義來說,只要自己意識到正在體驗另一個地方,那就是觀光。」
依本書定義,不一定要親身經歷他方(異地),才算觀光,只要在「意識」層次上,意識到在他方即算是觀光。如:在家看旅遊網誌規劃行程、觀看旅遊影片和Vlog。或任何他方的體驗都算觀光,如:在營區當兵、到新的建築工地現勘。然而,我們並不會說我在家觀光、在營區觀光或在工地觀光。
比較合適的定義為,聯合國旅遊組織(UN Tourism,原稱世界旅遊組織)定義觀光為:「指人們前往並停留在其日常環境以外的地方,連續不超過一年,目的通常為休閒、商務或其他非主要居住地的活動。」簡言之,觀光為離開日常環境、短時間、目的為非主要居住地的活動。亦即,觀光的核心在於離開舒適圈,去體驗既有生活之外的經驗(接觸不同的人事物)。
何謂現代觀光?
「travel這個字來自中世紀的英文travail,它帶有艱困、繁重以及痛苦的經驗。」然而,旅行如何從「勞苦」或「受苦」轉變為現代的休閒享受?
西方早期的觀光經驗與宗教有關,從朝聖之旅,到由教會興建的旅遊勝地,都帶有神聖性,其神聖性延續至今,如:崇拜太陽、融入自然,並尋求超凡旅行經驗的慰藉,並且珍惜在觀光中「重生」的特質。如同當我們從旅行中回來,總覺得心靈充滿電,獲得療癒(前提是行程不要排戴滿)。
西方公認「現代旅遊業鼻祖」為Thomas Cook,因其創辦第一家旅行社、引入套裝行程,及將目標鎖定大眾市場。然而,Chambers卻批評,其在十九世紀中提到的「套裝旅遊」並無新意,並試圖翻轉「現代旅行為西方文明產物」此一概念。書中舉了日本的例子說明日本有自己的旅遊形式(日本江戶時代早期的遊客,旅行時要比歐洲的遊客更為輕便,而女性與小孩旅遊的實際人數也超過男性)。
「明確的現代觀光只是程度之別,而不是旅遊風格的截然差異,又或者只是過去與當今遊客在動機上的明顯之分。」Chambers認為現代觀光與過去觀光僅是程度上的差異,而非本質上的差異。資本主義下的旅遊與朝聖之旅,僅是旅行方式與動機上的不同,兩者都是一種「離開日常環境、短時間、目的為非主要居住地的活動」。至於受苦或享受,從古到今,當我們置身於他方時,自然會感到不適,不管是空氣、語言、膚色、習慣、飲食等,多少都需要調適。然並非說旅行的目的是為了受苦,而是受苦是旅行的必要過程之一。且實際上能夠參加朝聖之旅者,都有一定的社會階級和經濟能力,多少有餘裕能夠暫且放下生活,投入宗教活動。
筆者卻認為,正好相反,現代觀光與過去觀光,兩者為本質上的差異,而非程度上的差異。書中提出現代觀光逐漸走向「麥當勞迪士尼化」。亦即,不再追求真實、克服艱困的經驗,而是舒適休閒的活動。此膚淺化、表象化延續至今。當今的生活離不開社群媒體,自然的,觀光也社群化。從觀光景點如何成為景點可知,不管是媒體報導、網路推播、Google Map的評分或AI規劃的行程,只有可社群化:可引人注意、引起話題、能拍照打卡的地方才值得觀光。東西好不好吃不重要,重要的是拍得好吃;認不認識當地人文歷史不重要,重要的是引人注意的短影音;與當地社群互動不重要,重要的是網路上的好友們互動。觀光成為他者眼中的觀光,量化的觀光(評分、按讚數)、工具化的觀光(用過即丟),而非自身與他方人事物互動的觀光,體驗的觀光(儲存在自身記憶而非網路)、價值化的觀光(成為自身的一部分)。
觀光是一條「道路」,通向絕對者(上帝、精神、道)的道路。道路不同於工具,工具在達到目的後即可丟棄,但道路卻是目的的一部分,亦即,過程即是目的。飛機是工具或道路,取決於我們如何看待之,若能欣賞機上窗外的風景、享受每次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飛機餐、甚至與鄰座乘客交流互動,透過產生「關係」,將飛機視為旅行的一部分、絕對者的一部分,而非受困在幾萬公尺上的監獄、將絕對者對象化(獨立於自身之外)。
日常生活中,我們在絕對者之中,卻難以察覺。如同我們在世界上,卻難以察覺目前第三世界的新聞與發展,或難以察覺在自身文化之外的文化衝突。俗話說:「旅行就是從自己活膩的地方到別人活膩的地方。」觀光,正是透過將自身拋入日常之外,讓我們察覺他人的日常,進而讓我們意識到文化、傳統、習俗、歷史、群體等的差異與豐富性。如同本書提到,觀光之所以變成一種再造與重生的機會,主要在於群體,「群體是陌生人互動的結果,陌生人是群體誕生的積極行動者。」文化差異來自比較與互動,亦即,「觀光是強化而不是侵蝕他們的文化認同,透過互動對自己的文化產生優越感。」互動後才產生差異。正是透過互動,讓我們及他方的人們意識到自身的文化,進而在差異中,成為凝聚的群體。換言之,當文化沒有交流時,就沒有文化主體性的問題。
何謂真實性?
