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18/04/26閱讀時間約 13 分鐘

破案神探四部曲(4)正視人性中必然之惡

(接續上一篇〈破案神探四部曲(3):為什麼家暴受害者不離開?無法脫離的受虐關係〉)這系列文章,主要探討是非常深澀糾結、非常貼切於現今社會之「網路暴力」及「受害者心態」,以及最後經歷過這些大大小小的罪惡,作者說出內心對於這些罪犯所應得的「刑罰」。
至於面對人性中必然的惡,我們整個社會該如何應對?
很重要的三點:
  1. 勇敢參與
  2. 跨過檢討被害人的泥沼
  3. 負責
第一項,能真正預防的,就是當有懷疑或可能的徵象出現時,請勇敢積極參與。
「1981年,聖保羅市一位6歲大女孩在跟家人去教堂禮拜時,被擄走失蹤了。在發現受虐致死的屍體時,警方鎖定了一位嫌疑犯史都華,他符合了心理側寫的好幾項條件:白人男性、平日獨來獨往、沒自信、外型可能肥胖、有充滿妄想跟宗教錯誤解讀的日記或剪貼本、常處在孩童周圍並且時常觀察記錄、有長期戀童傾向。當時長期與史都華有接觸的國宅資訊局主任多羅西,這位中年女性決定要協助警方辦案,親自行動讓嫌犯在電話中對她訴苦,甚至最後洩露犯案的秘密,儘管才不久之前另外一位秘密證人差點受到嫌犯的死亡威脅。」
這樣有危險的行為,嫌犯落網之後多羅西說:「不應該有小孩受到傷害,所有成年人都應該為兒童的福祉負責。」
而這就是真正重要的,「覺得必須參與,因為這樣是正確的」。 (第二部p115)
「不應該有小孩受到傷害,所有成年人都應該為兒童的福祉負責。」
第二點,探討究竟為何,我們在看到這類意外的悲劇時,本應要同情受害方、用盡一切的愛與力量去療傷…...但真實社會當中我們遇到的,更多是「惡意的反撲」。
被性侵了,「你為甚麼要穿那麼短的裙子?」(儘管事實證明,穿著根本不是主要原因。穿T恤遭遇性暴力 證明穿著根本不是誘因)
被霸凌了,「你為什麼要在意人家?」
這種「檢討受害人」的風氣,明明更該追究跟責任教育的是加害方啊?究竟是甚麼原因呢?
「這是一個心理學現象,意外的悲劇會引發人們一種特別的情緒,這種情緒說法在亞里斯多德時代,就已經被提出來了。在亞里斯多德《詩學》中,他強調當我們目擊意外的悲劇時,特別會產生悲憫和恐懼的感覺。這種悲憫、同情還有恐懼,照理說是反映了人性中的善,以及人類經驗中的惡。同情的感覺,可以連結受苦的人,使他們感覺不孤單;而恐懼,是把無法預料未來的人團結起來。亞里斯多德甚至認為這些情感,都屬於痛苦的一種(species of pain)。
近年來,『譴責受害者』的心理也描述了我們急需解釋生命中的悲劇為何發生,以及悲劇會發生在誰身上的心理需求。我們覺得受害者一定是做了甚麼才會遇到這種事,所以受害者要自己負責,甚至認為悲劇是他們應得的結果。
不然,如果壞事也會發生在好人身上(像你我一樣的好人),那麼,有甚麼是可以防止厄運降臨在我們身上呢。因此我們必須堅信,慘劇只會發生在壞人身上,我們才是安全的。」(《生命這堂課 》p96)
理解了這一層心理機轉後,才能真正扭轉虛耗在檢討被害人的社會力量,正視必然會在未來發生的惡。
穿著不是被害的主要原因。扭轉「檢討受害者風氣」,才能將焦點真正放在需要重視的地方。
最後也是最最重要的一點:
「負責」吧!
「我認為現今社會最迫切需要的,是每個人對自己所作所為的責任感。可是從我所見、所聽、所讀,已經沒有人願意對自己負責,總是基於某種個人生活的背景因素,就使他犯下的罪獲得原諒。生活是要付出代價的,不管我們過去身上發生過甚麼事,我們仍要對自己行為負責。」(二部曲p37)
當面對罪證確鑿時的刑罰部分呢?
