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客與政治家的差別_前者關心下次選舉_後者關心下一個世代 #民主的目的是為了自由_為了更好的自己 #自由與容忍是共生體
講者:林火旺(台大哲學系退休教授)
時間:2025.05.06
1. 人性具有「利己」與「群性」兩面。透過群性,被他人肯定、尊重、關懷和愛,可以提升人的幸福感。
2. 柏拉圖《理想國》分析五種政治,最差的是獨裁,其特點為暴君;次差的是民主,其特點是暴民。蘇格拉底便是在民主政治下被判處死刑。18世紀英國哲學家彌爾在《論自由》中指出,「民主可能變成多數獨裁,......,是一人或多數人獨裁,獨裁的本質無異。」
3. 當代民主是「自由主義的民主政治」之簡稱。自由主義是對民主的限制,目的是防止民主之惡(多數暴力、獨裁)。只有在不抵觸自由主義的前提下,才適用民主,所以當代民主的精神是「對多數決原則的不信任」。因此,當代民主不只是投票,還包括整個體制,如:基本人權是自由主義的核心價值之一,因此必須經過正當程序才能定罪。
4. 民粹與自由主義的民主制,前者是直接民主(直接訴諸民意),後者是間接民主(我國目前的代議民主),如今人口眾多的社會,間接民主才可能對政策或法案進行有意義、實質的討論。
5. 自由主義的歷史背景:
(1)宗教戰爭:教派之間對教義有不同解讀,反應價值觀多元的事實。不同信仰者即使無法尊重,至少要容忍他人的宗教信仰。自由與容忍是共生體,容忍是自由社會公民的基本修養。
(2)啓蒙運動:人們不再從宗教上的解釋,而是透過「理性」理解世界。帶給自由主義者的啟發是,加諸於我們身上的道德教條、制度規定,應該經得起理性的檢驗。如:紅綠燈的設計,雖限制人們開車的自由,卻是為了交通與生命安全,因此人們遵守這項規則是合理的。
6. 所衍伸出來的態度是:任何人對於公共政策或公共道德的主張或評論,都必須講道理,因為它們會對自己及他人的行為構成限制,必須具有合理性的基礎。
7. 自由主義的核心價值:
(1)個人主義的精神(尊重每個生命):只有最後會落實到對個人有利的制度或政策,才符合自由主義的精神,其對立面則是集體主義,關心國家(名)而非關心個人,如:統獨問題。
(2)平等考慮每個人。
(3)每個人是擁有能力的主體:每個人有能力做自己的主人、主導自己的人生。但人也是客體,無法掌握「運氣」,如:意外跟明天哪個先來。較合理的是用人的主體而不是客體定義人。
8. 人雖無法控制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但卻可決定如何處理它。
9. 此個人主義是健康的個人主義,非自私自利的個人主義。一個人會意識到別人和自己都是人、都應該受到合理尊重,才是健康的個人主義(道德:行為時不只思考自己,也思考他人。)。
10. 如何在自由主義的政治下形成差異又統合的和諧社會?透過區分公共(具公民身份)和非公共領域(不具公民身份):非公共領域擁有自我決定的自由,公共領域則建立一套大家都可揪受的遊戲規則,包括法律、政策和公共道德。雖限制個人自由,卻也保障個人合理的自由。
11. 諾貝爾經濟獎得主海耶克(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認為,民主是手段,自由才是目的。彌爾(John Stuart Mill)認為,一個人只有擁有自由、善用自由才能找到自己、活出最好的自己。羅爾斯(John Rawls)則認為,所謂基本自由,就是使一個人為理性、合理、有能力參與社會合作的公民所必要的自由。
12. 公民需要的品德:容忍歧視、公德心、守法、正義感、公共合理性、公共精神。
因演講僅有短短兩小時,原本想問老師一些問題的,如:理想上政策要符合所有人的利益,實務上如何達到?是否與多元價值觀矛盾?又美國在多元、平等和包容(DEI)的覺醒文化下,為了達到最大、最多人的參與,犧牲了政策執行效率,如:加利福尼亞高速鐵路。導致美國人自己反諷:「我們的制度不是為了讓事情發生,而是為了讓每個人都有能力阻止它發生。」如何讓民主不犧牲過多效率、不只追求短視近利的政策(爲選舉而建設)?
我想老師在演講中已給出了答案,再好的制度,最後執行的還是人。社會好壞的關鍵在於人,在於人民的品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