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土,在彰化常聽到的閩南語說法是「翻田 pháng tshân」或「犁田 lê-tshân」。
犁:名詞,可指「耕翻土地所用的農具」;動詞,可指「將較深層的土壤翻到表面」。
自「犁」發明後,從最早的人力帶動,到有效率地運用獸力,如牛、馬、騾等;直至工業革命,獸力逐漸被機械取代❶。而台灣的農業機械化,主要是發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
綠色革命好比燎原之火,政府不只引進了農藥與化學肥料,彼時更大力鼓吹農民使用
吃石油的農機 ❷,例如耕耘機(鐵牛仔)及曳引機(火犁仔)等。取而代之的,並不僅是表面上的牛隻數量減少而已,還有牛耕背後的文化與情感意涵,而重要的操牛技術亦因此面臨失傳。
然而,無論是耕牛抑或機械,「翻土」的作用無非是鬆土、增加土壤的透氣性、曬土殺菌、掩埋上一期作物的殘體、整地等。但是,隨著耕牛減少、農機普及,農業對石油的依賴便與日劇增。
但是石油還可以用多久?未來買得起嗎?❸
這是另一個很大的話題,在此便不多贅述,有興趣可以看清大彭明輝教授的這篇文章:
《Peak oil 新解》。簡單點,可以點開下面這個影片,看 01:53~04:08,有附中文字幕哦。
然而過度地翻耕土壤將造成嚴重的土壤侵蝕,所以除了上述的石油因素外,世界各地的農民基於環境保護,開始放棄、減少或改變「翻土」這道程序。