近幾年反不反廢死炒得沸沸揚揚,來看看書中這位在邪惡罪刑當中打滾了幾十年的FBI探員如何看待:
「作者面對拒絕了解曾經犯下的多起兇殘命案兇手、正在接受心理治療、還堅持兇手有進步的心理醫師大喊:『兇手打昏了女受害者,拿刀刺了無數刀,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竟然拿性器官伸進傷口射精。』 『如果我所說的讓人噁心而你卻不願意瞭解,堅持這兇嫌對治療有反應、可以釋放,你根本不知道他們是怎樣的人。你有沒有看過罪刑是怎麼犯下的?怎麼知道是否事前計畫好的?怎麼離開現場?他有沒有想要推卸罪名?你怎麼知道他是不是危險分子?』 自由心證的誠實告白,會讓心理治療師相信每個對其所傾訴的話語,然而在監獄內遇到的罪犯,當他們在評估時,這群罪犯卻正是一群評估他人的專家!」(首部曲 p339)
「更別提監獄內的『教化功能』。很多在牢中安靜不多言、高配合度的犯人,卻也是作者及他同事們極力想要使從事懲戒及法庭心理學的人了解的,就是『危險性是隨情境而異的』。如果你把一個人關在井然有序的環境裡,使他沒有其他選擇,他或許可以很乖。但把他放回曾經為非作歹的環境,他的行為很快就會改變。」(首部曲p346)
「當作者面對一位24歲的凶手亞當斯,身強體壯,曾經在16歲時犯下強暴案後入獄,受害者是47歲女性;24歲出獄後才不到一周就又犯下的強暴殺人案,這次受害者是名80歲瘦弱女性,使其頸部斷裂、喉頭受傷、三根肋骨斷裂。作者說服法官,這兩件案子是相關的。
儘管亞當斯堅稱殺害老婦非蓄意,作者指出兇手是經由上次犯罪經驗中學習,刻意選了老婦做下一個受害人。犯案細節當中沒有遮臉、滅口準備、縱火等等,得知這項犯罪行為屬於兇手的複雜心態,而非只是侵犯者無法控制一個老婦,而由闖入民宅搶劫的罪刑惡化。控方要求判處死刑,根據新墨西哥州法律,表示控方必須證明犯人的行為加劇。
然而當時辯方的論點是當事人感到懊悔,並且可以矯正。作者完全不認同,提出法庭心理學家史丹頓(Sranton Samenow)的主張,也就是當一個人從來沒有明瞭及認同社會行為規範時,該如何矯正?」(三部曲p74)
儘管沒有完全講出,但仍可見到作者對與反對死刑者提出了疑問:
「一位已經確認殺害六位女性的兇手羅斯,被判處120年徒刑及死刑。在監獄期間,羅斯不斷投書媒體、分析死刑,主張儘管死刑合法且讓許多人得到情緒上的滿足,但要將一個已經被判有罪的犯人送上死刑台,所要花費的金錢與法律資源實在太過龐大,建議應該將這類犯人(包括他自己)留在牢裡,把資源用在其他地方。」
作者說:「這也不算獨特的立場,論點也頗具說服力與邏輯。」
但當接著羅斯開始表明自己是受性虐待狂這心理疾病逼著殺人、希望用心理分析報告推翻他的死刑、甚至最後拒絕順從接受死刑、要求再次展開完整的答辯...…他利用自己在死刑名單上等待的時間,撰寫社論反對死刑。
對作者來說,「這些人的重點都是一樣,堅持操縱、主宰、控制到最後一刻。」從先前羅斯開始發文、建立可信度之後,過程中卻賦予他現在提出想要逃避死刑判決的新立場,引來更多興趣、注意、諒解與同情。「如果他現在只是利用媒體救命,而非提供被害人家屬一種案件終於終結的感受的話,那他自稱對於這些家屬非常關切的話究竟有幾分可信?」(三部曲p92)
羅斯最後於2005年伏法。
甚至他強調了「負責」之後的「聲張正義」。
「1985年,金髮碧眼的高三女學生夏麗被人從家門口信箱前擄走,之後接連接到陌生男子打的變聲電話表示:『夏麗已經成為我的一部分了。我們靈魂合而為一了。』好幾天後才在30公里外找到幾乎腐爛的屍體。然而,兩周後又有一個金髮碧眼的女孩被以同樣方式擄走,這次是九歲的黛博拉。
兇嫌越發大膽地持續打電話給與夏麗長相相似的妹妹,在警方及家屬的合作下,總算設下陷阱逮到了30歲的凶嫌賴瑞。
在屋內找到死者的毛髮物證,檢警詢問之下,賴瑞認罪了。一查他的背景,他從幼童時期就涉及不同的性侵事件。終於在26歲時失控,用刀威迫女性犯案。之後就是不斷的輔導、再犯、判刑、假釋、緩刑期間再犯。」
但直到作者寫成書時(1995年),賴瑞仍在死牢裡,警方相信南北卡羅萊納州其他多起女孩被害的案件,也應由他負責。以作者多年的研究和經驗看來,這種類型的人毫無恢復正常的可能。如果放他出來,他會去再殺人。對於那些聲稱讓囚犯長期待在死牢中是殘酷而不尋常懲罰的人而言,作者某種程度上同意他們的看法。
「延遲最終的懲罰,的確是殘酷且不尋常的——對受害女性的家人、認識並且喜愛她們的人、以及對作者這些努力緝凶、希望見到正義伸張的人而言。」(首部曲p316)
賴瑞最後於1996年坐上電椅處死。


破案四部曲,共用了四篇專文前後介紹,來回反覆翻閱、查證了好幾回,掩卷不禁長嘆。
