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管理學界將企業管理區分成生產與作業管理、行銷管理、人資管理、研發管理與財務管理等五個構面,俗稱「五管」,其目標在讓企業順遂運作並成長茁壯。過去五十年來國內企業在「五管」上的長足進步,創造了台灣的經濟奇蹟,許多品牌廠商到國際上開疆闢土,締造了二十世紀後期「台灣錢淹腳目」的繁華榮景。然而隨著台灣廠商在國際市場的市占率越來越高,對國際大廠的威脅也越來越大,終於開始遭致國際大廠祭出智財法律大戰以捍衛其疆土。二十一世紀以後,台灣前後兩家上市公司股王分遭國際大廠專利戰大刑伺候而殞落,2020年6月初更有一家上櫃公司遭美國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以違反競爭法為由判決高額賠償,賠償金額甚至超過該公司資產總額。台灣企業痛定思痛之餘必須覺醒,在國際市場遭受如此挫敗已非傳統「五管」所能處理,法律風險管理之導入刻不容緩,特別是專利風險之管理。
專利風險之管理可區分為「侵害他人專利權之風險」與「專利權受他人侵害之風險」等兩大類的管理。為避免侵害他人專利權,企業於開發任何產品(或服務)(以下同,不再贅述)之起始與各階段,皆須針對所有相關技術及全部競爭對手進行完整且全面之專利檢索與「自由實施可行性分析(freedom-to-operate analysis)」。萬一發現有任何專利可能對開發中產品具有威脅,即須評估迴避設計及/或撤銷專利權之可行性。迴避設計除了讓開發中之產品不構成文義讀取外,還須能迴避均等侵權之指控;若考慮撤銷專利權,則須能找到有利之先前技術以主張對方專利欠缺新穎性或進步性,或能發現對方專利說明書或申請專利範圍具有不符法定要件之瑕疵。倘若研析結果發現無法迴避設計亦無法撤銷專利,則可考慮與對方協商以取得專利授權,惟如此一來勢必墊高己方成本從而降低獲利預期。如果對方不願授權或權利金高於預期,則可能必須忍痛放棄此項產品之開發,否則極有可能在耗費無數研發資源與時間後仍落到侵權之下場。
避免專利權受他人侵害風險之管理首重專利布局,其目的在將競爭對手阻絕於市場之外,亦即所布局之專利範圍須能涵括競爭對手未來之產品。為達此目標,企業應有準確之技術預測以預判相關產業未來商品之規格功能及可能使用之技術,從而選定進行研究開發之技術路徑。技術路徑之判斷至關重大,倘判斷錯誤,企業不但浪費研發資源且喪失技術開發的先機,後端的專利布局亦將失其功效。在擇定技術路徑後,企業必須投入相當的研發資源以在研發創新上取得領先。許多台灣企業捨不得投入資源進行基礎研究,以至無法在研發創新上領先同業,則無論後續進行多麽高段的專利布局亦屬枉然。最後,企業必須審慎地將研發成果申請專利,專利範圍必須將未來競爭對手所有可能迴避設計的手段全部阻斷,並且專利說明書的撰寫必須完全符合專利法制的規範,以免未來被競爭對手挑到毛病而遭撤銷。
作者:宋皇志,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教授,中華無形資產曁企業評價協會理事長
完成日期:2020年6月27日
有著作權,請勿侵權,惟歡迎註明出處引用
email: sung.hc@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