全球化觀光所衍伸的問題是,「何謂真實性?」當觀光至上時,是否改變了傳統的本質?不管是傳統、世界遺產或文化資產,原先都是其生活的一部分。然而,隨著擁有「身份」後,許多觀光客慕名而來。如同政府的觀光影片,宣傳台灣時,多是故宮、美食、原住民文化、自然景觀、跨年煙火等,似乎只要來台灣沒有體驗那些,就等於沒來。然而,片中的台灣是真實的嗎?
宣傳具有聚焦、強化的效果,卻也具有「化約」的問題,台灣當然不只影片上的模樣,何況影片還拍不出「最美麗的風景-人」。如同世界遺產或文化資產,人們按圖索驥的到現場對照世界遺產的評估標準或文化資產的登錄理由。似乎其價值僅限於專家學者所認定的標準,而遺忘了透過與現場對話(人事物),自我詮釋的重要性(成為自我的一部分)。
「真實性主要取決於一個群體在選擇那些能讓他們的生活富有意義的穩定或變遷元素時,是否擁有自主性。」
真實性之於文化、傳統和認同,本身並非一陳不變的。書中引用歷史學家艾瑞克·霍布斯邦 (Eric Hobsbawm, 1917–2012)與特倫斯·蘭格 (Terence Ranger, 1929–2015)的理論,探討傳統如何被「發明」(建構)。其認為,傳統一直是被發明的,同時也不斷受到再發明。如:美國原住民的編織工藝、陶器與首飾製作的傳統,直接演變成遊客喜愛的款式與風格。或夏威夷的表演音樂及舞蹈,是從其他地方取材而來。或依遊客需求縮小某些手工藝品的生產方式,為的是塞得下行李箱。或台灣專門提供給觀光客參加的「聯合豐年節」。因此,重要的不是傳統「是什麼」,而是傳統背後的能動性或有意識的作為。反映在文化資產分類即是傳統的無形而非有形。
書中提出極端的例子,認為:「假若沒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任何的真實性都顯得毫無意義。如拆掉歷史建築蓋一座高爾夫球場,比由上級決定禁止拆除以保留歷史建築完整性的社群,更為真實。」然而,該例子卻反而凸顯「誰的」自主性的問題。上級的政府,所代表的並非僅是個人,而是透過民主程序,選出來的政府代為管理眾人之事(代議政治),亦即,文資保存除了依法行政,更在於促進公共利益(或《文資法》的目的:「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之參與權,充實國民精神生活,發揚多元文化」)。不過前提是,該歷史建築是公共的而非私人的,若是私有,則可不考量公共性。
文化、傳統、認同及意義與價值是發明、建構、自主與多元的。然而,關鍵在於提供可「選擇」的環境,亦即,維持觀光開放、脈絡化、動態的互動關係。
綜上,觀光是「道路」而非「工具」,其所涉及的,不只是遊客與主人、從A點到B點,還有「中介」的旅行社、旅宿業、交通運輸業、政府政策(如普發一萬塊)、公共設施(如道路、路燈、標示、水電管線)、當地社區和氣候環境等。如同書中提到的「走廊觀光」:「旅程本身而非路線的終點變成旅遊體驗的主要目標。」人生就是一趟旅程,若靈魂的是不滅的,那麼此生的確是符合觀光「離開日常環境、短時間、目的為非主要居住地的活動。」的定義。透過此生,帶點不適與神聖性的活著,讓我們察覺、意識、朝向絕對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