在最後一本《破案神探四部曲:我們為何對陌生人卸下心房?第一起網路連續殺人案》書中,主角羅賓森16年的犯罪史,最終在審判庭上畫下句點。
檢察官展示了其中兩位女性被害者生前的性愛SM錄影帶及死後的屍體照片。陪審團即將面對的證物恐怕是這場審判中最令人不安的。彩色影片中,桶子口微開,但足以看到裡面發紫腐爛的屍體。驗屍照片更叫人怵目驚心,當死者的屍體從桶子中移出、照片一張張放映時,黑漆漆的法庭內一片靜默。屍體呈黃色且已變形,五官模糊難認,顯示了頭皮被掀開露出的致命傷口,進一步證實她們的死法有多殘忍,導致她們死亡的力道有多大。
控方律師最後將盛裝過屍體的同型桶子搬進法院,他告訴陪審團「在羅賓森的世界裡,一旦他厭倦你,就會甩掉你。對他來說,這些是裝垃圾的桶子,也是後害者的墳墓」。他緩緩敲著桶蓋,聲響迴盪在法院。
「被告這些年來製造的不幸,遠超過我們的想像。」
「讓被告為他的行為負責吧,衷心期盼。」


補充
附錄為節錄本書當中作者建議的網路安全指引,供有需要者參考。
成人的線上安全守則如下:
1. 勿在網路上洩露個人或他人基本資料。
2. 提升電腦技能、充實網際網路知識。這對那些想要探索網路世界,了解網路術語和網路禮儀的人至為重要。
3. 網路上的某些字眼和符號具有特殊意義或強烈暗示性。網路罪犯可以從缺乏網路經驗的行為中,辨識出天真無知的網路新手,鎖定成為獵物。
4. 避免在網路上描述自己的外表。上聊天室時,宜選擇中性化名,切忌打情罵俏,除非準備好面對後果。
5. 若不小心擦槍走火,與對方槓上,最好登出或改上別的網站。千萬不要和挑釁者發生衝突,不然只會擴大事端。
6. 不須放出侵略性的信息反擊,只需向網路服務供應商投訴。遇上任何攻擊或威脅,務必向警方報案。
7. 切勿單獨和網友見面,記得帶朋友同行。會面地點務必約在公共場合。
8. 在網路上購物,務必確定網站有隱私條款,絕不將個人資料或電子郵件地址洩露給其他公司或個人。
9. 對網路上看到的一切,務必保持適度的懷疑,並確認往來的網站或是組織是合法的。
10. 除非加密,否則沒有電子信件能絕對保密。不希望別人知道的事,千萬別寫在電子郵件裡。
11. 封鎖任何陌生人寄來的信息。
12. 上聊天室極可能增加收到色情郵件的機會,如果沒安裝過濾軟體,這類郵件會不斷出現。
下列是給孩子的線上安全守則,可由大人和小孩一起分享:
1. 切勿在網路上洩露個人基本資料(像是名字、年紀、家裡地址、電話號碼、就讀學校、居住地、密碼、作息表或照片),也不要在網路上填寫任何問卷或表格。
2. 與網友見面,必須有父母陪同。
3. 父母不在身旁時,千萬別上聊天室。有些你遇到的「孩子」,未必真的是孩子,有可能是心懷不軌的大人所假扮。切記,網路上的人和你的想像可能有很大的出入。
4. 若有人唆使你反抗父母、師長或朋友,務必要提防他們。他們可能另有目的。
5. 千萬別馬上回應網路新朋友的電子郵件和信息,先讓父母幫忙過濾。千萬不要在網路上進行令你不舒服的談話。如果遇到這種狀況,先關閉瀏覽器,然後告訴父母。收到這種信息,千萬別回應,回應只會鼓勵對方。直接向父母報備,讓他們來處理。
6. 在IE環境下ctrl+H鍵可以叫出電腦前幾周的網路紀錄清單,(其餘瀏覽器則可尋找網路瀏覽紀錄)此舉能幫助父母了解孩子是否上過危險的網站。
7. 安裝網路過濾軟體,不僅可以當數位監護人,封鎖網路上任何不適當的內容,還能提供孩子瀏覽及不適合瀏覽的網路清單,幫助家長管理並追蹤孩子的線上活動。
8. 安裝能夠精確記錄孩子瀏覽過的網路上所有影像的軟體。這種軟體部會阻止孩子上不該上的網路,能夠幫助父母發現問題。擔憂孩子的家長可以考慮購買McAFee Investigator軟體,該軟體能協助父母追蹤孩子所有線上活動紀錄,可讀出密碼,紀錄每個刪除檔案、記載曾經上過的所有網站、顯示孩子在網路上使用信用卡的情形、甚至能記錄他們買了甚麼。Investigator是市面上截至目前為止最複雜的線上活動監視軟體。
9. 關心孩子在線上和離線後的活動。家長應多和孩子談談他們上哪些網站、和甚麼人交談、來往、以及網路好友的背景。沒有任何軟體足以取代主動關心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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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圖片來源:pixabay
編輯:熊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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